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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1 —— 道成肉身

约翰福音 1:1-5 —— 太初有道、生命与光

约翰福音 1:1-5

1.太初有道,道与 神同在,道就是 神。2.这道太初与 神同在。3.万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4.生命在他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太初有道。在导言里他就宣称基督永恒的神性,为了让我们知道他是永生之上帝,在肉身显现(提前 3:16)。其目的是表明人类的救赎必须由上帝的儿子来完成,因为万物是借着他造的,正是他给了万物以气息和生命,使他们各按其态而生存;在人类身上,他更是显示了非凡的恩典和权能,甚至人类始祖堕落以后,他并没有停止向其后裔彰显洪福与恩慈。我们必须认识这一真理;因为离了上帝,我们找不到生命和救赎;而若我们对这里所教导的并不确信,那么我们的信心怎么可以建立在基督之上?因此,福音书作者1说这些话,是为了让我们确信,当我们信了基督,就表示我们并没有背离那位独一而永恒的上帝。在他的恩典里,生命赐给了那些死了的人。他是那在起初赐生命的,那时人类还没有堕落。

至于福音书作者称上帝的儿子为道,这在我看来,其理由为:一,因为他是上帝永恒的智慧与旨意;二,因为他是上帝意旨的真相;既然言语2是人类思想的镜像,对上帝来说也不是不适当的,可以说,上帝是借着言语来启示他自己。希腊文 λόγος(logos)其他的意义在这儿就不适用。毫无疑问它还有“定义”,“理性”和“慎思”的意思;但我不愿在我的信仰之外搬弄深奥的哲学,并且我们知道上帝的灵绝不会认为这样的诡秘是对的:上帝对我们喁喁细语的时候,以他的静默大声宣告说,我们对待如此高深的问题应审慎。

既然上帝创造了世界,借着那言语来启示自己,从前他使他同自己一起隐藏,这样就有两重关系;创造前是对上帝,创造以来是对人。塞尔维特3,西班牙国一个傲慢的无耻之徒,发明了这样的说法,认为借着世界的被造,这永恒的道被彰显时,这道才开始存在;好像在他的权能被外部的事工显明之前,他并不存在。而福音书的作者在此处所教导的完全不一样;因为他并没有把一个“开始的”时间(a beginning of time)加在这“道”之上,而是说这道“源于太初”(from the beginning),这样他就在所有的时间之外。我很清楚这卑鄙小人是怎样咆哮着反对我们,也很清楚从前阿里乌派人士4怎样给我们找碴儿,他们认为“起初上帝创造天地”(创 1:1),此处经文并没有说明永恒性,他们认为起初(beginning)是指次序,并不是指永恒性。但福音书的作者面对此虚假之词,他说:

道与上帝同在。 若这道是在某一时间开始存在,他们定能在上帝的时间表里找出某些次序;而约翰这么说无疑是为了把他从所有的受造之物里分别出来。因为会有很多问题产生,“当时这道在哪里?他是怎样施展其权能的?那时他的本性是什么?他怎样被人所知道?”因此,作者宣告说,我们不应该把思维限制于这个世界和世界上的被造之物,因为在世界被造之前他就一直与上帝为一体。现在,当人们以天地的起源来确定“太初”时,难道他们不是把基督降陷于世界上的普通种群吗?而此处经文很清楚地说明他是在世界之外的。他们这么做,不仅极为恶劣地侮辱了上帝的儿子,也是侮辱了他的永恒之父,否认了他的智慧。若我们不能认为上帝是没有智慧的,就必须承认我们只能在上帝永恒的智慧里寻找道的源头。

塞尔维特反对说,在摩西介绍上帝讲话之前,这道是不可能存在的。好像他若不被人所知道,就不存在于上帝之中,也就是说,直到他在外面(without)显示出来,他才存在于里面(within)。而当作者毫无迟疑地肯定说,“道与上帝同在”时,他断绝了任何捏造这些极端荒谬幻想的虚假之词。他使我们很快撤离,一分钟也不陷于错误。

有些人根据此处所使用的未完成过去时的动词时态5,就推断说这指的是未间断性的存在,此说几乎没有有力的论据来支持自己。他们说,若要表达未间断性,“was” 比 “has been” 更合适。由于事关重大,我们必须引用更可靠的论据;我所提出的论据也确实被认为是充分有力的,即,作者带我们进入上帝永恒的奥秘中,我们会知道在他借着世界——这一外面的构造来启示自己之前,这道好像是被隐藏的。因此奥古斯丁说,刚才提到的这太初(beginning),是没有一个开始(beginning)的,此话甚对;虽然按着自然秩序,圣父先于他的智慧而存在,但那些试图要确定他在什么时候先于其智慧而存在的人,是剥夺了上帝的荣耀。而这是永恒中的生成,在世界被造之前的无限的时间延伸区里被隐藏在上帝里面;也可以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永恒的生成在一定律下隐秘地向先祖预示,最后完全显现在肉身中。

我很纳闷到底是什么促使拉丁人把 ὁ λόγος 译为 Verbum(词语),因为这应该是对 τὸ ῥῆμα 的翻译。但是即使他们有似乎很合理的理由,他们还是不能否认翻译为 Sermo(言语)更为合适。因此很明显,索邦的神学家6做了一件多么野蛮而专横的事,他们对伊拉斯谟7又是戏弄又是发狂怒,仅仅因为他更佳地改了一个词。

约翰福音 1:1。 道与上帝同在。 刚才我们已经说到上帝的儿子超乎世界和世界上所有被造之物,并且我们也读到他存在于万代之先的宣告。同时这样的表达也赋予他不同于圣父的独特位格,因为若他在上帝之内没有独特的存在方式,作者说道一直与上帝同在就显得很荒谬。因此,这节经文适于反驳撒伯里乌8的错误;因为它表明圣子区别于圣父。我已经谈及我们面对如此高深的奥秘,思考应审慎,表达要适度。为反对异端教徒复杂又含糊的措辞,古代教父们发现自己没有任何方法来维护纯正而合理的教义,他们被迫要发明一些词,这些词的意义不会超过圣经所教导的。他们说一位上帝,有三个本质(Hypostases, or Subsistences)或位格(Persons)。希腊词语 ὑπόστασις(本质)在《希伯来书》第1章3节中就是这个意思,9相当于拉丁文的 Substantia,希拉里10也正是用这个词。位格(τὰ πρόσωπα)被他们称为上帝不同的特质,他们把自己显明于我们的心智,就如格列高利11所说:“这三个位格的容光环围着我,我无法想象一位没有三(位格)的(上帝)。”12

约翰福音 1:1。 道就是上帝。 现在我们对基督的神性不再怀疑,作者很清楚地宣告他就是上帝。既然只有一位上帝,那么基督的本质应与圣父相同;但是在某些方面,他又与父上帝不同,这一点我们已经讨论过。关于上帝本质的一体性,阿里乌不愿承认基督永恒的神性,就说:“我不知道那虚构的神。”13 这是胡说八道!真是罪大恶极!而对我们来说,当作者告诉我们道就是上帝时,我们还有理由来怀疑他的神性吗?

11这道太初与上帝同在。 为了使我们对以上所说的印象更深刻,作者用一句话来概括和浓缩前面的两个分句,这道一直存在,并与上帝同在;这样我们就知道太初是先于所有的时间。

12万物是藉着他造的。 作者在肯定道就是上帝,宣告他的永恒性之后,现在要以他的作为来证明他的神性。这是实践性的知识,是我们应该首要知道并熟悉的。若我们单单称基督为上帝,也这么相信了,却没有经过体验,我们的印象就不深。所以关于上帝的儿子这个位格,他做了严谨而准确的宣告。确实,保罗有时候也很简单地宣告万物都本于上帝(罗 11:36),但当圣子与圣父相比较时,通常圣子就是借着这一特点被区分出来。因此,此处的表达方式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即圣父借着圣子创造万物,并且万物是借着子而本于上帝。就如我刚才所说的,作者的目的是要说明一旦世界被造,上帝的道就显露了出来;先前他的本性是不可被理解的,他就通过他的权能所产生的果效使人知道他。有一些人,甚至包括哲学家,都认为是上帝创造了世界,并且把创造世界的一切的智慧才能都归于上帝。他们这么说是对的,因为这合乎圣经;但他们立即陷入无意义的猜想,此时我们就没有必要要求他们来论证;相反,我们应该毫无疑问地相信这从圣灵的默示而来的宣告,充分明白它所表达的远超过我们所能理解的。

约翰福音 1:3。 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 虽然对这一节有不同的读法,但我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处理: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几乎所有的希腊文手稿,或至少是那些最被认可的手稿,在这点上都是一致的。另外,从含义上来看,也应这么读。那些人把凡被造的剥离了前面的句子,并与下面的句子连在一起,他们就构成了一个很勉强的句子:凡被造的都在他里头有生命(what was made was in him life),即在他里头存活或继续生存。14 但他们不会说明,在任何情况下这样的表达指的都是被造物。奥古斯丁极为着迷于柏拉图的哲学,他随着当时的风俗,很推崇理念学说,认为在上帝创造世界之前,在其心里已经构思了世界的造型。所以那些还不存在的生命是在基督里头,因为他被派来创造世界。但我们即刻能看出这与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相差甚远。

现在我们回到前面的句子。这句话看起来是赘言(περιττολογία),有欠完美,但事实上不是;因为魔鬼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拿走基督身上任何可能拿走的东西,作者特意宣告,在凡被造的当中,没有任何是例外的。

生命在他里头。 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教导我们万物都是借着上帝的道而造的。同样,他把对受造之物的护理也归于他;就好像说,他的权能并不仅仅只彰显于瞬间创造了世界——这很快就会消失,更彰显于自然界稳定而有序的状态,就如他被称为是用权能的道或命令托住万有(来 1:3),这生命可以被延伸指没有生命(inanimate)的受造物(虽然它们没有知觉,但照着它们自己的方式生存),也可以单单指有生命的受造物。这两者无论你怎么选择都不重要,因为此处简单的意思为,上帝的道不仅是万物生命的源头,使本不存在的得以存在,他那赐生命的权能更使他们得以维持各自的生存状态;若不是他继续赐生气给这个世界,一切活着的就会立即衰败,或者消失。总之,保罗所认为归于上帝的一切——我们的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他(徒 17:28)——约翰宣告这都是通过道的满有恩慈的作为而成就的。因此,是上帝给我们生命,但这是借着那永恒的道。

约翰福音 1:4。 这生命就是人的光。 另外有一些解释,与作者的意思不一致,我就不提了。在我看来,此处他指的是使人类高于动物的生命;并且告诉我们所赋予人类的生命不是寻常的,而是与知性之光合为一体。他把人类从其他的受造物中分别出来;因为我们通过亲身体验他,更容易察觉上帝的权能,而不是从远处观望。保罗告诫我们不要在远处寻求上帝,因为他使我们能在自己里面体验他(徒 17:27)。在概括性地呈现了基督的仁慈后,为了使人们更加近距离地查验,他指出所赋予人类的独特的東西,即他们被造就与牲畜不同,他们被授予理性,属于更高的类别。就如上帝并不是徒然将他的光赐给人类的心智,人类被造的目的是:他们能承认那位赐大福的创造者。由于此光——其源头是那道——已经从他那里被传递给我们,就应该成为镜子,通过它我们便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道神性的权能。

光照在黑暗里。 也许有人反对,说圣经里面有太多的经文称人是瞎眼的,并且人们都知道他们因为瞎眼而被宣告为无可救药。因为他们的理性失去了一切的功用,这是很可怜的。世界上为什么有那么多迷宫般的谬误和过失?难道不是因为人类领着自己走向虚无和谎言吗?但是若人的里头没有光,作者刚才所对基督的神性所做的见证就无效了。就如我刚才说的,这是第三个级别:在人的生命里头,有比动作和气息更高级更卓越的东西。作者预料我们会提此问题,就首先告诫说不能从人现在的状况来判断人从起初被赋予的光。因为在人堕落和弯曲的本性里,光已经变成了黑暗。他也断言知性之光并没有完全熄灭。因为在充满着浓浓的黑暗的人心里,还有一些剩余的智慧火花在闪耀。

我的读者现在知道了,此句含着两个从句。他说人类离他们最初被赋予的完全圣洁的本性已经相差甚远,因为人的理性本应该在每个方向都发光,现在已经陷于黑暗之中,并且很悲惨地成了瞎眼。基督的荣耀在人类如此堕落的本性中也被抹了黑。但另一方面,他断言在此黑暗之中,依然还留有一些光,这光从某种程度上能反映出基督神性的权能。因此作者承认人的心眼已经瞎了,并且有足够的理由宣告人心被黑暗所覆盖。

他本可以用一个轻微的词,或者本可以说这光很弱或有点模糊。但他选择很清楚地陈明:自从人类始祖堕落以来,我们的境况是何等悲惨与可怜。光照在黑暗里这句话并不是为了称赞堕落的人性,而是为了堵住那些为自己的无知做任何辩解之人的口。

约翰福音 1:5。 黑暗却不接受15光。 虽然借着我们里面很少的一些余光,上帝的儿子也邀请我们就近他,但作者说这是没有用的,因为他们看也看不见(太13:13)。由于人离开了上帝的面,人心就被无知所捆绑而彻底丧失了自己,那在人里头的仅有的余光都被毁坏而失去作用。这些通过日常的生活经验就可以证实。因为所有没有经过上帝的灵重生的人都拥有某些理性,人被造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更是拥有理性,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凭着自己的理性,他们到不了上帝那边,就连接近上帝都不能。所以他们所有的理性都是毫无价值的。如此说来,若不是上帝提供新的救法,人类没有希望获得拯救。虽然上帝的儿子把光照在其上,但他们却是如此愚钝,以致不理解这光是从哪里而来,反而完全陶醉在荒谬邪恶的幻想里,成了极端愚妄的人。

在堕落的人性里面的光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所有的人天生都有宗教的种子;第二,在他们的良心上铭刻着是非之心。但除了宗教性变质为成千上万的偶像崇拜的怪物,良心歪曲了每个判断以致善恶混淆以外,最终能结出什么果子呢?总之,天然的理性永不可能把人引向基督。至于他们有天赋的精明来管理他们的生活,或天生能发展和研究文科和理科并且有所成就,这一切都会过去,却不会给人带来任何益处。

应该知道,作者只提到自然天赋,还没有说到重生的恩典。因为上帝的儿子有两种不同的权能:第一种权能彰显在创造世界和自然秩序之中;第二种权能使堕落的人性得以重生。由于上帝的儿子是上帝永恒的道,世界被造是借着这道,万物所获得的生命也是借着他的权能而得以持续;人类被很特别地赋予了非凡的礼物,即理性;虽然因其反叛他失去了理性之光,但他仍然能看,能理解,因此他从上帝儿子的恩典中所领受的天然的恩赐并没有完全毁坏。但由于他的愚蠢和刚愎,他使自己里头的光变为暗。只有上帝的儿子承担了一个新的职事,即中保,才能借着重生的灵使已经灭亡的人得着新生命。有些人推断说,作者所论及的光是指救赎的福音和教义,这是很荒谬的,也缺乏确凿的证据。

约翰福音 1:6-13 —— 施洗约翰为光作见证;信子者得作神的儿女

约翰福音 1:6-13

6.有一个人,是从 神那里差来的,名叫约翰。7.这人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叫众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他造的,世界却不认识他。11.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13.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 神生的。

有一个人。现在作者开始谈论上帝的儿子是怎样成为肉身。既然没有人可以怀疑基督是上帝的永生儿子,他告诉我们是施洗者约翰——基督的先驱——宣告了基督的到来。基督不仅使自己能被人的肉眼所见,他也选择了约翰来给他作见证,使众人知道他。或者更确切地说,父上帝在基督之前差遣了他的见证人,使人们更乐意接受他的拯救。

但乍一看很荒谬,基督竟然接受了别人的见证,好像他需要这样似的;而另一方面,他说他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 5:34)。答案很简单也很明显,上帝差派这个见证人不是为基督的缘故,而是为我们的缘故。若有人反对说,人的见证太无力,不能证明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答案同样简单,作为见证人,施洗者并不是以个人的身份被引证,而是一个从上帝那里领受了权柄的人。与其说他只是一个人,不如说他扮演着天使的角色。所以,他受此托付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长处,而仅仅因为他是上帝的使者。而这与下面的事实也没有不符:传福音的使命托付给了基督,他是自己的见证人。约翰讲道的目的也是让人倾听基督的教导并留意基督所行的神迹。

约翰福音 1:6。 是从上帝那里差来的。 他这么说并不是为了肯定约翰的施洗,而仅仅是顺便提一下。这个背景介绍并不足以使人产生确信,因为很多人是出于自己而夸耀说上帝差遣了他们。但作者打算在下文更详细地谈论这见证人,就暂时用一句话充分肯定:若不是上帝的命令,约翰是不会来的。在下文我们会看到他自己怎样证明是上帝让他开始了这事工。我们必须记得——正如我以前所说的——约翰所需要的确据也正是教会里所有的教导者所需要的,即他们必须是被上帝呼召的。所以教导的权柄单单来自于上帝,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或事。

名叫约翰。 他陈述此名并不仅仅是为了指认此人,也因为这名字与他所持的真实身份相符合。主借着天使吩咐他要起名为约翰,使众人都要承认他是上帝恩惠16的先锋。这样看来,基督与他所委任给约翰的职分有关联,这是毋庸置疑的。虽然此名 יהוהן (Jehohannan)17 可能被理解为被动的含义,因而指的是约翰这个人,他讨上帝的喜悦;但在我看来,我愿把此名之意扩展,使别人都可以从他那儿得到益处18

这人来,为要作见证。 此处简要提到他蒙召的目的,即他要为基督预备一个教会。他把众人带到基督的面前,就足以清楚地表明他不是为了自己而来。

他不是那光。 在此之前,约翰都是备受赞誉,这是必须的。而这时作者给予一个警告,以免他过多的光辉会使基督的荣耀变得黯淡。因为有些人太热切地注视他而忽视了基督,就好像有人陶醉于观看晨曦,而不屑于转眼看太阳。作者为什么要用光这一词我们应该立即就知道。确实,所有敬虔的人在主里都是光(弗 5:8)19,因为他们被上帝的灵光照后,不仅他们自己的眼睛开了,并且他们以自己为榜样引导别人走得救之路。尤其是使徒也被称为光(太 5:14),因为他们坚守福音的火炬,走在前面去驱散这世界的黑暗。但作者此处所谈论的是那唯一而永恒的光的源头,接下来他就会更详细地说明。

那光是真光。 作者并不想拿那真光与假的作比较,而仅仅是把基督从万有中分别出来,这样就没有人会认为天使或人也像基督一样拥有那光。他们的区别在于,天上地下所有发光的都是从别的客体那里获取光。而基督是那光,源于自己本于自己,用他的光辉照亮了整个世界,再也找不到任何别的光源。因此他称那在本性中就有能力发光的为那真光。

约翰福音 1:9。 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作者首先提出这一点,是为了从我们每个人在基督那里所经历到的能力来证明,基督是那真光。也许他可以更巧妙地来论证,基督为永恒之光,他的本性中就有光辉,而不是从任何其他的地方获取光。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把我们带回到我们各自所拥有的经历上。因为基督使我们都带有他的光辉,所以必须承认唯有基督配受此殊荣,被称为真光。

这节经文通常有两种解释。有人把一切人严格限制为那些被上帝的灵所重生的人,这些人带有那赐生命的光。奥古斯丁以一个校长为比喻:若一个城市里只有校长拥有一所学校,他会被称为众人的老师——即使很多人并没有去他的学校上学。因此他们从比较的意义上来理解此节经文,众人都是被基督所光照。因为若人得到那生命之光,他能够夸口的就是这是出于恩典,此外别无他法。但作者既然用一个普遍性的词语,一切生在世上的人,我更倾向于另一种解释,即此光照亮所有的人类,就如我以前说的。因为我们知道人类高于其他生物,是由于他们被赋予理性和悟性,并在其良心上刻有是非之心,这是特别绝妙的。因此,没有人一点都不能感受到那永恒之光。

但由于那些狂迷之徒很草率地曲解此节经文,以致从这节经文里推断出光照之恩毫无分别地临到每个人。我们应该记得此处所处理的唯一主题是普遍的自然之光,这远不如信心。首先,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凭着自己的敏锐和洞察力,能够进入上帝的国度。唯有上帝的灵为选民打开天国之门。其次,我们也要记得上帝赋予人的理性之光因罪而变得如此模糊,以致在混沌的黑暗和极端的无知里、并那造成不可逾越的鸿沟的错误里,几乎没有一点光,就连那些奄奄一息的光也寥寥无几。

10 他在世界。 他谴责人类忘恩负义,他们如此瞎眼,竟然不知道他们正在享用的光的源头,也可以说他们是故意的。这在每个时代都是一样。即使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前,他的权能也是无处不在,因此那些日常的效能应该使人的愚昧有所纠正。人们从奔流的河中汲取水,却从来不去思考这水的源头,难道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因此,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释世人这样的无知,他们竟然在基督道成肉身前不晓得基督。这是由于他们的怠惰和邪恶的愚顽。而基督借着自己的权能一直临在于世人中间,他们总有机会能认识他。总之,基督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世界,而世人被他的光唤醒,应该仰望定睛于他。因此,这番谴责归咎于他们自己。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 人类完全的邪恶和极端的暴虐在此处显露无遗;此处也表现了人类的丧尽天良的不虔——当上帝的儿子在犹太人中间道成肉身时,他们不承认、不接待他,而犹太人却是上帝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做自己产业的。此节也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作者指的是全世界的人,并无区分。当然世界上没有任何一部分不是属于上帝儿子的,他合法合理地拥有一切产业。根据他们的解释,此节意为:“基督来到世上,并没有进入别人的领土,因为全人类都属于他自己。”但我更赞同此处单单指犹太人,因为作者用隐含的对比来证明人类不可饶恕的忘恩负义。上帝的儿子曾经在一个民族里为自己寻找住处,当他出现时,却被拒绝了。这很清楚地显示了人类可怕而邪恶的瞎眼。作者陈述这些,唯一的目的就是叫人不要责怪犹太人的不信。确实,基督特别赐应许给犹太人,而他们竟轻视和拒绝他,那还有谁会接受他是世人的救赎者?我们看到使徒保罗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是何等的痛心!

他……来。 此处的动词和名词都有高度的强调性。作者说上帝的儿子来到这个地方,在这之前他本来就已经在此地。他这么说意味着上帝的儿子以一种全新的不同寻常的存在方式彰显他自己,使世人可以更接近地认识他。

到自己的地方来。 作者此说是拿犹太人和其余的民做比较。因为他们凭着特权成为上帝家的人,所以上帝最先把基督赐给他们,他们是上帝家的人,又凭着特权属于上帝的国度。上帝也为这事通过以赛亚控诉犹太人:牛认识主人,驴认识主人的槽;以色列却不认识(赛 1:3)。虽然他掌管着整个世界,但他却以很特别的方式,让自己做以色列人的主,也就是说他拣选以色列成为圣民。

** 凡接待他的。** 犹太人对基督的轻视和拒绝,成了绊脚石,为了使得无人被这一绊脚石所拦阻,作者就高举那敬虔相信他的人;因为他说凭着信心就可以得此荣耀,被称为上帝的儿子。20 这普遍性的用语“凡”,有着隐含的对比。犹太人盲目自夸21而浑然不觉,好像上帝就独属于他们。作者宣告这种情况况已经改变。因为犹太人已经被弃绝,刚好取代了外邦人的位置,上帝把这特权转给了外邦人。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一族的灭亡正是给整个世界带来生命(罗 11:12)。曾经向万邦人紧闭的福音,如今开始传遍世界各处。犹太人失去了曾经独享的特权。但他们的不虔根本不能拦阻基督,因他在别处建立了自己国度的宝座,并且一视同仁呼召万国的人都来就得救的盼望——虽然这些人以前是被上帝弃绝的。

他就赐他们权柄。 ἐξουσία —词在我看来意为权利,这样翻译也会更好,可以驳斥天主教徒的错误观点。他们邪恶地曲解此文,认为我们完全被允许去做选择——若我们觉得利用这特权是合适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认为此话里包含着自由意志——而这就像他们要从水里找到火一样。乍一看他们这么说是有些道理的,因为作者没有说基督使他们成为上帝的儿子,而是说他赐他们权柄这么做。因此他们推断,恩典只是放在我们面前,而我们有自由来做决定,是享受还是拒绝此恩典。但人们抓住这一个词而做的那些毫无意义的努力立即就被驳回,因为作者接着说,他们作上帝的儿女,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上帝生的。但若借着信心我们得着重生,我们就是上帝的儿子,而信心是上帝从天上赐给我们的,这就很清楚,基督赐给我们儿子的名分,这恩典并不仅仅是一种可能性,更是确确实实的——正如我们所说的。并且希腊文 ἐξουσία 有时候确实意为 ἀξίωσις(权利),此含义与这节经文甚为相符。

作者这样迂回的表达是为了称颂这恩典的奇妙,这样所表达的意思胜于只用一句简单的话“基督使那相信他的人成为上帝的儿子”来表达。此处他所论的是那些不洁的、亵渎上帝的人,这些人已经被宣告永远沉沦,卧在死亡的黑暗里。基督给这样的人施恩惠,使他们突然成为上帝的儿子,这真的使人感到惊奇。作者极力称颂这个伟大的特权,保罗也是这样,他把这归功于上帝,“上帝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弗 2:4)。但若有任何人把权柄理解为一般的含义,作者的意思也不是指任何中介的权力,或意为不包含足够而完全的效力;相反,他的意思是基督把那看起来是不可能的赐给那些不洁的和未受割礼的人,因为当基督从这些石头中给上帝兴起子孙来(太 3:9)时,令人难以置信的改变就发生了。保罗说他感谢父,使你们有资格分享圣徒在光明中的基业22(西 1:12),权柄就是他所说的有资格(ἰκανότης)。

约翰福音 1:12。 就是信他名的人。 他很简要地说明接待他的方式,即信他名。既然我们因信与基督联合,就有权利得儿子的名分,被称为上帝的儿子。基督既是上帝的独生子,只要我们属于他,我们也会获此殊荣。此处又一次驳斥了天主教徒关于权柄的解释。23 作者宣告这权柄是赐给那些已经相信的人。这样的人实际上就是上帝的儿子。他们太贬低信心的作用,认为一个人借着信,最多只是有可能成为上帝的儿子——如果他选择做上帝儿子的话;因为他们认为权柄含着不确定和悬而未决,并没有当下的果效。

紧接着的下文所说的话使这个矛盾变得更加引人注目。作者说那些信的人已经从上帝生。因此我们所得的并不仅仅是作选择的自由,因为他们获得了权利本身,这权利正是我们所讨论的。虽然希伯来文 ὄνομα(名)有时指的是权柄,而此处指的是与福音的真理之间的关系。当有人把基督传给我们,我们才会信他。我所谈论的是正常的渠道,主借此引领我们相信。这点我们应该留意,因为有很多人愚蠢地为自己发明混乱的信心,丝毫不明白真理。正如在天主教徒中,没有比信这个词更为人熟知,但是他们中没有任何人听福音,也不知道任何关于基督的知识。基督借着福音把自己给我们,我们借着信接待他。

约翰福音 1:13。 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 24 有人认为此处暗指犹太人荒谬的自信,我很赞同此说。他们一直宣称自己的血统高贵,好像因为自己是圣民的后裔,他们就自然圣洁了。应该说,若他们是合法之子,而不是私生子,他们可以以亚伯拉罕的后裔而自豪。但人信心的兴旺绝不是由于肉身的血统,而应当单单把这一切美善和恩惠归荣耀于上帝的恩典。因此约翰说,以前为不洁的万邦人,如今信了基督,他们不是由妇人而生为上帝的儿子,而是从上帝生,使他们开始做他自己的儿子。作者用血气一词时为什么采用复数形式?这也许是由于他要更充分表达一个很长的家谱,因为这正是犹太人夸口的一部分,沿着这条延续的线,他们追溯自己的血统一直到其祖先。

情欲和人意在我看来是同一件事。奥古斯丁和其他一些人说情欲25指的是妇人,而我看不到任何这么解释的理由。相反,作者用不同的词语来重复同一件事,是为了解释得更清楚,在人心里留下更深的印象。虽然他是直接指犹太人,他们可以凭着肉体的血统夸耀,然而从这节经文里含着这么一个真理:我们被称为上帝的儿子并不是天性使然,也不是由于我们自己,而是出于爱,这爱是我们不该得的,因为他按自己的旨意生了我们(雅 1:18)。所以,信心不是源于我们自己,而是灵里重生的果子,因为作者坚称若不被上帝重生,没有人能相信。所以信心是上帝所赐的。其次,信心不是空洞冰冷的知识,因为若不借着上帝的灵重生,没有人能相信。

约翰福音 1:14-18 —— 道成了肉身;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

约翰福音 1:14-18

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15.约翰为他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16.从他丰满的恩典里,我们都领受了,而且恩上加恩。17.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18.从来没有人看见 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

有人认为把重生置于信心之前,是颠倒了自然秩序。重生是信心产生的果效,应在信心之后。我的回答是,二者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借着信心我们得到那不能坏的种子(彼前 1:23),有了这种子,我们就被重生,得到全新的属上帝的生命。而信心本身是圣灵的工作,圣灵只住在上帝的孩子里面。所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信心是我们重生的一部分,使我们进入上帝的国度,他就把我们算为他的孩子之一。我们的心灵蒙受光照,也是因为我们的重生,所以信心来自于重生,重生是信心的源头;但由于同样借此信心,我们接受了基督,基督借着他的灵使我们成圣,从这个意义上说,信心使我们开始成为上帝的儿子。

或者可以用另外一种更简单容易的方法来解决。当基督把信心放在我们里面时,他借着某种方法重生了我们,这方法是隐藏的,是我们所不知道的。但当我们有这信心后,我们凭着良心那活泼的功用,不仅感受到上帝收纳我们做他儿子的恩典,也能感受到生命的更新和其他圣灵的恩赐。就如我们说过的,信心使我们接受基督,所以拥有他所有的祝福。就我们的理智来说,只有在相信之后,我们才开始成为上帝的儿子。要是做了上帝的儿子就可以承受那永恒的生命,我们看到作者是怎样把我们救恩的一切单单归功于基督。确实,无论人类怎样查看自己,他们都会发现除了基督所赐的恩典,没有任何东西能使他们配得称为上帝的孩子。

约翰福音 1:14。 道成了肉身(flesh)。 他指明了什么是基督的来临,就是已经提到过的,即他披上我们的肉身,把自己显露给世人。虽然作者很简要地谈及这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奥秘,然而这么简洁的表达却是极为清楚易懂。有些狂人想出了愚蠢而无意义的玄奥之理来自娱自乐。他们说道成肉身,是因为上帝差他儿子到世上來,按照他心里已经形成的构想——好像道是非实体的像。但我们已经很清楚地说明,道是指上帝真实的本体。

肉身一词比道成为人更有力地表达了作者的意思。他要表明上帝的儿子为了我们的缘故,从高天荣耀的宝座降为何等卑贱和受人藐视的人子。圣经上提到人的卑污时,就用肉身一词。如今,虽然上帝的荣耀的道与可憎而不洁的肉身之间相隔甚远,然而上帝的儿子如此屈尊以致披上肉体,遭受如此多的苦难。此处肉身一词不是指堕落的本性(保罗经常这么用),而是指必朽的人。虽然此处显示了他受藐视的、脆弱而必朽的本性,就如以下一些相似的经文所说的:他想到他们不过是血气26(flesh)(诗 78:39),凡有血气的尽都如草(赛 40:6)。然而同时我们也该知道,这是一种以局部代替全部的修辞手法,即以较低的部分来包含全人。27 因此阿波利拿里28认为基督只是披着肉身而没有灵魂是极端荒谬的。从无数的经文里,我们很容易就能证明,基督拥有身体,也有灵魂。并且当圣经称人为血气时,并没有使他们不具有灵魂。

因此此节经文很清楚意为,此道在万世之先被上帝所生,且永远与父同住,如今成为人。关于这里所论到的信心,首先要注意两件事。第一,两种本性在基督里合为一个位格,这一位同样的基督是真上帝,也是真人。第二,位格的合一并没有妨碍两种本性各自保持独立,所以他的神性保持了属于神性的一切,而他的人性也分别保持了属于人性的一切。由于撒但借着异端以各式各样的方法来颠倒这纯正的教义,他总是在这两种错谬里制造花样:或者是上帝的儿子和人子太混淆,以致他没有完全的神性,也没有真实的人性;或者是他披上肉身,好像他是双层本性,有两个分离的位格。聂斯脱利29明确承认两性,但认为有两个基督,一个是上帝,另一个是人。另一方面,欧迪奇30承认这一位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也是人子,但不属于这两性中的任何一性,而认为这两性是混合在一起的。塞尔维特和重洗派31发明了一个两性混合的基督,好像他是一个神人(Divine man)。确实,他承认基督是上帝,但你若允许他这么胡言乱语,一会儿神性就被变为人性,又一会儿人性就消失在神性里。

作者所说的话很有针对性地驳斥了这些亵渎之说。他告诉我们,道成肉身,我们从这里很清楚地推断出基督位格的合一。这个成为人的基督不可能不是那位从古时以来永远存在的真上帝,因为经上说上帝成了人。另一方面,他很特别地给此人取名为基督,这是道的名字。那么当基督成为人时,他过去所是的,如今依然是,并没有停止,披上了肉身的上帝永恒的本体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总之,上帝的儿子成为人时,依然是那永恒的道,这道并没有起始的时间。

约翰福音 1:14。 住在。 有些人这么解释:肉身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基督的住所。这些人并没有领会作者的意思。他并没有说基督永久居住在我们中间,而是说他作为客人短暂地在那里面。因为他所用的词(ἐσκήνωσεν)源于“帐棚”(tabernacles)32。他的意思无非是说基督在地上履行所委任给他的使命,或是说,他并不是出现仅仅一小会儿,而是与世人交往,直到他完成了他的使命。

约翰福音 1:14。 在我们中间。 此处到底是指普遍的人,还是指作者自己和其余亲耳听见他所传的门徒,人们还是不确定。但对于我来说,还是更赞成后者,因为作者马上说:

约翰福音 1:14。 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 虽然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基督的荣光,但大部分人由于瞎了眼都不知道这荣光。只有少数被圣灵开了眼的人才会看到荣光的彰显。总之,基督成为人,在他的位格里所表现的是极为高贵和无上的。因此虽然是在肉身之中,上帝的崇高并没有被撤销;上帝的崇高确实被卑贱的肉身所掩盖,但却使他的光辉得以被众人所看见。

约翰福音 1:14。 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此处“正是”(as)一词,并不是指一种不相宜的比较,而是表示真实而完全的认可。就如保罗说,行事为人就当像(as)光明的子女(弗 5:8——中文译者注),他吩咐我们要借着行事为人来证明我们是光明的子女。因此作者的意思是,在基督身上见到荣光,这与上帝的儿子相配,也确凿地证明了他的神性。他称他为独生子,因为从本性来看他是上帝独一的儿子,就如他使他远超于天使和人,并把一切单单赐给他——就是任何活物都无份于此。

约翰福音 1:14。 充充满满地有恩典。 基督的崇高确实可以有很多的表现方式,但作者就选了这个例子而不选别的,旨在使我们做理论思考,而不是实践知识;这一点我们应该留意。当然,当基督在海面上行走而不湿脚(太 14:26;可 6:48;约 6:19),当他赶出那恶者,并且当他借其他神迹来彰显他的权能时,人们知道他是上帝的独生子。但作者把耶稣职权的其中一方面提出来,信心从那里得到了令人欣喜的益处,因为基督宣告他就是那永不枯竭的恩典和真理的泉源。经上也说司提反满有恩惠,但意义不同;因为基督里的丰满的恩典(fullness of grace)是源头,我们都必须从那里汲取,我们很快就有机会对此做更仔细的解释。

约翰福音 1:17。 恩典和真理。 也许这是一种修辞手法,意为真实的恩典,或后者为说明性的:他满有恩典——这一点是真理或绝对的。但我们会发现他在下文立即重复同样的表达方式,我认为这两节经文里的意思是一样的。下文把恩典和真理与律法做比较,我对此的阐释很简单,即使徒们承认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因为上帝属灵国度的一切都在基督里面得以实现和满足。总之,在

《使徒行传》第 6 章 8 节,参新译本。英文版编者做出如下注释:“我们的作者一定是记忆出差错了;虽然用来形容司提反的词语很相似,但不一样。他被认为是一个充满信心和圣灵的人(徒 6:5),充满信心和能力的人(徒 6:8),充满圣灵的人(徒 7:55)。”编者也许是根据英皇钦定本得出这样的结论;《使徒行传》第 6 章 8 节原文有两种文本,一种是“充满信心(πίστεως)和能力”,一种是“充满恩惠(χάριτος)和能力”,今日普遍中文圣经译本采用后者。——中文编者注一切事上他都显明自己是那救赎主和弥赛亚。这是最明显的标志,这标志将他从万物中分别出来。

约翰福音 1:15。 约翰为他作见证。 现在他谈论约翰传道的内容。作见证(μαρτυρεῖ)这个动词他用的是现在时,33表示连续的行动。毫无疑问,约翰的教导一直都是有效的,就好像约翰的声音继续在世人的耳边回响。他在下文所用的喊着一词也是现在时,宣布了约翰所教导的丝毫不是模棱两可和含糊不清,并且他不是私下对一小群人低声说话,34而是公开大声来传扬基督。第一句话是要带出这样的宣告:他受差遣是为基督的缘故。因此,他被高举而基督处于卑微之中,是不合理的。

约翰福音 1:15。 这就是我曾说。 他说这话表明从一开始,他的目的就是要彰显基督,这也是他公开传道的目的;确实,没有什么比他带领自己的门徒归向基督这一方法更能履行他作为使者的使命了。

约翰福音 1:15。 那在我以后来的。 虽然施洗者约翰比基督大几个月,然而此处他指的不是年龄。由于在基督公开露面之前很短的一段时间内,他来履行先知的职责,所以从时间上来看,他是先来的。因此,从公开露面这一方面来看,基督在施洗约翰以后来。下面的话按字面可以这么翻译,他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但其意思却是,基督位分比约翰高,因为他更超越。因此他把他的职责交给基督,并且正如谚语说的,他“把火炬传递给他”,或是为他的接班人让路。但由于基督在时间上较晚一点出现,约翰提醒他的听众,即使这样,他不能使自己高于自己的位分——这正是他所应有的位分。这样,所有处于高位的人——不论是在上帝所赐的恩赐方面还是任何别的荣誉,都应该持守自己的位分——都在基督之下。

约翰福音 1:16。 从他丰满的恩典里。 他现在开始讲述基督的职分,在他里面有丰富而全备的恩典,以致救恩的任何一部分都离不开他。确实,生命、公义、美善和智慧的源头都在上帝里面,但对我们来说,这是隐藏的不可接近的源头。然而借着基督这一切都丰丰富富地显示给我们,使我们被应允来投靠他,因为他乐意如水奔流般把自己赐给我们,只要我们以信心作为渠道。他从总体上宣告,离开基督我们就寻找不到任何美善。这句话里含着好几项声明。首先,他指出我们是彻底地贫穷,没有任何属灵福气;而存在于基督里面的丰富是为了供应我们的不足,把我们从贫穷里面解救出来,使我们饥饿的得以饱足,干渴的得以滋润。第二,他警告我们,只要我们一离开基督,我们哪怕是去寻找一滴的幸福也是徒劳的,因为上帝定意使所有的美善都单单存在于基督里面。所以,若我们不借着基督来汲取上帝的恩赐而用任何别的方法,就会看到天使与世人都干枯了,天堂寂寥冷落,土地也不生产,总之,万物都成为无用。第三,他使我们确信,只要我们在基督如此完全的丰满里有份,就丝毫不用担心会缺乏什么,我们一定会经历基督的丰富是真实的,是永不枯竭的源头。约翰认为自己与其余的人一样,这不是为了表示自己很谦虚,而是更明确地表明没有一个人是例外的。

此处他指的是普遍性的全人类,还是仅指那些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后更完全地享受他的恩典的人?这点确实不明晰。毫无疑问,所有活在律法之下而敬畏上帝的人,都饮于此相同的丰满的源头。由于约翰马上在下文区分出不同的时代,所以此处他更有可能特别称颂基督来到世上所彰显的那丰富满溢的恩典。我们知道在律法之下,人们所尝到的上帝的恩典是很有限的,但基督道成肉身时,上帝的恩赐就倾泻而出,可以说是满满地赐下,使我们都得以饱足。并不是我们中有任何人所得着的圣灵的恩典比亚伯拉罕所得的更丰盛,我所谈论的是上帝的分配和分配的方式。施洗约翰为了能更顺利地把他的门徒带到基督面前,他宣告在基督里面有为他们所存的丰富的恩惠,这恩惠是他们不曾有的。若有人想进一步扩展此意,也不会显得不合理。更确切地说,从世界开始以来,所有的祖先所拥有的一切恩典都是汲取于基督,这样的说法与前文也是极为一致的。因为虽然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但他们获得恩典却不是借着律法。但我已经表明自己更赞同哪个观点,即约翰在此处拿我们与祖先作比较,是为了借此比较来称颂那已经赐给我们的一切。

约翰福音 1:16。 而且恩上加恩。 奥古斯丁对此节的解释是众所周知的:所有在我们有生之年上帝所赐的恩惠和最后上帝所赐的永恒的生命,都不是上帝因为我们有什么长处而赏赐给我们,这完全出于上帝的宽宏怜悯,赐给我们前面的恩典,并且在我们里面完全成就他的恩惠。这个说法很虔诚,也很有见地,但与此节经文毫无关系。若你以比较的眼光看加(ἀντὶ)一词,这意思就简单多了,它意为任何上帝所赐的恩典都来自同样的源头。也可以意为指出最终的目标,即如今我们领受恩典,当有一天上帝完成了我们的救赎之工,就成全了恩典。对于我来说,我赞同有观点认为浇灌在我们身上的恩典都是先浇灌在基督身上的。因为当基督未道成肉身之前,我们这一切如今从基督里所领受的恩典,父上帝都先赐给基督,基督是渠道。他受膏是由于他要膏我们这些一直在他里面的人。因此,他被称为基督(受膏者),我们被称为基督徒。

约翰福音 1:17。 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 他预料自己很可能会遭到反对,因为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摩西的地位如此崇高,以致他们几乎不能接受任何不同于摩西的意见。因此作者指出摩西的事工远低于基督的权能。同时,这个对比并没有削弱基督权能的荣耀,因为当犹太人把最高的尊崇归于摩西时,作者提醒他们与基督的恩典相比,摩西所带来的是微乎其微。否则,我们只能借着基督而得到的这一切,他们期望从律法中去获得,这就大大地拦阻他们获得从基督来的恩典。

但当作者拿律法与恩典和真理做比较时,我们要注意其对立面,因为他的意思是,它们中律法缺乏恩典和真理。35 在我看来,真理一词表示事物固定而永久的状态。通过恩典一词,我明白了那一切事在属灵上怎样得以完全成就,而这些也都一字一句包含在律法之内。根据修辞学中众所周知的换置法(hypallage),那两个词可能指的是同一件事。他好像是说,律法的真理在于恩典,这恩典最后在基督里得以彰显。但由于其含义丝毫不受影响,你把它们合为一体还是区分出来,这都不重要。至少这一点是肯定的:作者的意思是,律法所包含的不过是属灵恩典的影儿,而事实上这一切是在基督里面。据此,若你把基督从律法里面分离出来,律法里就只剩下空影像。为这个缘故,保罗说,影儿是在律法里,形体却在基督里(西 2:17 直译)。但千万不要以为律法所呈现的都是蒙蔽人的,因为基督把生命赐给那些本来死在律法之下的人。此处我们会遇到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即若没有基督,律法凭着自己能做什么?作者坚称若我们不到基督的面前,律法丝毫没有永恒的价值。此真理在于我们借着基督得着那律法根本不能给予的恩典。因此,我从普遍意义上理解,恩典一词同时指的是无条件的赦罪和心灵的更新。当作者很简要地指出旧约与新约的区别时36(这在《耶利米书》第 31 章 31 节有更充分的叙述),他把所有关于属灵公义之事都包含在这一词中。此公义包含两部分。首先,藉着白白的恩典,上帝与我们和好,不算我们为有罪的;第二,他把他的律法刻在我们的心版上,并且借着他的灵更新我们,使我们顺服它。若有任何人只关心律法本身,或因为律法的阻碍不能归向基督,那么律法很明显是受到了错误的解释。

约翰福音 1:18。 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 这一句话是对前面最适当的补充,因为对上帝的认识是通向享受一切恩典的门。上帝单单藉着基督向我们显明自己,因此我们也要在基督里寻找一切。我们应该留心遵守这个教义的吩咐。人们常说,我们根据自己信心的尺度来领受上帝所赐的,但很少有人会想到要用信心和对上帝的认识作为器皿去汲取。

当他说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时,我们不要以为他所指的是肉眼的外观的看见。他的含义是,由于上帝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 6:16),若不是借着基督,我们不能认识他,基督是他的真像。通常这节经文是这么解释的:上帝的毫无虚假的无上崇高被隐藏在他自己里面,从来没有人认识他,除非他借着基督来显明自己,所以从前上帝也是单单借着基督向列祖显明。但我更认为此处作者坚持已经陈述过的对比,即我们的状况比列祖的不知好了多少!因为从前上帝的奥秘和荣耀是隐藏的,如今众人得以见他。基督被称为上帝本体的真像(来 1:3),这当然指的是新约所独具的特权。同样,作者在此节里描绘了一些新奇的事,他说在父怀里的独生子把以前所隐藏的显明给我们。因此他称颂上帝的显现,这是借着福音带给我们的,他使我们有别于列祖,并且表明我们比他们更高。这一点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的第 3 和第 4 章里有更详细的解释。他断言如今不再有任何帕子,这帕子存在于律法之下,但如今在基督的脸上可以毫无遮拦地看到上帝。

有人认为既然我们的列祖每日有先知走在他们前面来引导他们,那么,说他们没有上帝的知识是毫无道理的。我的回答是,所赐给我们的,他们不是绝对没有,而是一个少与多的比较问题。因为他们只不过拥有一点真理之光的火花而已,而在我们身上环绕照耀的是完全丰满的光。若有人反对说,那时也可以面对面见上帝(创32:30;申34:10),我依然坚持这种看见根本不能与我们的相比。由于在那时上帝通常很模糊地显示自己,所以当上帝从远处稍微清楚一点向他们显示时,他们便说他们面对面见了他。他们见上帝,是在一种被象征物和礼仪层层包裹的方式下。37 摩西在山上看到的异象非凡绝伦,无人能比。但上帝清楚地宣告:“你不得见我的面,只能得见我的背。”(出33:23,直译)借此隐喻他表明一个完全而清楚的启示时代还未到来。倘若列祖要见上帝,他们总是转眼看基督。这不仅意为他们在他的永恒的道里看见上帝,并且也全心全意等候所应许的基督的显现。为这个缘故,我们发现基督后来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仰望我的日子”(约8:56),与下一句“既看见了”并不矛盾。因此这是一个不变的真理,即上帝从前不被看见,如今借着基督显明自己。

他说儿子是在父怀里,这个隐喻来自于,一个人若把自己所有的秘密告诉另一个人,后者就被称为是在他的怀里。胸怀是一个人保存秘密的地方。所以他表明了儿子熟悉父亲最深藏的奥秘,目的是让我们知道上帝的胸怀借着福音向我们敞开。

约翰福音 1:19-28 —— 约翰回答祭司:我不是基督

约翰福音 1:19-28

19.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20.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21.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吗?”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吗?”他回答说:“不是。”22.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23.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24.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或译:那差来的是法利赛人);25.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26.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27.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28.这是在约旦河外伯大尼(有古卷:伯大巴喇),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约翰福音 1:19。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 迄今,作者已经陈述了约翰就基督所做的宣讲,现在他要做更非凡的见证,是向祭司的使者传讲的,叫他们把这见证带到耶路撒冷。约翰公开承认上帝差遣他的目的。此处首先就有一个问题:祭司为什么向约翰提问。人们普遍认为,由于他们憎恨基督,就把不属于约翰的头衔给了约翰;但这不是真正的原因,因为他们尚未知道基督。有另外的人说,他们对约翰更满意,因为他有祭司的血统;但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由于他们期待从基督里得着一切的昌盛和兴旺,所以他们没有理由故意为自己发明一个假基督。因此,我想应该另有原因来促使他们这样问。他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先知,约翰突然来了,与他们所期盼的不一样,众人的心都被激动而期待弥赛亚。此外,他们都抱有这样的信心,即弥赛亚即将来临。

他们问约翰,你是谁?若他们忽视或掩盖如此重要的问题,他们就是对自己的职责不关心。首先,他们不是出于恶意,相反,他们是由于渴望拯救,他们想知道约翰是不是那位基督,因为他开始变革教会里面的传统习俗。然而我不否认,他们的野心和要守住权力的愿望对他们有些许影响,但倘若说他们的动机是把基督的头衔给予其他人,这就差太远了。并且他们的行为与他们所任的职位也没有矛盾,因为他们握有治理上帝教会的权柄,他们的职责是,要当心有人会鲁莽地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有人会建立新的教派,有人会在教会破坏合一的信仰,当心有人会传讲新的异族的礼仪。很明显,关于约翰的消息普遍广传,激动了众人的心。这是出于上帝奇妙的安排,使这个见证更完备,更引人注目。

约翰福音 1:20。 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 38 他公开承认,没有任何模棱两可或伪善假装。第一次用“明说”一词,意为他所陈述的是事实;第二次用,是为了表明承认的方式。他很清楚地回答说,他不是基督。

你是以利亚吗?他们为什么提以利亚的名而不提摩西?这是由于他们从《玛拉基书》(4:2,5)上看到说,当弥赛亚——公义的日头出现时,以利亚犹如宣告基督来临的晨星。但这个提问是建立在他们很长时间以来一直都持有的错误观念之上。他们认为人的灵魂离开一个人的身体后,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当先知玛拉基宣告以利亚被差遣,他们就以为这是同一位曾经生活在亚哈王统治下的以利亚(王上 17:1)来了。因此约翰作了真实而正确的回答,说他不是以利亚。这回答是按照他们附加于此话的观念,但基督对先知作了合乎真理的解释,确认约翰是以利亚(太 11:14;可 9:13)。

你是那先知吗?伊拉斯谟把此句解释为仅限为基督,这是错误的;因为此处附加的冠词(ὁ προφήτης,那先知)并没有表示强调。后来那些使者很清楚地声明,他们所指的是不同于基督的先知,因为他们总结说(25 节),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这样我们便知道他们指的是其他人。另有一些人认为他们询问到底他是不是古代先知中的一位,这解释我也不赞同。确切地说,他们是借着此词指出约翰的职事,并且询问上帝是否差遣他做先知。当他回答说,我不是,他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谦虚而撒谎,而是很诚实地把自己从先知的队伍里分离出来。然而他的回答与基督为他做的可敬的证明并不矛盾。基督指派约翰为先知,又说他比先知大多了(太 11:9)。但他说这些话无非是为了使他所教导的真理拥有权威,使人们相信他的话;同时用这些崇高的词,来描述约翰被授予的职事的卓越性。而在此节里,约翰另外还有目的,即为了表明他并没有特别的信息,这跟先知通常的情况不一样,他只是被差遣作基督的先锋。

这一点通过一个比较就更清楚了。所有的使者——即使是那些不是为重要事务而差遣的使者——都拥有使者的名称和权力,因为他们都是受到特别的委托。所有那些履行先知职分的都是一样,他们接受命令传达预言。但若要处理一些重大问题,若有两个使者被差遣,其中一位宣告另一位很快就要到来,后者拥有全权来处理整个问题;若后者接到命令要了结此任务,这样,后者才是主要人物,前者难道不应该被认为是后者的一部分和补充体吗?施洗约翰的情况就是这样,上帝吩咐他去使犹太人做好预备来聆听基督的传讲,并成为基督的门徒。39 这从上下文来看,就更清楚了,因为我们必须详细察看紧接着的下文的相反的从句。我不是先知,他说,而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区别就在这里,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这位不是先知,而仅仅可以说是一位从属的公使;并且他的教导仅仅是为了预备人们来听另外一位老师的教导。这样,约翰虽然胜于所有的先知,但依然不是先知。

约翰福音 1:23。 有人声喊着说。 若他不是被委任的,就会有人控诉他这么草率就开始教导别人。他表明了他的职责是什么,并引用了先知以赛亚(40:3)的话来做证明。因此他所做的都是上帝所吩咐的。实际上,以赛亚所说的话不仅仅指约翰一人,而是预示教会的复兴,他预言将会听到喜乐的声音,是为主预备道路。虽然他指出了上帝的来临——当他把自己的百姓从巴比伦被掳之地领出来时,然而这事真正地实现是在于基督道成肉身。在宣告基督即将到来的先锋中,约翰首居其位。

要是提一些很怪异的问题——就如有人探究声为何意,就是妄动。约翰被称为声,是因为他被吩咐去喊。毫无疑问,以赛亚是从比喻的意义上称教会的极端荒芜为旷野,看起来这旷野使百姓不能回归;仿佛他说,确实有一条通路要为被掳的百姓开辟——主必定要在无路的地方开辟这路。但约翰在那里传道的可见的旷野,象征着可怕的荒芜,席卷了所有得救的盼望。若仔细思考此比喻,我对他的活做这样的解释,绝没有曲解它所要表达的意思。因为上帝安排这一切,是为了给那些被灾难所压垮的人,对此预言做一忠实的写照。

约翰福音 1:24。 那差来的是法利赛人。 他说他们是法利赛人,那时这些人在教会里的地位最高。他这么说是为了让我们知道,他们在利未人的次序里并不是地位卑贱的人,而是大有权力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针对他的施洗提问。一般的圣职人员对任何回答都会满意;但这些人由于在约翰那里得不到自己想要的,就谴责他这么轻率、冒昧地开始一个新的宗教仪式。

约翰福音 1:25。 为什么施洗呢? 通过对这三种身份的考察,他们形成了无可置疑的意见:他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有施洗的权柄。弥赛亚是那拥有全权的一位。对于要来的以利亚,他们有个观念,即他将开始恢复王国的权力,并且复兴教会。他们欣然承认,上帝的先知有权利履行所托付给他们的使命。因此,他们做出结论,由于上帝并没有公开派遣约翰,约翰进行施洗是不正当的,也是不合乎常理的。但他们错在不认为他是《玛拉基书》(4 章 5 节)所提到的那以利亚;虽然他否认自己是那位他们所愚蠢想象的以利亚。

约翰福音 1:26。 我是用水施洗。 这句话应该足以纠正他们的错误,但无论多么清楚的责备对于聋子来说都是无效的。他差他们到基督那里去,并且宣告基督是那在先的,这不仅很清楚地证实了是上帝委派他来做基督的使者,也证明他是那位真的以利亚,被差遣来宣告教会复兴的时代到来了40。此处有一个对比,但没有充分陈述,即没有特别比较基督属灵的施洗与约翰外面的施洗之间的区别,但后面关于圣灵的施洗的句子无疑是做了补充,后来作者很快对这两者都做了解释。

这个回答可以简化为两方面:首先,约翰不为自己说任何话,他所宣告的是他有权利如此说的,因为他凭借的是基督,基督是他施洗的创始者,此标记的真理就在于此;第二,他只行使外面的标记,而所有的权力和功效单单在于基督。这样,他为自己的施洗辩护,此洗礼的真理不在他以外;但同时,他通过宣告自己没有圣灵的能力,来高举基督的尊贵,使众人都单单定睛于他。一个圣职人员从基督那里得到任何的权柄,都归功于他,把他所拥有的一切都单单归于基督,这就是最合乎中道,合乎真理的。

有些人掉进了愚蠢的错误里,即以为约翰的施洗与我们的不一样;约翰在此处没有指出自己的施洗的优点和有效性,而仅仅把他的身份与基督的身份作了比较。同样,若现在我们询问,在洗礼中哪部分是属于我们,哪部分属于基督,我们必须承认唯有基督完成了洗礼所代表的象征意义,我们所执行的只是一个标志和记号。圣经里关于圣礼有两重说法:有时候它告诉我们圣礼是重生的洗(多3:5);借着圣礼我们的罪被除去(彼前3:21);我们在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并且叫我们有新生的样式(罗6:4,5,6);在那些情形中,圣经把基督的权能与人的职事结合起来;确实,人只不过是基督的工人。这些表达方式显示,不是人可以凭着自己完成什么,而是基督借着人和标记作为器皿来完成这一切。但由于人们极有可能落入荒谬的思想,并且人由于自己天性中的骄傲会夺走本来属于上帝的荣耀,把它窃为己有;所以,为了制止这种对上帝的亵渎和傲慢,圣经有时候把圣职与基督区分出来,如在此节中,我们就知道圣职算不了什么,也做不了什么。

约翰福音 1:26。 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 他间接地指责他们愚笨,不认识基督,而他们本应该切切地把自己的心归向基督;他也一直很恳切地强调,人若不到基督——圣职的创始者面前,就无法了解他的圣职。当他说基督站在他们中间时,目的是激发他们尽心尽力去渴慕认识基督。他说这些话的全部含义,是要把自己放得越低越好,以免有人错误地把任何荣耀归于他,隐藏了基督的荣美。

约翰福音 1:27。 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 此处他说两件事:首先,时间上基督在他之后;但第二,基督在地位和尊贵上远超于他,因为父高举他胜于万物。稍后他又会作第三次说明,基督受高举胜于万物,因为事实上他就是超乎万物。

约翰福音 1:28。 这是在约旦河外伯大巴喇。 提到这地点,不仅是为了证实此事的真实性,也为了告诉我们他是在众多聚集的人面前做此回答。因为人们蜂拥到约翰那里,这也是约翰通常施洗的地方。有人推想这是过约旦河的通道,从此情境他们推理出此名,因为他们把它解释为通道之家;有些人更赞同此处指的是百姓难忘的通道(书 3:13)——那时在约书亚的带领下,上帝在水中为他们开一条路,让他们通过。另有人说这应该念为伯大拉巴(Betharaba)。有人认为此处是伯大尼(Bethany),而不是伯大巴喇(Bethabara),但这是错误的;因为随后我们会知道伯大尼离耶路撒冷很近。伯大巴喇的位置与作者所描述的地方最为一致,有人已经把此村庄画出来并对此做了详细说明;可是我不想就这词的发音进行争辩。

约翰福音 1:29-34 —— 看哪,神的羔羊!圣灵仿佛鸽子降下

约翰福音 1:29-34

29.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 神的羔羊,除去(或译:背负)世人罪孽的!30.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31.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32.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33.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34.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 神的儿子。”

约翰福音 1:29。 次日。 无疑约翰已经谈论了弥赛亚的彰显;但当基督开始出现时,他希望众人很快就知道他的这个宣告,基督即将结束约翰的事工,就如太阳升起时,黎明就迅速消失。他已经向被差到他那里的祭司们证实,基督已经来了,并且正在他们中间交谈,他们应该到他那里询问洗礼的真理和权柄;次日他就把他指明出来,使众人得以看见。这两个如此紧密连接的行动强有力地影响了众人。这也是基督出现在约翰面前的原因。

约翰福音 1:29。 看哪,上帝的羔羊。 作者简要而清楚地说明了基督主要的职责,即他借着自己的死除去世人罪孽,使世人与上帝和好。当然,基督赋予我们很多恩宠,但这是首要的恩宠,其余的都依赖于此。他止息了上帝的怒气,使我们被称为圣洁公义。各样的祝福从这个源头里流出,他不算我们为有罪,借此把我们接到他的恩宠里。因此为了把我们引向基督,约翰一开始就说明借着基督我们的罪白白得着赦免。

他用羔羊一词,暗指古时律法下的献祭。犹太人已经习惯于献祭,若不举出祭品,就无法教导他们关于赎罪的事;约翰顾及这一点。由于祭品有很多样,他借着比喻用一物来代表全部;约翰可能指的是逾越节的羔羊。我们注意到,大体而言,约翰用此表达方式更适合教导犹太人,并且拥有更大的力量;正如在我们这个时代,由于普遍施行洗礼,当被告知我们从罪污中被洗净,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借着基督的血罪得以赦免是什么意思。而犹太人一般都对献祭持有错误观念,他提醒他们所有献祭都指向一个目的,借此顺便纠正他们的错误。他们把信心建立在外面的标志之上,这是对献祭制度的邪恶的滥用;因此约翰举出基督,证实他是上帝的羔羊;他借此表示,犹太人在律法下的一切献祭根本没有能力来赎罪,它们仅仅是影儿,献祭的真理唯有在基督身上显明。

除去世人罪孽的。他用罪的单数形式表示任何一种罪行;他好像说,使人与上帝隔绝的每一种罪都被基督除去。当他说世人罪孽时,把此特权不加区分地扩展到全人类,使犹太人不会以为基督单单是为他们而来。但因此我们也可以推断,全世界都受到同样的定罪;由于所有的人在上帝面前都犯了罪,没有一个例外,所以他们需要与上帝和好。因此,施洗约翰从普遍上谈论世人的罪孽,是为了让我们铭记自己的悲惨处境,并且恳请我们去寻找补救的方法。现在我们的责任就是乐意接受恩典,这恩典是赐给所有的人,使我们每个人都确信,倘若我们借着信心到基督面前,没有任何事物能拦阻我们在基督里与上帝和好。

此外,他设定只用一个方法来除去罪孽。我们知道自有人类以来,他们的良心证明他们有罪,人们心里充满不安,费力地劳作,为了得到赦免。因此就有大量的和解的献祭,人们错误地以为这些祭能止息上帝的愤怒。我承认,所有这些具和解性质的虚假的礼仪确实源自一个圣洁的源头,上帝设立了这些祭,把人引到基督面前,然而每个人都为自己发明了方法来满足上帝。但约翰把我们单单带回到基督面前,并且告诉我们除非借着他作中保,否则我们无法与上帝和好,因为独有他除去罪孽。因此他指出,只有逃向基督,罪人才能寻着避难所;作者也借此推翻了世人发明的洁净、救赎和满足上帝的方式;实际上,这些只不过是诡计多端的魔鬼卑鄙的发明。

动词 αἴρειν(除去)可以有两种解释方法:第一,基督担当了那压垮我们的重担,正如经上说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 2:24),以赛亚说使我们得平安的惩罚加在他身上41(赛 53:5);或第二,他抹去罪孽。但由于后者的宣告是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之上,我欣然接受两者,即基督通过担当我们的罪,把我们的罪除去。因此,虽然罪仍然在我们里面,但在上帝看来却丝毫没有罪,这是因着基督的恩典使我们的罪得以消除,罪就不再归算在我们头上。我也不反对克里索斯托42的注释,动词除去的现在时态 δ αἴρων 表示一个持续性的動作;因為基督借着滿足上帝所帶來的救贖永遠都有效。但他不僅僅告訴我們基督除去罪孽,也指出了方法,即他借着死使天父與我們和好;因為羔羊一詞正是此意。因此我們要知道,當我們徑直走进他的死,並且相信釘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是唯一的和好的祭物,借着他我們所有的罪孽都得以除去,我們就在基督的恩典下與上帝和好。

這就是我曾說。約翰用寥寥數語就表達了自己的思想:他宣告基督的位分比自己高;因而可以斷定約翰只不過是他的先鋒;這樣基督是彌賽亞就很明顯。這裡陳明了三件事情:他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他的意思是在時間上自己是在前的,為基督預備道路,這是根據瑪拉基的見證,看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面前預備道路(瑪 3:1,直譯)。他又說他的位分比自己高43,指的是當上帝的兒子來到世上完成救贖者的使命時,上帝所賜給他的榮耀。最後他補充了原因,即基督在地位上遠高於施洗約翰。因此父上帝賜給他的榮耀並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於他永恆的神性。關於這個表達,他的位分比我高,因他本是在我以前,我已經談論過了。44

约翰福音 1:31。 我先前不認識他。 為了使他的見證不被懷疑為出於友情或偏愛,他預見了此懷疑,並且斷言他對基督的認識都是從上帝的感動而來。因此總的來說,約翰並不是出於自己的意思,也不是為了討人的喜歡,而是出於聖靈的感動和上帝的命令。

我來用水施洗。即我被呼召,接受委派來做這事工,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這一點作者隨後會做更詳細的解釋,當他介紹施洗約翰時,作者也確認約翰不認識基督,他所知道的是来自于上帝的启示,即从上帝而来的信息或默示。45 此处用的是我来用水施洗,而在下文(33 节)很清楚地陈明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因为唯有上帝所呼召的圣职人员才是合法的;任何人若出于自己强行要抬高自己,都是没有任何权柄的——无论他拥有多好的学识和口才,因为上帝没有给他这个资格。为了约翰能合法地进行施洗,他必须是被上帝差遣的,那就可以推断出,圣礼的设定不是出于任何人,而单单是属于上帝的权利,就如基督在别的场合为了证明约翰施洗的有效性,提问约翰的洗礼是从天上来的是从人间来的(太 21:25)。

约翰福音 1:32。 我曾看见圣灵仿佛鸽子从天降下。 这个表达不是字面的,而是比喻的,否则他用什么眼睛看见圣灵?但由于鸽子象征着圣灵确确实实的临在,它就被称为圣灵,这是一种修辞手法,即以一个名字代替另外的;他并不是实体上的圣灵,而是在人的能力所允许的范围内,他把他指明出来。这隐喻性的语言在圣礼上经常用到。为什么基督称饼为他的身体,难道不是因为此名很恰当地转为一种标志和象征吗?尤其是当这象征同时也是真实而有效的信物,借此使我们确信它所象征的实体也给予我们了。但不要以为鸽子限制了圣灵——这圣灵是那充满天地(耶 23:24)的,圣灵以他的权能与人同在,使约翰知道向他显示如此的景象并不是徒然的。同样,我们也知道基督的身体与饼无关,然而我们分享了他的身体。

这里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圣灵在那时以鸽子的形式出现?我们要记得象征物和实体之间有相似之处。当使徒们被圣灵充满时,他们看见舌头(tongues)如火焰,分开落在他们各人头上(徒 2:3)。因为福音要通过各种方言(tongues)得以广传,并且带着火一般的能力。但在此节经文里,上帝要公开显明基督的温柔和善,对此以赛亚用极崇高的词语说,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赛 42:3)。这是第一次人们看见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并不是基督以前没有圣灵的同在,而是因为基督要通过一个庄严的仪式接受圣职。我们知道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他如同一个无名小卒,不被人知,因为他显明自己的时间依然未到,但当他打算把自己显给众人时,他就以他的受洗开始。因此,在那时他领受圣灵不仅仅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他的百姓;也为这个缘故,圣灵的降临是可见的,使我们可以知道在他里面有丰丰富富全备的恩典,而这一切是我们没有的。这可以从施洗者的话里推断出来,因为他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他的意思是,为什么圣灵以可见的方式被人所知,又住在基督身上,是因为他要把他的丰盛浇灌在他的百姓身上。什么是用圣灵施洗,我已经简单提到过;即他把能力授予洗礼,使洗礼不是徒然无用的,而这是借着圣灵的能力来成就的。

约翰福音 1:33。 你看见圣灵降下来。 此处有一个难题:若约翰不认识基督,为什么他拒绝给基督施洗?他不会对一个他不认识的人说,我当受你的洗(太 3:14)。有人回答说,他敬重他,以为他是一个出众的先知,却没有意识到他是上帝的儿子。但这个解答是很拙劣的,因为每一个人都应该遵行上帝的呼召,而不受任何人影响。任何人的地位与显赫都不能拦阻我们履行使命,因此若约翰不是对上帝的儿子,而是对其他的人这么说,他就是蔑视上帝,不尊重他的施洗。由此得出结论,他一定是预先就知道基督。

首先要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到的认识是来自于个人之间很长时间的了解。虽然任何时候看到基督,他都能把他认出来,但他们互相的认识不是依照人平常的方式,他的知识是从上帝而来。然而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因为约翰说要在基督身上看到圣灵作为标记才能把他认出来。当他称呼基督为上帝儿子的那时刻,他还没有看见圣灵。对于我来说,我更愿意接受这样的观点,即认为增加这个标记是为了做进一步的证实,这与其说是为了约翰,不如说是为了我们众人。约翰确实看见了,但这是为别人,而不是为自己。布塞46颇为恰当地引用了摩西的话,走三天的路程后,47 你们必在这山上侍奉我,这就是我打发你去的证据(出 3:12)。毫无疑问,当他们出去时就知道上帝会施行拯救,且随时保护他们。但这是一个后验(a posteriori)的确认。同样,这也是巩固以前所给予约翰的启示。

约翰福音 1:34。 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上帝的儿子。 他的意思是,他所宣告的是毋庸置疑的,因为上帝乐意使他完全而彻底地知道那些事,他要对世人见证这些事,并且他证明基督是上帝的儿子,人们应该留心此事,因为那赐圣灵的一定是基督——那叫人与上帝和好的职事与荣耀不属于其他任何人。

约翰福音 1:35-51 —— 首批门徒;耶稣呼召拿但业

约翰福音 1:35-51

35.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36.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 神的羔羊!”37.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38.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哪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39.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哪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正了。40.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41.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42.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约翰在马太十六章十七节称约拿),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43.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吧。”44.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45.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46.拿但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腓力说:“你来看!”47.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48.拿但业对耶稣说:“你从哪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49.拿但业说:“拉比,你是 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50.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吗?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51.又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 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约翰福音 1:36。 看哪,这是上帝的羔羊。 从现在起很清楚地显示,当约翰意识到自己的使命就要结束时,他不停地在努力把职分退让给基督。他的坚定也给他的见证带来了更大的信誉。接连几天里,他这么热切地强调,反复举荐基督,表明他的使命几乎要完成了。此处我们也看到教会起始时是多么渺小和卑微。约翰确实为基督预备了门徒,但只是在此时,基督才开始把教会聚集起来。他只有两个普通的不知名的人,但连这也恰好清楚说明了他的荣耀,在如此短的时间里,没有人的帮助,也没有用武力,他奇迹般绝妙地扩展了自己的国度。我们也应该察觉到约翰教导人们首要关心的是什么,那就是,在基督里寻求罪得赦免。基督已经把自己显明给这两个门徒,是为了让他们到他面前去。所以,现在他们来了,他就柔和地鼓励劝诫他们。他没有等到他们对他说话,就问,你们要什么?这满有恩典和仁慈的邀请,曾经是对那两人说,如今是对我们说。因此倘若我们渴望就近他,就不应当担心基督会离开我们,或不让我们轻易地接近他;相反,他会伸出他的手帮助我们成就。他怎么能不去迎接那些到他面前来的人?因他在远处寻找徘徊流离偏行己路的人,盼望能把他们带回到正路上来。

约翰福音 1:38。 拉比。 此词通常是用来称呼那些有很高社会地位的人,或有任何名誉的人。但此处作者指出了另外一种在他那个时代的用法,即他们用此来称呼那些教导和解释上帝话语的人。因此,虽然那两个门徒依然未认出基督是教会唯一的教师,但由于施洗约翰对他大为称赞,他们受感动而称他为先知和教师,他们若要接受教导,这是迈出第一步。

约翰福音 1:38。 在哪里住? 透过这个实例,教导我们敬拜的起初应该是如此喜欢基督以致激动我们渴望从他那里得益处;其次,我们不应该满足于仅仅短暂地看一眼,而应该寻找他的住处,这样他就把我们接待为他的客人。有很多人仅在远处风闻福音,任凭基督眨眼间就消失,他们所有对基督的认识都消失了。虽然两人在那时没有成为他的常任门徒,但毫无疑问那天晚上,他更充分地教导了他们,以致不久之后他们完全委身于他。

约翰福音 1:39。 那时约有申正了。 即夜幕即将来临,因为不到两小时太阳就下山了。那时他们把白天分为十二小时,一小时在夏天长一点,在冬天短一点。从此情境里我们推断,那些门徒如此渴慕来聆听基督,盼望更亲密地来认识他,以致他们丝毫不关心夜晚来临。相反,我们中大部分人不像他们,我们是不断地推迟,因为我们跟随基督总是很不方便。

约翰福音 1:40。 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一直到这章的结束,作者的目的是要告诉我们门徒是怎样逐渐被带到基督面前的。此处谈论的是彼得,随后他会提到腓力和拿但业。安得烈立即带来他的哥哥这一情形表明了他信心的本质,它不隐藏光也不熄灭光,而是四处散发光芒。安得烈就那么一点光,而他就用它照亮了他的哥哥。我们这些怠惰的人有祸了——若我们已经完全被光照后,却不努力使别人也来分享这恩典。从安得烈身上我们观察到两件事情,正如以赛亚对上帝儿女的要求,即,每个人都应该拉着邻舍的手,并且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将他的道教训我们(赛 2:3)。安得烈向他的哥哥伸出了手,但同时他心里还有个目的,就是他能在基督的学校里与他同作门徒。我们应该察觉到上帝定意让彼得——后来成为更为出色有名的人——借着安得烈的服侍来认识基督;这样无论我们有多优秀,都不可拒绝被低于自己的人来教导;因为那样的人会因其乖戾——或更确切地说是因其骄傲——遭严厉惩罚。这样的人既看不起别人,就不屑于来就基督。

约翰福音 1:41。 我们遇见弥赛亚了。 作者已经用希腊文基督来解释希伯来文弥赛亚(受膏者),为了要把单单为犹太人所知道的告诉给全世界的人。每当有新王上任,他们都会举行庄重的膏立仪式。但他们依然知道有一位王是由上帝膏立的,在他之下,他们盼望获得完全而永恒的幸福,尤其是这时他们认识到大卫在地上的国度不可能是永久的。当他们被各种苦难和不幸压伤击垮时,上帝使他们心里盼望这弥赛亚,并且很清楚地向他们启示弥赛亚即将来临。关于基督的名字,但以理的预言比其余的更清楚有力。因为他不像早期的先知把基督归为君王,而是单单指向救赎主(但 9:25,26)。因此这个表达方式就变得很盛行,所以若提到弥赛亚或基督,就知道这指的是那救赎者。这样我们就发现撒玛利亚的妇人说,弥赛亚要来(约 4:25),众人都热切渴慕他,并且不时地在他们口中提起他,但能见到他的人却是如此之少,这就更是令人惊奇。

约翰福音 1:42。 你要称为矶法。 实际上,所有敬虔的人都应该被称为彼得(石头),因为既然已经被建立在基督之上,都合适于建造上帝的殿;但由于他独特的优点,唯有他被这么称呼。然而天主教徒以他来代替基督,成为教会的根基,好像他不像其他的门徒建基于基督之上一样,这是很荒谬的。更为荒谬的是,他们又称此石头(stone)为头(head)。在格拉提安48时代的记录里,阿纳克里图教皇(Anacletus)49 有一条很愚蠢的教规。他用一个希腊词语来代替希伯来词语,又没有把希腊词语 κεφαλή(kephale,头)和希伯来词语 Cephas(矶法)区分开来,就认为借此名彼得被称为教会的头。矶法与其说是希伯来文,还不如说是古巴比伦文。但在犹太人被掳巴比伦后,这个发音就成习惯了。基督所说的话里丝毫没有模棱两可;他所应许的是彼得从未想过的,并且他自己的恩典临到每一个时代。彼得以前的状况丝毫不会使我们轻看他,因为这个非凡的名字告诉我们他已经是一个新造的人。

约翰福音 1:43。 来跟从我。 当腓力被这一句简洁的话所激动时,我们可以推断出上帝的话带有何等大的能力。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这样,上帝毫无分别地对很多人说话,就好像他使他们都听到了一个声音,这声音很快就消失在空气中。所以除了使恶人遭受死亡之痛苦,以致他们在上帝面前无法找借口为自己辩解以外,外面所传的话就其本身来说是没有果效的。然而当上帝里面的恩典赋予它生命时,所有的悟性和理性如此被改变以致无论上帝呼召他们去哪里,他们都乐意跟从。因此我们应该恳求基督把这福音的能力彰显在我们身上。在腓力的情况中,毫无疑问他跟从基督是很特别的,因为他是作为一个仆人、一个很亲密的伙伴被主命令来跟从,并不像我们一样。但对腓力的呼召依然能清楚说明了对我们所有人的呼召。

约翰福音 1:44。 是伯赛大人。 提此城名是为了更突出地彰显上帝对此三个使徒的仁慈。我们知道在另外的场合中,基督是怎样严厉地诅咒那城(太 11:21;路 10:13)。当上帝从如此邪恶不虔的民中使一些人得到他的厚爱时,我们应该看他们好像是从最底层的地狱里被带出来。基督把他们从深渊里救拔出来后,如此高举他们使他们成为使徒,这是一个非凡的特权,值得把它记录下来。

约翰福音 1:45。 腓力找着拿但业。 虽然狂妄的人会轻视起初教会竟如此软弱无力,然而我们应该察觉到在他们里面上帝的荣耀得以更辉煌地彰显,基于若基督的国度从一开始就宏伟壮观;因为我们知道后来这微弱稀少的种子产生了何等丰富的收成。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在腓力身上同样对扩展有强烈的渴望,正如我们先前在安得烈身上看到的。腓力也极为诚实谦逊,只渴望寻求别人与自己一起向基督学习——他是众人的教师。

约翰福音 1:45。 我们遇见了……耶稣。 这一情境显示了腓力的信心是多么幼小微弱,他还没说几句话,就带有两个很明显的错误。他称他为约瑟的儿子,又说拿撒勒是他的家乡,这两个陈述都是错的。但由于他很真诚地渴望做有益于弟兄的事,使人认识基督,上帝在这件事情上证明他是认真勤勉的,并使之取得极大的成就。我们每个人无疑都要努力保守自己不超过自己的限度;当然,作者此处并不是说腓力两次使基督蒙羞而值得称赞,而是说他所教导的虽然有误,但是有益的,因为他的目的是为了使别人真知道基督。他说他是约瑟的儿子,这是很荒谬的,且无知地称他是拿撒勒人,但正是他把拿但业带到上帝儿子的面前——就是出生在伯利恒的那一位(太2:1),他并没有发明一个假基督,而仅仅盼望他们按着摩西和众先知所记的认识他。这样我们就知道此处最重要的是,那些听到我们说话的人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到基督面前。

有很多人专门对基督做深奥的探询,但由于他们的诡秘思想,使他变得如此难懂和错综复杂,以致他们根本无法遇见他。例如,天主教徒不会说基督是约瑟的儿子,因为他们很清楚地知道他的名字。但他们取消了他的权能,认为基督的地位是虚幻的。像腓力一样结结巴巴地传讲那位真基督,虽然有点荒唐可笑,但难道不比那些用雄辩而狡猾的语言传讲一个虚假的基督来得更好吗?另一方面,现今有很多可怜的愚拙人,虽然他们很无知,也不会驾驭语言,但比那些拥有傲慢理论的教皇、神学家更能忠实地传讲基督。因此,这节经文提醒我们,若有无知无学问的人对基督作了任何不适当的传讲,但倘若他们引人到基督的面前,这样的人我们不该拒绝他也不该鄙视他。但我们要当心人们用错谬无凭的语言引诱我们离开基督,让我们永远把这一补救方法握在手里,即从摩西和众先知那里寻求纯正的知识。

约翰福音 1:46。 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 刚开始由于基督出身的地点(这是腓力所描述的)使拿但业心里陡增不屑,就拒绝了。但首先,腓力那鲁莽的言论误导了他,因为腓力所糊涂相信的,拿但业也信以为真。其次,对那地方的憎恨和鄙视也使他做出了愚蠢的判断。这两点都应引起我们注意。这个圣洁的人差一点切断了自己通往基督的所有路径。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很轻率地相信了腓力对基督所做的错误的传讲;其次,他受先入为主的观念的影响,认为拿撒勒不能出什么好的。若我们不谨慎警惕,也会落入同样的危险,每天撒但都用同样的方法,拦阻我们就近基督,因为他最善于传播各种错谬,为了使我们在心里对福音产生怀疑和憎恨,以致我们不敢去体验福音。此外,他在不停努力地尝试另一种方法,即,使我们轻视基督。因为我们看到很多人对十字架的羞辱感到不快,他们对为首的基督并其信徒就是这样。但无论我们怎样谨慎,撒但的计谋总是让我们防不胜防,所以无论如何我们要立即想起这个警告:

约翰福音 1:46。 你来看。 腓力的这句话使拿但业的两重错误都得以纠正。让我们以他为榜样,首先要顺服。其次,我们不要害怕提问查询,其实基督很乐意除去困扰我们的疑惑。有些人把“拿撒勒能出好的”理解为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这就大错特错了。首先,这个推测并没有什么见地;其次,我们知道拿撒勒在当时是寂寂无闻,并且腓力的回答足以清楚地显示了此话里有着犹豫和怀疑。

约翰福音 1:47。 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 基督称赞拿但业并不是为他的缘故,而是从他身上引出一个普遍性的教导。很多人自夸是信徒,但远不是真信徒,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记号能区分真的与假的。我们知道犹太人因其祖宗亚伯拉罕是如何的得意忘形,也知道他们如何放肆地夸耀自己圣洁的血统。然而他们几乎百分之百完全堕落、完全背离了他们祖宗的信仰。为这个缘故,基督要撕开这些伪善者的面具,很简洁地给真以色列人下了定义,同时避免后来由于这个民族的愚顽而引起的冒犯。因为那些盼望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上帝圣洁子民的人,不久以后就成为福音不共戴天的敌人。为了使人不要因为他们的不虔不敬而丧失勇气或惊慌害怕——因为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不虔,他给了我们一个及时的警告,即那些称为以色列人的,很少是真以色列人。

此节经文里包含着对基督徒的定义,我们千万不要轻易忽略。简单来总结基督所说的话的含义,就会发现诡诈与正直和诚实形成鲜明的对比。50所以他称那些人为狡猾的51与欺骗人的,在圣经的另外地方称其为心口不一(诗12:2)。这伪善不仅表现为虽然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邪恶,仍然假装为好人;而且同样表现在里面——他们由于堕落而变得如此瞎眼,以致他们不仅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所以一个人只有当他的心在上帝面前是诚实的,在人面前是正直的,才能成为基督徒。但基督尤其指出在《诗篇》第 32 篇 2 节里提到的诡诈。在这节经文里 ἀληθῶς(真)的意思是“真实地”(truly),不仅是“肯定地”(certainly)。毫无疑问,此希腊词语经常被用为简单的肯定。但我们必须要在事实和纯粹的名字之间做一比较,他被称为是真实地,即他在事实上所是的与人们所看到的是一致的。

约翰福音 1:48。 你从哪里知道我呢? 基督并不想取悦他,但他希望他能听到,以便引出一个新的问题,借此回答他证明了自己是上帝的儿子。拿但业问基督从哪里知道他并不是没有原因的。遇见如此诚实心里没有丝毫诡诈的人实为不寻常,并且如此知道人心的纯洁就只有上帝。然而基督的回答显得牛头不对马嘴。虽然他看见拿但业在无花果树底下,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洞察人心深处的秘密。这是另有其因:唯有上帝在人还没有被看到时就已经知道他,所以他也能看见肉眼所没有看见的。由于拿但业知道基督并没有以人的方式看见他,而是借着完全的神性看,也许这一点使他做出结论。那时基督说话并不像人一样说话。因此证据是从这些相类似的事里获得的,因为正如只有上帝才能判断人心是纯洁的一样,也唯有上帝能看见我们肉眼所看不见的。从这节经文里我们也获悉一个很实用的教导——当我们不思想基督时,他在观看着我们;这对我们来说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当我们偏离正路时,他会将我们带回。

约翰福音 1:49。 你是上帝的儿子。 从其神性的权能来确认他是上帝的儿子,这并没什么,但凭什么他称他为以色列的王?因为这两件事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拿但业有更崇高的眼光。他已经听到说他是弥赛亚,在此他加上自己所得到的确认。他也坚持认为,上帝的儿子来了,就会在上帝的百姓中间执行王的职事。因此他有充分的理据,确认上帝的儿子正是以色列的王。信心确实不能单单建立在基督的本体上(可以这么说),也应关注他的权能和职事,若没有增加第二点——他为我们要成为什么和圣父差他来的目的是什么,那么知道基督是谁对我们几乎没有益处。天主教徒仅仅拥有基督的影子,就是因为他们留心看到的仅仅是本体,而忽略了他的国度,这国度的基础在于拯救的权能。

当拿但业称他为以色列的王时——虽然他的国度要扩展到地球上最遥远的地界——他所承认的受到他信心程度的限制。他还没有进步到一个地步,知道基督要成为全世界的王,更确切地说,各地各方都聚集了亚伯拉罕的子孙,以致全世界都成为上帝的以色列民。我们既已知道基督国度的广阔,就应跨越那些狭窄和限制。效仿拿但业,让我们一听到话语,就要使用和发挥我们的信心,就我们能力所及,借着各种方法来坚固它。不要把信心隐藏,而要口里承认。

约翰福音 1:50。 耶稣对他说。 他没有责备拿但业这么快就信了,而是称赞他的信心,并应许他和其余的人他要以更强有力的事实来坚固它。基督没有在场,相隔甚远就看见他在无花果树底下,他对拿但业是很特别的;但现在基督提出了普及至众人的证言,这样——好像他放弃了自己起初的打算——他就转对众人说话,而不是对一个人说话。

约翰福音 1:51。 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 他们急切地探询拿但业和其余的人看见天开了的时间和地点,在我看这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更确切地,他所指出的是永远存在于他国度里的某些永恒的事物。我承认门徒确实有时会看见天使,这在现今是看不到的;我也承认基督升天时天上所彰显的荣耀与我们如今所看到的不一样。但若我们恰当地思考当时所发生的事,就知道这是永恒地持续下去的;因为上帝的国度以前向我们关闭,如今确实在基督里敞开。这以眼见的方式显示给了司提反(徒 7:55),在山上显示给了三个门徒(太 17:5),在基督升天时显示给了其余的门徒(路 24:51;徒 1:9)。上帝借此显明他与我们同在,这一切都有赖于天开了,尤其是上帝借着成为我们的生命来显明自己。

约翰福音 1:51。 上帝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这里指的是天使。他们上去下来,向我们传达上帝的仁慈。因此这个表达指出了上帝与人之间的互动。我们必须承认这一恩典是借着基督给我们的;若没有他,天使是我们势不两立的敌人,绝不会帮助和看顾我们,为我们寻求益处。经上说他们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这不是因为他们在帮助他,而是因为——由于他的缘故并且为着他的荣耀——他们看顾和保护教会的整个身体。我也确信他是暗指祖宗雅各在梦里看到的那个梯子(创28:12),这个异象所预表的实际上已经在基督里实现了。总之,这节经文告诉我们,虽然全人类都被放逐于上帝的国度之外,天的门如今向我们开了,以致我们与圣徒同国,与天使同伴(弗2:19);他们既被派来坚固我们的救恩,就从天上荣耀52、圣洁、安宁之地下来拯救我们脱离痛苦。

  1. Evangelist,福音书作者,以下简称作者。——中文译者注 

  2. “道”在此英文版为 “the Speech”,中文译为“言语”。——中文译者注 

  3. 米歇尔·塞尔维特(Michael Servetus,1511—1553),西班牙裔神学家和医生,发现血液循环经肺部组织。因对三位一体论及基督神性持异见,而遭天主教和新教定罪,终在日内瓦被火焚而死。——中文译者注 

  4. 阿里乌(Arius)教导说在父上帝与基督之间有一区分,谓基督居其次。此说否认基督的绝对神性,主张说他是第一个受造之物,并为其他一切受造之物的造物主。阿里乌派主张基督不是永远的,他是为父从无中所造出来的。——中文译者注 

  5. “Pource qu’il est dit Estoit, et non pas N’este.” —— “因为此处用 Was,而非 Has been。” 

  6. “Les Theologiens Sorbonistes.” 指天主教的神学家。索邦神学院,今天的巴黎大学。——中文译者注 

  7. 德西德里乌斯·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1466—1536),荷兰文艺复兴时期学者、人文主义思想家和神学家。他试图使古代的古典经文复兴,编辑了教父们的著述,分送各地,编辑发行了希腊文新约圣经,并重译拉丁文圣经。力主恢复基于圣经的朴素的基督教信仰,消除中世纪天主教的一些不当行为。由于其洞悉天主教和新教间的问题,提出容忍的作法,致使两面都不讨好。他的作品包括《基督教骑士手册》(1503年)和《愚人颂》(1509年)。——中文译者注 

  8. 撒伯里乌(Sabellius),生于三世纪前半叶,为罗马神学家,倡形态的神格唯一论(modal monarchianism),谓上帝仅一位,但有为父、子、圣灵的三种暂时显现。在父内表现为创造者及赐律法者,在子内表现为救赎者,在圣灵内表现为赐生命者。此说已被定为异端。身为埃及或北非利比亚之牧师,撒伯里乌本人也因持此说而被除教。——中文译者注 

  9. 在《希伯来书》第1章3节中,和合本把 ὑπόστασις 译为“本体”,新译本翻译作“本质”。——中文编者注 

  10. 希拉里(Hilary of Poitiers,约 315—367)。普瓦提埃的主教,法国人,有“西方的亚他那修”、“教会博士”等美誉。他自新柏拉图主义中悔改归信基督教,353 年当了主教之后,旋即卷入阿里乌派的争论中。他热烈赞助亚他那修反对阿里乌,由于他为正统派护卫而遭贝济耶会议(Synod of Béziers)定罪,放逐四年。359 年他在塞琉西亚大会(Council of Seleucia)再度为正统派辩护,成为当时具有领导地位、最受尊敬的拉丁神学家。著有《论三位一体》。——中文译者注 

  11. 格列高利(Gregory of Nazianzus,330—390)。东方教会加帕多加派四大教父之一,为人谦和,有时被称为神学家格列高利,后为君士坦丁堡大会主教,为纯正信仰争辩,反阿里乌派并修订大公教会信条。他是教父型的哲学家,也是理想的神学演讲家。——中文译者注  2

  12. 在《基督教要义》第一卷的第 13 章读者能全面了解作者关于圣三位一体的观点,文章里作者处处表现出非凡的敏锐力,审慎的判断力,令读者钦佩不已。——编者注  2

  13. “Que c’estoit je ne scay quel Dieu qui avoit este cree, et eu commencement.” ——“我不知道那被造而有开始的神。” 

  14. 这些读法的不同完全在于标点符号,他们所争论的是,δ γέγονεν 应该作为第三节的结尾,还是作为第四节的开头。加尔文所表达的与大部分的手稿的观点一致,此词应与第三节相连:Kai χωρὶς αὐτοῦ ἐγένετο οὐδὲ ἐν ὁ γέγονεν,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他造的。另外一些不具权威的手稿把它们与第四节相连:Kai χωρὶς αὐτοῦ ἐγένετο οὐδὲ ἐν Ο γέγονεν ἐν αὐτῷ ζωὴ ἡν。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都在他里头有生命。作者所选择的读法是有依据的,而这些依据几乎是不容置疑的。——编者注 

  15. 英文版本为“理解”(comprehend),这在下文会看到。——中文译者注 

  16. “Heraut et ambassade de la grace de Dieu.” —— “上帝恩典的先锋和使者。” 

  17. “Le nom de Jean, qui signifie Grace.” —— “约翰一名,意为恩典。” 

  18. 因为“约翰”是从希伯来文 Jehohannan 而来,读者可以参考作者的《符类福音注释》(Commentary on the Harmony of the Three Evangelists, vol. i. p. 15)。——编者注 

  19. 此处参考吕振中译本,和合本的译文为:在主里面是光明的。——中文译者注 

  20. 中文圣经的“儿女”原文是“儿子”,复数;以下都翻译成“儿子”。——中文编者注 

  21. “D’une vanterie aveuglee; c’est a dire, n’entendans pas ce qu’ils disoyent.” ——“盲目自夸,即不明白自己所说的。” 

  22. 引自新译本。——中文译者注 

  23. “Et par ceci derechef est refutée l’imagination des Papistes de laquelle j’ai parlé, a savoir que Dieu donne aux hommes une possibilité seulement d’être faits enfants siens.” ——“此处又一次驳斥了天主教徒的观点,也正是我谈论过的,即上帝仅仅提供一种可能性让人成为他的孩子。” 

  24. 此处作者不知是有意还是疏忽,他用的是 of blood,而不是用他的经文用语 of bloods——那样翻译虽然不合乎语言习惯,却是按照 ἐξ αἵματων 的字面意思,虽然很少看见那样的用法,但并不是没有传统权威。——编者注 

  25. “情欲”英文是 flesh(肉身),新译本翻译作“肉身的意思”。——中文编者注 

  26. “肉身”或“血气”、“有血气的”在原文为同一个词。——中文译者注 

  27. “Car sous la chair et la partie inferieure tout l’homme est comprins.”——“因为全人被包含在血气和较低的部分中。” 

  28. 阿波利拿里(Apollinaris,310—390),叙利亚老底嘉之主教、神学家及作家,创立一种关于基督位格之异端,认为基督并不具有人的意志,而以道(logos)代替基督理性里面的人性。由他而起的阿波利拿里派,反对基督有完全的人性,认为人性与神性在基督里混合成为一性。阿波利拿里承认基督有人的身体,但并没有一个完全人的灵魂。阿波利拿里于 381 年在君士坦丁堡会议中被定为异端。——中文译者注 

  29. 聂斯脱利(Nestorius,?—451),小亚细亚人,安提阿修士,主后428年任君士坦丁堡主教长。他强调基督的人性,反对童女马利亚为真上帝之母,主张她仅是基督人性之母,认为基督的人性与神性是分开的。聂斯脱利于451年在卡尔西顿会议中被判为异端。此派于公元7世纪传入中国,称为景教。——中文译者注 

  30. 欧迪奇(Eutyches,380—456),君士坦丁堡教会之长老及修道院院长,于431年以弗所会议反对聂斯脱利。倡基督一性说,即基督人性被神性完全吸收,合而为一。由他而起的欧迪奇派否认神人二性的区分,并且主张此二性融合而成为第三性,此第三性既非神性,亦非人性。但由于神性较大,所以,人性后来被神性吸收,结果神性也多少改变了。欧迪奇于451年卡尔西顿会议中被定为异端。——中文译者注 

  31. 重洗派,又称为“再施洗礼者”,是宗教改革时(约在主后1521年)在欧洲兴起的一个极端派,这名字是由他们给那些以前在婴孩时代曾受过洗礼的人,再施行一次洗礼的这种行为而来。重洗主义者以一种特殊的观点去看基督教与世界之关系,力主圣经至上,与政教分离;同时他们表示出很深的道德上的诚恳。重洗派与主流改革宗之间的主要区分,乃在于人之本性与救恩的问题。改教者解释罪为意志的捆绑,而重洗派却视罪为能力的消失。因此,重洗派神学不受罪观左右,认为救恩并非从灭亡中被拯救出来,乃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而已。——中文译者注 

  32. “Est deduit d’un mot qui signifie Tabernacles, c’est à dire, tentes et pavillons.” ——“源于一个表示‘Tabernacles’(帐幕,会幕,指古代犹太人出埃及去巴勒斯坦途中用的活动圣所——中文译者注)的词,即‘帐棚’(tent)或‘棚架’(pavilion)。” 

  33. “En usant du verbe du temps present, a scavior, Rend tesmoignage, et non pas, Ren- doit.” ——“用动词的现在时,作见证,而不是曾作见证。” 

  34. “Qu’il n’a point parle entre ses dents, et communique la chose comme en secret a peu de gens.” ——“他并不是在牙齿缝里低声谈论事情,好像是对少数人秘密说话一样。” 

  35. “Que la Loy n’a eu ne l’un ne l’autre.” —— “律法没有这个,也没有另一个。” 

  36. 我们的作者在《基督教要义》第二卷第十和十一章里详细地说明了旧约与新约的一致性与不同。——编者注 

  37. “Enveloppemens de figures et ceremonies.” 

  38. 第二个“承认”在和合本为“明说”,此处翻译是忠于此英文译本。——中文译者注 

  39. “Sinon de preparer les Juifs a donner audience a Christ, et estre ses disciples.” 

  40. “Que le temps estoit venu.” 

  41. 引自新译本。——中文译者注 

  42. 克里索斯托(John Chrysostom,344—407)。最初任安提阿主教,394 年任君士坦丁堡主教;是一位圣哲,有名的学者,也是历代以来最伟大的演说家(他的名字就是“金口”的意思)。他不但获得“金口”的绰号,而且充分表现了他最能达成先知的使命,针对当时民众实际情况和社会环境而讲道,使信众悔改。由于他忠心传讲悔改的真道,竟与皇后优多克修(Eudoxia)争论,触怒了她,于 403 年遭免职和放逐。当他被囚谪往黑海的庇丢斯(Pitiunt,在今日格鲁吉亚)途中,遭受虐待致死。著名著作有《论教牧职务》(On the Priesthood)。——中文译者注 

  43. 新譯本第30節的翻譯是“這一位就是我所說的:‘有一个人,是在我以後來的,位分比我高,因為他本來是在我以前的。’”——中文編者注 

  44. 見第15節。 

  45. “Par oracle; c’est a dire, advertisement ou revelation de Dieu.” 

  46. 布塞(Martin Bucer,1491—1551)。斯特拉斯堡的改教家,受教于阿尔萨斯(Alsace)的人文主义学校,毕业后加入道明会(Dominican Order)做修士,属阿奎那经院学派,后为热心的伊拉斯图派(Erastian)。1518 年,因受路德影响,迁至海德堡后又成为路德派。1521 年脱离修道会,成为改教家,因结婚(1522)而被除教,后来避难至斯特拉斯堡(1523)。很快成为该地之改教领袖。加尔文曾在其足下受教。——中文译者注 

  47. 在《出埃及记》第 3 章 18 节才开始出现类似的话。——中文译者注 

  48. 格拉提安(Gratian,公元 359—383)。罗马皇帝(367—383 年),与狄奥多西一世联合统治(从 379 年开始)。因其对异教徒和持异议者的迫害和举动轻浮而不得人心,后被篡权者马克西姆斯(Maximus)的支持者谋杀。——中文译者注 

  49. 阿纳克里图教皇(Pope Anacletus),公元 79—92 年任罗马天主教教皇,是继彼得和利奴(Linus)之后的第三任教皇。——中文编者注 

  50. “Rondeur et sincérite.” 

  51. “Canteleux et frauduleux.” 

  52. “De la gloire celeste.” 

Published 2026-06-0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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