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2:47-48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47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48 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

第四个论据,取自一切不信他、弃绝他和他道理之人所要遭受的可怕审判。为此,他请他们去听末日的审判;并宣告说:他第一次来,虽然不是为审判,而是要把救恩和怜悯赐给世人,但他们在末日必要受审判;即便没有别的见证,他所传的道到那时也足以作证控告他们。关于基督来的目的,若要更明白此处所说的,可参看第 3 章 17 节。只是要留意:这个论据主要是打击那些恶的不信之人,并不是针对另一等人;不过,基督既把认他的本分加在他们身上,他们若一直不肯认他,就证明自己从来不是真实的信徒,在这个意义上,这论据也打击到他们。

从第 47 节,由此可学:1. 不单是丰盛的应许和满有恩典的邀请,就连严厉的警告,也是神所定的方法,用来激动人接受福音;所以这里在其余的话之后,又加上这条理由。2. 福音虽是大喜的好信息,其中有安慰和良药,能对付律法一切的咒诅和警告;然而,正如这里所见,福音中也有针对藐视者的警告,其可怕不亚于律法中的任何警告。3. 没有听过福音的人,将来无论受怎样的审判,那些听了却不遵守的人,危险却要大得多;因为这警告是针对那些听见我的话的人。参看第 15 章 22 节。4. 有机会听却不肯听的人,或听了反倒逼迫的人,固然有罪,也当受审判;但不单是他们,就连那些听了却不肯相信、不肯信服所说的话、也不照样接受的人,也是如此;因为这警告正是对着那些听见我的话不遵守的人发出的。5. 基督的怜悯和忍耐是这样大:人虽不信他,他仍要用怜悯试探他们,给他们留下悔改和相信的余地;因为他说:我不审判他,即暂且不审判;又说:我来……乃是要拯救世界。不信的人虽然已经按律法的判决被定了罪(约翰福音 3:18),胸中也揣着自己的罪状,然而完全的判决和执行并不是一开始就施行,他仍蒙等候。6. 基督虽然始终是世界的审判者,但他第一次降临时,却把审判者的身份放在一边,担起中保和救主的职分,为要赐下并买赎怜悯;因为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7. 基督第一次降临,他本来的使命,以及他工作的性质,都是为要拯救罪人;所以若有人因此反被定罪,只能怪他们自己和自己的败坏,因为他们在本属于自己的怜悯上绊跌,又滥用这怜悯;因为这里表明,基督本来的使命乃是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

由第 48 节,由此可学:一、基督与他的道是分不开的,人怎样接待这一样,也就怎样接待那一样;因为弃绝他,是与不领受他的话连在一起的。所以,哪里容不下道,哪里就是弃绝了他。二、人对基督的道无论看上去怎样使用,若不是这样听道,以致把道领受进来、容纳在心里,并在道中接纳基督,就没有一个是信道的人;因为第 47 节的不遵守,在这里就解释为弃绝我、不领受我话。三、那些竭力要信、却仍在不信的权势之下挣扎的人,他们的罪并不是基督要带到审判里来的;他要审判的,乃是那些根本不在乎信的人的罪;因为这里所要审判的,是弃绝我……的人。四、那些听了福音的恶人不信,这实在是可悲的灾祸:他们的不信与藐视基督、轻慢他的福音和恩典连在一起,而基督也要照此判定;因为基督在这里正是这样称呼它:弃绝我(带着轻慢与藐视,拣选别的事物过于我,原文此字正有此意)、不领受我话的人,即认为他的话不配在自己心中有任何地位。五、罪虽然不会立刻受罚,基督虽然是罪人的中保,但凡藐视他的人,他却不会保他们免受审判;因为这样的人有审判他的。这话的意思,与其说是:子初次降世时虽不审判他们,父却要审判他们;不如说是:他们必定逃不过审判者与审判,下文对此有清楚的说明。参看箴言 11:2;传道书 8:11-12。六、无论主今世怎样待人,人在他的宽容之下又怎样逃过审判,却逃不过末日的审判;那审判要叫一切的延迟都得着沉重的补偿;因为在末日要审判他。七、到审判的日子,恶人固然要为他们一切干犯律法的罪交账,然而轻慢福音却是他们最沉重的罪状;因为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就是我所讲的道……要审判他,即基督所传的福音之道,无论出于谁的口;不过对于那些亲耳听过他的人,这道另有其特别的分量,因为是他亲自降世、亲口讲的。八、纵然其他一切控告恶人的见证都已不在了,所传的道仍要在那大日起来与他作对,作为见证和罪状;因为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这道要为当初所提供的恩典作见证,并因他的轻慢而构成控告他的罪状,基督就要据此宣判。九、神的道是何等确定、何等无误,以致在那大日(那时天地都要废去),基督的判决要照着这道的裁断和见证而定;因为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基督那时要照着这道如今所说的来宣判,这既是为信的人,也是为不信的人。

译于 2026-10-18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