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1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第一章

在本章中,首先,约翰描述福音的主题基督,指明他的神性,以及他在道成肉身之前、又借着道成肉身向世人显明自己,直到第 15 节。其次,他引用施洗约翰论到基督的多次见证,证实这教训,直到第 37 节。最后,他记述五个门徒蒙召的事,直到本章末了。

1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本章第一部分中,约翰断言基督的神性,第 1-2 节;又证实这一断言,证明他在道成肉身以前就已存在,并已向世人显明自己,第 3-5 节。随后,为要引出他在肉身显现的教义,便先从他的先锋施洗约翰被差遣说起,第 6-7 节。约翰又借此进一步描述基督,述说他在种种显现与职分上的超绝与尊荣,直到第 14 节。最后,他描述基督的道成肉身,证明他在一个位格里成了神而人者。第 14 节。

在这一节里,基督的神性得到申明,并从三方面得到证实:一是他的永恒,二是他与父同在、彼此相交,三是明文宣告他是真神,与父、与圣灵同一本质。教训 1. 基督在这里、在第 14 节、在约翰一书 1:1 与 5:7、在启示录 19:13 以及别处,都被称为道。这不仅因为他是成文之道(即圣经)的主要题旨:他是旧约中所应许、又屡次重申的那一位;神的一切应许在他里面都是是的,都是阿们的;他是律法中一切预表与影儿的实体和真意,是律法的总结,也是福音的核心。更进一步说,正如话语是把人的心意显明给别人的途径,基督也照样把父显明出来。一方面在他的位格上,他是神荣耀所发的光辉,是神本体的真像,希伯来书 1:3;所以人要认识神,并且得救地认识神,只能照着神在基督里所启示的去认识。另一方面在他的职分上,他是父的智慧,箴言 8:12、22-23,知道父一切的隐秘;他也照样是父的道,在历世历代向教会宣明父、父的心意与旨意,马太福音 11:27;约翰福音 1:18。2. 基督的位格、两性与职分是福音的伟大主题,也应当是我们研读的内容;其中尤其要紧的是,信徒要认识他是神,也要这样领受他。这不只是为了避免在他的位格上陷入错谬,也是为了以下几个缘故。其一,他们可以看出,他本不需要世人;他来寻找、拯救世人,是为了他们自己的益处,不是要从他们得什么,而是要赐给他们。其二,他们的信心可以穿过他肉身的幔子,到达他神性的这块磐石,在他的本质与属性上站稳脚跟,抵挡一切攻击。其三,他十字架的羞辱不至遮蔽他的荣耀,他们对这位降卑的主,即便在他最低微的景况中,也存着崇高尊荣的思念。其四,他们想到他位格的尊贵,就可以看出他所受的苦有无限的价值,足以满足公义、赎尽罪孽。其五,这能教导他们正确地领受他的教训,不以他的真理为耻,也不以承认他的名、为这样一位尊贵的主受苦为耻。正是为了这些缘故(还有别的缘故),约翰以如此崇高的描述来展开这卷福音书,讲论基督的神性。3. 基督的神性显明在他的永恒上:他有自己本有的、完全的存在,不仅在道成肉身以前,也在神开始创造万有的第一刻以前。经上说:太初有道。他并不像摩西在创世记 1:1 那样说(他在福音书开头正是仿照摩西的笔法):起初神创造道;而是说,太初,就是一切受造之物有了开始的时候,就有道,并且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他这样描述基督的永恒,说他太初就有,是因为在时间开始的那一刻以前别无他物,唯有永恒;也是因为我们浅薄的思想追溯永恒,只能越过时间的边界,再也走不远了。4. 基督作为神,是与父有别的位格,但在本质上与父不可分割,也不能分离,与父永远同在。这是他神性的又一凭据,因为道与神同在。在这里,原文中译作「神」的那个字带有冠词,是按位格来说的,指的是父(约翰一书 1:2 也讲明了这一点)。这表明他是一个位格,而他与之同在的父是另一个位格。同时也表明,位格虽然有别,他却在同一本质、同一性情里不可分离地与父同在。他在父里面(亦与父同在),父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 14:10-11;而且他永远与父同在,父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约翰福音 17:5。5. 人或许会肆意挑剔这些证明基督神性的凭据:或者以他道成肉身为由,说他不过是人;或者说神只有一位,神圣本质的单一不容许有多个位格;或者说基督在执行中保职分时,曾声明他的父比他大;又或者那些不安定、受迷惑的人还会找出别的借口。然而圣灵已经把基督的神性,以及他与父同等、同一本质这件事,定为毫无争议,并且要这事在信徒心中不容置疑。圣灵也要信徒在这超自然的奥秘上所有的推理,都降服在所启示的道之下,因为道明说:道就是神。这里意为「神」的希腊字不带冠词,是按本质来说的,指的是神性。这表明,子固然是与父有别的位格,却与父同为一神,具有同一不可分割的性情与本质;这本质由父传给子,又由父与子传给圣灵。因此,他们的名、性情、属性、荣耀与作为都是同一的。

译于 2026-10-16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