George Hutcheson
16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
第五,基督这番作为与榜样,又从他的尊贵来进一步激励这项本分。他的尊贵,前面第 13 节已经立为根据,第 14 节又扼要地提出来。别处也拿基督远在他仆人之上的尊大来劝勉他们,叫他们甘心承受他自己所经历的境遇(约翰福音 15:20;马太福音 10:24-25);这里也照样用这一点,督促他们彼此存谦卑,像他向他们所显出的那样。这样一来,从他榜样而来的论证就更有力了:他们既远在他以下,就不该不屑于行他所行过的那种屈尊俯就。由此可学:
1. 无论基督赐给他的仆人和执事何等尊荣,他仍是他们众人的授权者,是他们众人之上、也是他全教会之上的主。人所能有的最大尊荣,就是作他的仆人,受他差遣代表他。这里正含有此意。
2. 基督的尊大与超绝,正衬托出他的谦卑,叫我们看出这谦卑的可贵。所以在这件事上,经文屡次称他为他仆人的主和差遣者。参看腓立比书 2:5-7。
3. 跟从基督的人,在这世上不该追求比基督更高的地位,也不该不屑于像他那样屈身俯就。因为仆人若尚且不至于被贬得比他的主人更低,就更没有理由指望自己比主人更大。
4. 想到自己的卑微,就当使我们心存谦卑,不去贪求凌驾弟兄之上。因为基督正是以此为根据来督促这项本分:他们不过是仆人,是受差遣的。
5. 凡不肯以谦卑待同作门徒之人的,实际上就是否认自己在基督以下。因为他要么否认仆人不能大于主人,差人也不能大于差他的人,要么就得屈身给别人洗脚。
6. 我们的卑微本身虽然十分明显,与基督相比时尤其如此,我们却往往没有照所当的去思想它,也没有用心揣摩,好叫它的果子在行为上显出来。所以基督必须用他惯常的郑重断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把这事压在他们身上,催逼他们屈身俯就。
7. 我们野心勃勃的心无论怎样推诿躲闪,基督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会容让他的跟从者缺少谦卑与屈尊俯就。他要么叫他们自己屈身,要么就亲自降卑他们。所以他用实实在在来强调这事,表明这是一件严肃而必须的事。其余的话也说得含有两层意思:一是他们当效法他们的主和夫子,这是他们的本分;二是他的旨意要他们遭遇与他同样使人降卑的境遇,他们若不如此行,就更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