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51 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
52 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
第三,在记下众人采纳这项提议之前,约翰穿插了几句评论。其中:一、他指出神的手掌管该亚法,使他说出这番话(第 51 节)。经上说:他这话不是出于自己,是……预言…… 这并不是说,他发表这个主张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也不是说他有意要借基督的死,使以色列真从罪中得赎;更不是说他是存心为基督说预言。很清楚,他别无所图,只想除掉基督,免得罗马人借端来攻打这国。经文的意思是:他出这恶谋,想借着治死基督,保全本国不受罗马人侵害;神却掌管他的舌头,使他说出一句神谕,表明神定意借基督的死拯救他的百姓。二、约翰把该亚法无意中说出的这预言加以引申(第 52 节),指出按神的旨意,基督受死的益处不只临到犹太一国,更要临到散在普天下的一切选民。
还要留意,约翰说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预言……,这话丝毫不能支持另一种主张:有人断言教皇享有圣灵的帮助而不能错误,即使他们是恶人也是如此,正如该亚法是恶人,却因身为大祭司而预言了基督的死。理由如下:
一、他们至今未能从圣经证明,他们的教皇担任此职有这样的凭据,也未能证明教皇享有犹太大祭司的种种特权。
二、犹太的大祭司,即使是按神的规矩就职的,虽然其中有人偶尔说过预言,一度也有乌陵和土明这项非常的恩赐,却仍陷入严重的谬误:亚伦铸了金牛犊,乌利亚照着大马士革那座坛的样式另造一座坛(列王纪下 16:10-11)。
三、此人并非按正当途径得了这职分。他们若要据此立论,结果就是:不但他们认为合法选立的教皇,连他们所定罪的对立教皇,也都必须享有同样不能错误的特权。
四、这样的预言,倒正配那些坐在神殿里自称为神、却与基督和他真理为仇的人。因为该亚法并非有意说出什么对基督有利的话,只是在他发泄恶毒心意的时候,神掌管他的舌头,使他说出这句神谕。
五、经上加上”他作大祭司”这一句,并不是要说明他说预言的缘由(虽然古时有些大祭司可能得过启示,而且神若愿意,也可以这样使用恶人),而是要表明:因他有权柄、居高位,其余的人很容易随从他,所以神掌管他的舌头,使他关于基督所提的建议,无不与神差他儿子到世上来的旨意相合。
从这几节由此可学:1. 神掌管万事的手能够确保:人在商议之中,凡关乎基督或他教会的事,所定下的无非是他早已命定要成就的;因为他正是这样掌管了这次商议,以及该亚法的提议。参使徒行传 4:27-28。2. 恶人手中的权势越大,我们就越当相信神掌管万事的手与他的护理,必为他教会的益处,给他们的商议和决定定下界限;因为别人所说的话,分量较轻,或许无人理会;可是大祭司一开口,神就掌管这事,使他说出预言,发出神谕。3. 我们相信神的护理时时眷顾他百姓的益处,不可去看人的用心,也不可看他们恶毒的图谋;我们当相信,即便在这些事上,神也掌管他们,使他们所做的无非是于人有益的事;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在说预言,也全无此意,只是把他对基督最狠毒的恶意吐露出来;然而正在那时,他就预言了。神掌管他恶毒的计谋,使自己的旨意借此得以推行;也掌管他说这话的舌头,使这话实际上成了神谕。4. 犹太民族既先蒙基督之死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恩惠的传扬,他们在其中也就有特别的分,到了定期必要显明出来;因为这是一句神谕: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即替这一国中属他的人死。5. 不论犹太人在弥赛亚和他所受的苦难上有何等的分,神舍他受死的心意,以及他受死所结的果子,却不只及于那一国;因为约翰正是这样补足这话:也不但替这一国。他特意加以修正,表明外邦人蒙召在他看来何等甘甜,所以不肯漏掉;也表明基督之死和由此而来的恩惠在他心中何等甘甜,以致他不容该亚法把这事说得过于偏狭而不加修正。6. 基督之死和由此而来的恩惠虽然及于万国,却不是及于这些国中的每一个人,乃是单单及于他自己的选民;因为他所替死的,唯独是神的子民。7. 基督所替死的人,按本性、就其自身而论,景况与任何人一样恶劣:他们与神、与基督、与教会相隔,彼此之间也分散;因为他们是四散的,与其说是就所在之地而言(虽然这也属实),因为并不是把他们聚集到一个地方,不如说是就他们的地位和景况而言;他们身为外邦人,散居天下各处,正是这种景况的记号和凭据,以弗所书 2:11-13。8. 神的选民在归正以前,不论处于何等地位和景况,就神的定旨和计划而论,他们已经是他的儿女;正如这里称他们为神的子民。9. 凡蒙拣选、被基督救赎的人,就算本来身为异教徒,也必归正,被引进来,亲近教会的团契,并与他其余的百姓一同聚集在一个元首之下,好成为一个身体;因为要将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10. 基督既为他的选民买赎了救恩,他也亲自将所买赎的施用在他们身上;是他实际使他们归正,引他们享受他受死的恩惠;因为是他要将他们聚集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