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 Hutcheson
本章记载基督返回犹太的事;他先前曾从那里退去(第 10 章 39-40 节)。本章又记载他回来时所行的一件著名神迹,就是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以及随之而来的一些果效和后续的事。本章可分为三部分。1. 神迹之前的事:其中有些发生在他回犹太之前(第 1-16 节);有些发生在他走近伯大尼之后、到拉撒路坟前之前(第 17-37 节);还有些发生在坟前、神迹尚未施行之时(第 38-42 节。2. 神迹本身(第 43-44 节)。3. 神迹的果效与后续:既见于在场观看的人,也见于犹太人的首领,又见于基督自己(第 45-57 节)。
1 有一个患病的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就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的村庄。
2 这马利亚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头发擦他脚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
这是基督所行最大、最著名的神迹之一,也是他所行最后的神迹之一。借此事显明了神护理之工的许多作为,也宣扬了许多宝贵的教训,所以这神迹的前因记载得这样详尽。他回去之前的这些前因,可归纳为以下几项:1. 他回去的远因,也是这神迹的前因,即拉撒路患病,第 1-2 节。2. 他回去的近因,即有人打发人带口信给基督,所为的是患病的拉撒路,第 3 节。3. 基督对这口信当即的回应,既有言语,第 4 节;也有行动,第 5-6 节。4. 他最后预备回去,并就此事与门徒谈论、试验他们,第 7-16 节。
这几节记的是他回犹太去的远因,也是这件神迹的前情。经文在这里描写了神迹施行在谁身上:1. 从他的名字看,他叫拉撒路,看来与以利亚撒是同一个名字。2. 从他的光景看,他患病,或照原词的字义,他是软弱的。3. 从他的住处和亲人看,他住在伯大尼,是靠近耶路撒冷的一个村庄(第 18 节);后文又显明,马利亚和马大(见路加福音 10:38-39)是他的姐妹。这村庄称为马利亚和马大的村庄,或是因为她们生在那里(如约翰福音 1:44);或是因为这地方本是拉撒路和她们的产业,所以后来耶路撒冷的人来探望她们,把她们当作有体面的人;姐妹二人得了这村庄的名,是因为前文已经提过她们(路加福音 10:38),在这段记载里比当时的拉撒路更为人所知。不过更可能的缘故是:不论这村庄的主人是谁,在基督眼中,她们是村里最显要的人,因为她们敬虔,基督又曾在那里受她们接待。4. 福音书里提到好几个马利亚,为了把这段描写说得更清楚,约翰就用这位马利亚特有的一件事来指明她是拉撒路的姐妹(第 2 节)。这件事与路加福音 7:37-38 所记的无关,那是另一个妇人所做的;这里指的是后文所记的事(约翰福音 12:3……)。那件事按时间说虽然发生在拉撒路患病、复活之后,但约翰写这段历史是在许久以后,所以在这里预先记了下来。教训 1. 主的儿女并不免于寻常的试炼,没有这样那样的操练,他们总不得安好;而他们受操练,正是叫他们的正直和神对他们的爱都显明出来的途径。因为拉撒路是基督的朋友,他患病了。他虽然是个好人,但在前面那段记载里(路加福音 10 章)并没有提到他,只提了他的姐妹;直到如今他患了病,才被人注意,基督对他的爱也被记录在案。2. 圣徒在世上不论担着怎样的[担子],他们总使所住之地增光;凡接待基督的人家,不论在别的方面何等卑微,在他眼中都是最显要的。因为基督这样描写伯大尼:这是马利亚和她姐姐马大的村庄。有人说,马大看来是姐姐(路加福音 10:38),却排在妹妹马利亚之后,是因为马利亚在敬虔上最为突出,而这正是基督最看重的;这种说法并无必要,因为在第 5 节里次序就颠倒过来,马大排在前头,马利亚在后。3. 基督徒朋友,尤其是又有近亲关系的,在试炼的日子是有用的帮助。所以趁着拉撒路患病的机会提到马利亚和马大,因为在后面关乎她们兄弟复活的事上,她们是有用、显要的人物。见传道书 4:9-12。4. 至于第 2 节所记马利亚的那件事,既然这里提它只是为了把她和别人分开,我就留到它本来的地方(第 12 章)再讲。在此只可从中学到:1. 主不容人的作为随人一同消亡;尤其是为基督做的好事,他必不忘记。所以照着马太福音 26:13 的应许,这事要述说来作她的纪念,约翰就在这里借这个机会把它记下。2. 爱基督,是神特别留意的,也使有这爱的人得称许;因为这样仔细记下的,正是马利亚爱基督的一件事。3. 神的旨意是要后人留意圣徒身上曾经发光的卓越恩典,好效法他们;因为这件事记下来,不只是为了称赞她,更是要借基督对这事的称许和它的馨香,吸引别人效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