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其他注释

每年一度的大赎罪

利未记 16

前往 利未记 16:1-34

1. 耶和华晓谕摩西。 此处详尽地描述了我们方才略略提及之事,就是每年七月所举行的那庄严的赎罪礼;因为摩西在教导他们各节期当献何祭时,曾明明地——虽只用一句话——把这祭排除在外,那时他所论的正是赎罪日本身,就是他们刻苦己心的日子。因此,如今就单独为它作了清楚而分别的阐述。因为虽然一年中其他时节,无论公众还是私人的罪也都得以赎除,为此每日的祭牲便足够用了,然而这更为庄严的礼仪,乃是要唤醒百姓的心,使他们终年更加恳切地竭力寻求赦免与赦罪。这样,为使他们更加切慕挽回神,便在年终举行一次赎罪,用以印证其余一切的赎罪。而为使他们更殷勤地谨守所吩咐的,摩西题起律法颁下的时候,就是拿答、亚比户因轻忽而鲁莽玷污了祭坛之后,被神击杀的那时。

2. 要告诉你哥哥亚伦。 这律法的要旨是:祭司不可屡次进入内殿,一年只可进去一次,就是在九月的赎罪节。其缘由乃是:若太频繁地进入,便会生出轻慢;因为他若在每次献祭时都随意进去,对它当有的敬畏就必大大丧失了。平日洒血于坛,已足以见证和好;但这一年一度的礼仪,却更能感动百姓的心。再者,这一年终才得见一次的祭,也更清楚地预表了神儿子所献那独一而永久的祭。因此,使徒在希伯来书中巧妙地引用了这礼仪,那里说,藉大祭司一年一度的进入,圣灵指明,

“头一层帐幕仍存的时候, 进入至圣所的路还未显明。” 希伯来书 9:8;)

再往下一点他又补充说,及至那真祭司基督来到,

“他……只一次进入圣所, 为我们成就了永远的救赎。”(希伯来书 9:11、12。)

这样,在古时的预表中,那一年便是那独一祭献的象征,好叫信徒明白:那使神得以挽回的祭,是不必屡屡重献的。神为要激发人更大的敬畏,并使祭司免于疏忽,便宣告说祂的荣耀要显在圣所施恩座那一带的云中;因为我们知道,以色列人正是从这里得着记号,或拔营起行,或安营停留。但这神同在的凭证,本当正当地激动祭司更加谨慎留意;由此我们如今可以学到:神的威严愈是近前彰显,我们就当愈发戒慎恐惧,免得因我们的轻忽而流露出丝毫的藐视,倒要以合宜的谦卑与敬畏来表明我们的顺服。

3. 亚伦进圣所。 如今所描述的是各样的礼仪与规程:第一,亚伦要穿上圣衣,并要洗身;第二,他要献一只公牛犊、一只公绵羊为燔祭;第三,他要从会众取两只公山羊,其中一只要活着送走,另一只要宰了献祭。我们在别处已说明,祭司为何要穿上与常人不同的衣服,因为那在神与人之间作中保的,本当免于一切污秽与瑕疵;既然没有一个必死的人能真正满足这一点,就以预表代替了实体,好叫信徒从中学到当仰望另一位中保;因为亚伦子孙的尊荣不过是预表性的,并非真实而实在的。因为每逢祭司脱下自己的衣服,穿上那从俗用中分别出来的圣衣,就等于公然宣告他所代表的乃是另一位。但倘若这记号还不够,那洗濯之礼又再次教导人:亚伦的子孙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挽回者;因为他既自身需要洁净,又公开承认自己的不洁,怎能洁净别人呢?还加上第三个记号;因为那用自己的祭为自己并本家赎罪的人,怎能为别人赚得神的恩眷呢?这样,圣洁的先祖便得着提醒:在一个必死之人的形像底下,应许了另一位中保,祂为使人类得以与神和好,要以完全的、超乎天使的纯洁,把自己献在神面前。此外,在祭司这一身分上,也向百姓展示了那玷污全人类、使之为神所憎恶的败坏之景象;因为那既蒙神拣选、又被膏以圣膏的祭司,尚且因自己的不洁而不配近前来到坛前,那么百姓身上又能发现什么尊贵呢?由此,如今我们也得着极有益的教训,就是:当有人问神当如何得以挽回时,我们不可东张西望,因为在基督之外,再没有任何纯洁与无辜能满足神的公义。

7. 也要把两只公山羊安置。 这里向我们呈现了双重的赎罪方式;因为两只公山羊中,一只照律法的规定献为祭牲,另一只则被送走,作为被弃之物或污秽之物(κάθαρμα περίψημα1)然而这两个预表的应验,都彰显在基督身上,因为祂既是神的羔羊,祂的献上涂抹了世人的罪,又为要作那污秽之物(κάθαρμα),祂的俊美被毁坏,为人所弃绝。这里固然可以提出一种更精微的臆测,即:那羊被牵到面前之后,将其送走乃是基督复活的预表;仿佛宰杀一只羊是见证赎罪之工要在基督的死中寻得,而另一只的存留与放走则表明:在基督为罪被献、并担当了人的咒诅之后,祂仍旧活着。然而,我却持守那更简明、更确定的看法,并以此为满足;就是说,那活着自由离去的羊乃是一种赎罪, 2 藉它的离去与逃遁,使百姓确信他们的罪已被除去、已然消散。这是律法中唯一不用血的赎罪祭;这也不与使徒的说法相矛盾,因为既然两只羊是一同献上的,只要其中一只受死、其血为赎罪而流出,便足够了;因为直等到两只羊都被牵到会幕门口,才拈阄;这样,虽然祭司照摩西所明说的,把其中一只活着献上,「用以赎罪」,然而没有血神仍不得挽回,因为赎罪的功效乃系于另一只羊的献祭。至于「阿撒泻勒」一词, 3 虽然注释者们看法不一,我却毫不怀疑它是指那归与阿撒泻勒的羊所被赶往之地。它无疑是个复合词,相当于「那羊的离去」,希腊人将它译作 ἀποπομπαῖον,是否恰当我不敢说。有些解经者所给的赎罪之解,我恐怕失之过于精微,他们说这羊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它是「驱除诸祸者」,正如外邦人 4 臆造出某些被称为 ἀλεξικάκους(驱祸之神)的神明一般。我方才所说的,与「羊的离去」最为契合;不过我与犹太人的看法不同,他们以为此地紧邻西奈山,仿佛归与阿撒泻勒之阄不是每年都拈的,而那时百姓早已远离西奈山了。那么,只要知道这一点便足够了:所拣选的乃是某处荒僻、最不宜人居之地,好把那羊赶到那里,免得神的咒诅停留在百姓身上。

12. 拿香炉盛满火炭。 在他把血带入圣所之前,(祭司)奉命要先献香。我们已经看到,有一座香坛,祭司在其上烧香,却是在幔子外;但如今他奉命要进到幔子内,在至圣所里献 5 香。但值得注意的是,经上说香的云要遮盖施恩座——免得祭司死亡;因为藉这记号显明了神的威严何等可畏,连祭司一见也是致命的;好叫众人都学会在祂面前战兢,如恳求者一般俯伏在祂脚前;再者,也叫一切的放肆与鲁莽都被压制。但他究竟是把为自己所献的公牛与为百姓所献的羊一同宰杀,还是先用自己的祭牲洒了圣所之后,才另行宰那羊,这却不甚确定。摩西所用的字句似乎标明了这先后的次序;因为他在论及头一次的洒血之后,随即补上说:「随后要宰那作赎罪祭的公山羊」;但既然摩西的记述并非总是按次序的,而这又是无关紧要之事,就让读者随己意择取罢。

16. 他要在圣所行赎罪之礼。 洁净圣所之说似乎荒谬,仿佛人有能力玷污神自己所分别为圣之物;因为我们知道,纵然全世界都不洁,神仍是真实的,因此凡神所设立的,绝不因人的罪而改变其本性。然而,倘若人罪的污染丝毫未曾沾染帐幕,这洁净之礼便是多余的了。但虽然圣所本身或许并未因百姓的罪咎而沾染任何污秽,然而就百姓自身的罪与咎而言,它仍被算为不洁。这样,罪就显得更加罪恶了,因为人即便存心要事奉神,若行事轻忽或不敬,也就亵渎了祂的圣名。当时众人玷污神的坛与圣所,实在是可憎的亵渎;摩西吩咐洁净圣所时,就定了以色列人这亵渎之罪。此外,让我们学到:人虽能这样玷污神的圣物,其本性却仍不改变,其尊荣也不受侵损。因此摩西明说圣所得洁净并非脱去它自身的不洁,乃是脱去以色列人的不洁。如今我们必须把这预表的实义应用到自己身上。神藉着洗礼和主的晚餐,在祂独生子里向我们显现:这些乃是我们成圣的凭据;然而我们的败坏是这样,以致我们从不停止竭尽所能地亵渎这些圣灵的器皿,就是神藉以使我们成圣的。然而,我们既如今没有祭牲可宰,就当哀恸,谦卑祈求:愿基督藉着洒祂的血,涂抹并洁净我们这些污秽——就是那玷污了洗礼与主晚餐的污秽。洁净的缘由也当留意,就是因为帐幕「在他们不洁之中,住在他们中间」; 6 摩西藉这些话表明:人是这样被玷污、这样满了败坏,以致若无洁净之法介入,便会污秽一切圣物;因为他视之为当然:人无不带来某种不洁。他把方才论到内殿的话,也推及祭坛以及整个帐幕。

17. 会幕里不可有人。 在行赎罪之礼期间,把众人都从帐幕前赶开,乃是一种暂时放逐式的惩罚,好叫他们觉得自己被逐出神的面前,而那被他们的罪所玷污之处正在得着洁净。这原是可悲的景象:那为众人所建之处,如今众人却都被迫离弃它;然而藉此他们得着提醒:我们救恩的每一部分、每一分毫,都全然系于神的怜悯——当他们眼见自己被排除在那为得赦免而设的良方之外,除非有新的赦免来相助,否则便毫无指望,因为他们已从和好的盼望中坠落了。

20. 亚伦为圣所……赎完了罪。 如今更清楚地解释了用另一只羊赎罪的方式,就是:要把它安置在神面前,祭司要按手在它头上,承认百姓的罪,好把咒诅归在那羊身上。如我所说,这是唯一不用血的(ἀναίματον)祭;然而它却明明被称为一种「供物」, 7 不过这是就前一只羊被宰而言的,因此就其挽回的功效说,绝不可与之分开。让一只无辜的牲畜代替人被摆上受神的咒诅,本是极不合理的,除非是要叫信徒学到:他们绝无能力承担神的审判,也惟有藉着把自己的罪咎转移出去,才能得脱。因为人既觉得自己全然被那临到万人的神的忿怒所淹没,便徒然地想用种种方法减轻或卸去这难担的重负;因为除非有挽回的介入,绝无赦免可望;而人也不可凭己意妄加挽回,或在愚妄的自恃中,在自己里面寻求可抵偿其罪的赎价。因此,当基督「为我们成了咒诅」,将那使人与神隔绝的罪担在自己身上时,就显明了另一种向神赎罪的途径(哥林多后书 5:19;加拉太书 3:13)。那认罪之举叫百姓降卑,从而激动他们真诚悔改;因为「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诗篇 51:17);惟有俯伏之人才配蒙神怜悯高举,惟有甘愿自责之人才配得赦免。字词的堆叠——「他们一切的罪孽、一切的过犯,就是他们一切的罪」——正是要叫信徒不可轻率地、仅仅例行公事地承认自己在神面前有罪,倒要在罪咎的重压之下呻吟。既然如今在基督里,并未规定一年中某一特定的日子,叫教会以隆重的礼仪承认己罪,那就让信徒学会:每逢奉神的名聚集,就当谦卑地甘心自责,祈求赦免,仿佛神的灵为他们授予了一篇祷文;也让各人在私下里如此遵守此规。

26. 那放羊归与阿撒泻勒的人。 既然这羊是神忿怒所弃之物(κάθαρμα),是归给祂咒诅的,那牵它去的人便奉命要洗身、洗衣,仿佛他也沾染了它的污秽。藉这记号,信徒得着提醒:他们的罪孽何等可憎,好叫他们每逢思想自己所当得的,就愈发心生惧怕。因为当他们看见一个人只因摸了那羊便被禁止进营,就必反省:他们既身上带着不洁——不是从别处沾来的,而是自己的罪招来的——那么他们与神之间的隔绝该是何等更大呢。至于那焚烧公牛和公山羊之皮、肉、粪的人,也是同样的道理。我们在别处已经看到,这些残余之物是作为可憎之物被搬到营外的。在这一点上,基督向我们那无可估量的爱便更加明亮地照耀出来——祂不以为耻地出到城外,为我们成了被弃之物(rejectamentum),甘愿承担我们所当受的咒诅。

29. 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 如今这公众赎罪之日终于被明明题起,又提到刻苦己心(第二十三章有更详尽的记述),好叫他们更殷勤地操练自己作更严肃的悔罪默想,并且毫不怀疑他们在神面前确实得了洁净;然而这是以圣礼的方式进行的,就是说,那外在的礼仪要作那赎罪最确凿无误的记号,好叫他们在日期满足之时,藉此得以与神和好。因此摩西颇费笔墨地申明:这要成为祭司特有的职任;他借这一番称许,高举那要来之中保的恩典,好叫祂能引导信徒的心专一归向祂。

利未记 1

前往 利未记 1:1-17

1. 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 在这七章里,摩西要笼统地论述各样的祭。但既然我们在此读到许多其用途已经废止之事,又有些事其缘由我并不明白,我便打算以简略的撮要为足;然而读者仍可从中充分看出:凡律法之祭所遗留给我们的,如今仍是有益的,只要我们不过分好奇。愿那些喜欢猎取寓意的人得着他们所贪求的称赞;我的目的只是使读者得益,简略地撮述我所认为有益当知之事便够了。虽然本章只论到燔祭,然而所立的规条却有更广的应用,因为摩西教导人:神愿人献上哪些牲畜才蒙悦纳,又由谁、按什么礼仪来献。他列举三类:牛群的、羊群的、飞鸟的;因为那用以制赎罪之灰的红母牛,情形另当别论,是特殊的;这里所论的乃是寻常之祭,是私人平日用以赎罪或表白虔敬的。因此他吩咐:无论牛还是绵羊、山羊,都要用公的,也要完全、无残疾。这样我们看出:惟有洁净的牲畜才被选来献祭;而且,并非一切洁净的牲畜都蒙神喜悦,惟有家养的,就是那甘受人的手与意志所引导的。因为鹿与羚羊虽有时也被驯养,神却不许它们上祂的坛。这样,这便是顺服的头一条规则:人不可随意献这只那只牲畜,乃要献牛群中的公牛或牛犊,羊群中的公绵羊羔或山羊羔。要求无残疾有两重缘由;因为,既然这些祭都是基督的预表,就当在其中全都表明祂那完全的完美,藉此天父得以挽回;其次,以色列人也得着提醒:一切不洁都为神所弃绝,免得祂的敬拜因他们的污秽而受玷污。但神既劝勉他们追求真诚,也就充分地教导他们:除非他们把信心导向基督,否则凡从他们而出的都要被弃绝;因为一只无残疾的牲畜,若不表征更美之事,其纯洁也不能使神满意。其次,经上规定:凡献燔祭的,在到了会幕门口之后,要按手在祭牲头上。这礼仪不但是分别为圣的记号,也是赎罪的记号, 8 因为它是代替那人的,正如摩西所说:「必蒙悦纳,为他赎罪。」(第4节。)那么毫无疑问,他们把自己的罪咎以及所当受的一切刑罚都转移到祭牲身上,好叫自己得以与神和好。既然这应许绝不可能是虚妄的,我们就必得断定:在古时的祭中含有一种抵偿的赎价,能在神的审判台前释放他们脱离罪咎与责罚;然而这并非说这些牲畜本身有赎罪之能,乃是因它们是那要藉基督彰显之恩典的凭证。这样,古人便藉着祭牲,以圣礼的方式与神和好,正如我们如今藉洗礼得洁净一样。由此可见,这些记号之所以有益,惟因它们是信心与悔改的操练,好叫罪人学会惧怕神的忿怒,并在基督里寻求赦免。

5. 他要宰那公牛。 随后附上宰杀之礼,就是:祭司要预备那祭牲,把它的血洒在坛上;因为私人不可亲手宰杀祭牲,惟祭司奉他们的名所行的,才归到他们身上。 9 但这一点值得注意:他们虽从自家把和好的凭据带来,那行赎罪之工的执事却要从别处去寻,因为除了那蒙神圣膏所膏立的人,无人配任如此尊贵之职。因此显然可见:一切必死的人都不配近前来挽回神,众人的手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被玷污或不洁的,惟有神自己所洁净的除外。因为献祭的尊荣别无来源,惟从圣灵的恩典而来,而外在的膏抹正是这恩典的凭据。如今我们便明白:个人如何向神献祭,而献祭之职却惟独由祭司执行。坛要洒血,好叫百姓知道:从祭牲流出的血并未落地,乃是分别归神,仿佛发出馨香之气;正如如今基督的血呈现在神面前一样。其余的我略过不论,因为似乎不值得在第三类供物,就是飞鸟上多费笔墨。不过我们要记住,摩西到此为止只论燔祭,就是那要用火焚烧其肉的祭;因为并非一切祭都如此,我们下文便可看到。所以,虽然两次说到「祭司要摆列……头和脂油」等,我们却不可理解为他只吩咐焚烧脂油与头,乃是说除了皮以外,什么都不可留下。有人以为 פדרpheder10 是指割下的头,我并不否定这看法,只要我们不把脂油排除在外。祭牲身上凡污秽的,神都要人洗净,免得玷污了祭牲。如今就产生一个问题:为何要将它全部或部分焚烧?我自己的看法是:藉着火表明了圣灵的功效,一切祭的益处都系于此;因为若非基督在灵里受苦,祂就不能成为挽回之祭。这样,火就如同那使祭得着真味的调料,因为基督的血本要被圣灵分别为圣,好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罪的污点。神愿这在燔祭中更充分地被表明出来,然而所献的祭没有一样不是有一部分被火焚烧的。

利未记 2

前往 利未记 2:1-16

1. 若有人献素祭为供物。 在本章里,摩西为那特别被称作 minha(素祭)的供物立下规条。它们不是流血的祭,也不是牲畜的祭,只是饼与油而已。人若要献细面,就奉命要用乳香和油调和,并要拣选细面,免得供物被粗糠玷污。这样,此处如同在神一切的事奉中,都立下这规则:凡献上的,除了洁净的,别无他物;此外,藉着油使它的味更佳,藉着乳香使它发出馨香之气。我们知道神既不被味的甘美所吸引,也不被香的芬芳所吸引;然而藉这些记号来教导蒙昧的百姓却是有益的,免得他们用自己愚妄的臆造败坏神的事奉。摩西随后吩咐:凡分别归神之物,都要交在祭司手中,正如我们先前所见,私人被排除在这尊荣之外,好使基督独有的尊荣得以归于祂,就是说,惟藉着祂才可寻得亲近神的门路,也叫众人都知道:除了神所分别为圣的敬拜,别无敬拜能蒙祂喜悦。这预表的实义已由使徒的话显明,他说,如今「我们应当靠着」祂「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神,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希伯来书 13:15)。但当祭司用油与乳香把一捧细面焚烧之后,所剩的便留给他自己使用;因为,正如我们在别处所见,燔祭中至圣的部分归给了祭司。随后又论到别的种类,就是炉中烤的饼、盘中煎的、铁鏊上烙的;因为神愿人把各样的饼都献为素祭给祂,好叫以色列人学会在自己一切的食物上仰望祂,因为除了祂藉赐福所分别为圣的,没有一样对我们是洁净的。这就是摩西为何仔细分别炉中、煎盘中、或铁鏊上所做之饼的缘故。

11. 凡献给耶和华的素祭都不可有酵。 神在此禁止把有酵的饼献给祂,藉这礼仪教导古人:神的事奉若掺入任何外来的臆造,便被败坏了。基督无疑也是暗指此事,当祂警戒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时(马太福音 16:11),祂用「酵」这字所指的,正是他们用以败坏宗教的虚构。逾越节禁止吃酵还另有缘由,就是:叫他们记念自己是仓促出来、或说是逃出来的,当时来不及为路上预备食物。虽然保罗把它引申得更远,就是信徒当戒除一切「恶毒、邪恶的酵」(哥林多前书 5:8)。然而显然,在这一般的规则里,凡一切玷污纯正宗教的外来败坏都被定罪了,仿佛是说:除了那真实、无一切异味的供物,神一概不悦纳。至于蜂蜜,其用意较为隐晦,因为我不知道有些人关于其性质所作的精微考究有多少可信之处。 11 但我虽几乎不敢就此下什么断言,仍要撇开臆想,提出我认为较为可信的看法。熟蜜一经烹煮便立即发酸,并使与之相混的饼发酵;因此这两样似乎是相提并论的,就是蜜与酵都不可用火献上。至于摩西随即所加的「你们要把它当作初熟之物献上」,我不知道它是否如某些人所想的那样指着酵;

诚然,那例外似乎更为简明,就是:蜜的初熟之物固然可蒙神悦纳,只要它不败坏坛上的供物。但古人无疑明白这诫命的意思,否则它便毫无用处了,这样他们便知道:在献祭之事上,除了神所吩咐的,没有一样是合法的。至于我们,既然这礼仪的用途已经废止,就当学会不将自己的想象或臆造插入神的事奉,倒要顺服地遵行祂所规定的准则。

13. 凡献为素祭的供物。 用盐腌祭牲的缘由与此极为相似,就是:叫神的事奉不至无味;但那使祭得着恩慈之真正调料,除了神的话,别处再寻不着。由此可见,一切人所捏造的敬拜方式,都因其无味而被弃绝。因为那些以迷信亵渎神之敬拜的人,虽自以为极其精明,然而凡在智慧的幌子底下最讨他们喜欢的,其实不过是愚妄。虽然如此,基督却从这礼仪引出一番劝勉,就是:信徒若想讨神喜悦,就当忍耐地甘受熬炼与洁净。祂说,「各人」,

“必用火当盐腌, 凡祭物必用盐腌。”(马可福音 9:49。)

祂用这些话表明:当我们被火鉴察、试炼时,我们便要成为神所悦纳的祭,而当我们的血气连同其私欲被充分磨炼之后,这便是盐的调味。同时,让我们坚定持守这一点:我们对神的事奉,若没有那当从话语中寻得的味,便不是它当有的样子;因为在人一切的心思里,连一点盐也寻不着。别的更精微的寓意我略过不论,因为我看不出它们除了满足好奇的耳朵之外,还有何用。「约的盐」与「盐的约」用意不同,前者指那照神不可废之约用在祭上的盐。由此也印证了我先前所说的:在这事奉中,谨守神的约始终居于首位。

14. 若向耶和华献初熟之物为素祭。 这供物与初熟之物的供物不同,因为它是甘心献的,而初熟之物则是照律法的定规当纳的。但人若愿在新谷的初熟之物之外再加添什么,摩西便立下规则:要把禾穗用火烘干,好使它更易舂捣,从而与油和乳香一同焚烧;因为我如此解他的话,认为他所谓「用火烘干的禾穗」与「从饱满禾穗中打出的谷」是指同一件事。他要求用饱满的禾穗,好叫百姓从中拣选,不献那瘦弱或干瘪的。

利未记 3

前往 利未记 3:1-17

1. 人献供物为平安祭。 如今他转到另一类,就是那些祭,它们是为庆贺神诸般恩福而献的感恩之凭;其中一部分用火焚烧,一部分归祭司所得,其余的则留给献祭者自己。至于 שלמיםshelomim(施罗明)这个词,我在别处已简略陈明我的看法; 12 通行的译法「平安祭」,确实不甚妥当;而别人所说「完全之祭」,因不洁之人不可触摸,故如此称呼,也未免牵强。然而,既然希伯来人在「平安」一词中包含了安稳与一切亨通顺遂,我便认为它的复数或可恰当地译作「诸般亨通」;正因如此,大卫称这祭中常献的奠祭为「救恩的杯」(<19B613>诗篇 116:13),我也毫不怀疑他借这外在的记号所指的乃是感恩。我固然承认,这祭不但为表白感恩而献,也在他们向神求平安与顺遂时献上;然而这称呼始终极其合宜,因为他们藉此承认神是一切美物的创始者,从而将他们一切的亨通都归于祂。不过,他首先吩咐把一切的祭都带到会幕,就是他所谓「神的面」; 13 否则各城各村便会到处筑起祭坛,敬拜神之事便会因这放纵而被割裂,宗教也会遭到毁坏。因此,为使百姓持守在信仰的合一里,他吩咐众人都以一座祭坛为足。但祂愿在祂分别归自己之处受敬拜、受尊崇,免得他们四散去随从别神;随后祂又规定献祭的方式,无论祭牲是牛群还是羊群的。这样详尽地就琐事下达如此精确的吩咐,似乎是不必要的琐细,甚至是多余的重复,因为同一件事常以几乎一字不差的话反复申述;若不是这般恳切叮咛,是要提醒百姓:礼仪中包裹着更高之事,同时也约束他们,不容他们任意增添或改动丝毫。这样极其严谨的遵守,本当如同牵着他们的手,引他们到那些所表征之事;好使在外在的形像之下,属灵的真理呈现在他们眼前;其次,也当如同把他们捆绑在神的话上,免得他们在圣事上凭自己的理性行任何事。但如今,既然献祭的用途已经废止,我们首先受教:若不殷勤操练,以彰显我们的宗教,如神向我们那无限而恒常的慷慨所配得的那样,神的恩福便被亵渎了;其次,除非我们的敬虔纯一无杂、单单归给祂,我们便是不敬地夺去了祂的权利;第三,正如我们奉基督的名祷告,我们所许的愿也当藉祂的手偿还,我们的感恩也当藉祂的手献上;第四,神的慈爱不可以疏忽或敷衍的态度来颂扬,倒要竭力去行,如同办理一件至关紧要之事,怀着非比寻常的热忱与专注。

16. 祭司要在坛上焚烧。 他正当地把献祭的主要职任派给祭司,就是洒血、把脂油投入火中,因为惟有他配行赎罪之工。此外,「食物」一词中虽含有一个生硬的隐喻,却极妙地表达出圣灵所要教导的,就是:律法的事奉蒙神喜悦,正如我们所吃的食物使我们喜悦一样;同时也标明神与祂百姓亲密的相交,仿佛祂与他们同席而坐。神既向万物嘘气赐生命,又不从任何人有所取,祂固然无需食物;然而祂那无可比拟的仁慈,再没有比这更好的彰显了——祂竟屈尊使自己仿佛作了敬拜祂之人的同席之友。玛拉基也用同样的修辞责备百姓的忘恩,他说,

“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 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玛拉基书 1:12;)

这并非因为神喜爱肥畜的脂油或喜爱饼,乃是因为忽视祂这非比寻常的恩典凭据,实在是粗暴而不可容忍的不敬。然而这比喻当归于它所表征的真理,就是:信心的操练与我们敬虔的凭据,蒙神喜悦,绝不亚于祂得着精美丰盛的宴飨;因此我们更当谨慎,不可夺去祂所喜悦的。神为何在一切祭中都为自己取脂油,并吩咐焚烧,我不甚明白,除非是要藉此使祂的仆人习于节制。我们已经看到,脂油确实被算为最肥美的部分,摩西也把这词用在五谷与酒上;这也从诗篇六十三篇5节可见,「我的心就像饱足了骨髓肥油」。当神宣告(以赛亚书 1:11)祂不喜爱「脂油」时,祂是表明:祂并非为自己需要牲畜中最上好的部分,乃是要以色列人记得:他们当有节制地享用一切食物,仿佛他们已将其中最好的、初熟的献上了。若有人想要就此得着更清楚的阐述:献脂油教导他们对神的事奉当更加尊崇;其次,也训练他们习于节制。那些只配挠动人耳朵的寓意,当从别人那里去寻。 14

伊西修斯(Isychius)先假称脂油表征属灵的情感,随即又把它变作粗鄙的私欲。另有人以为它所指的是基督。还有人以为它是指:我们血气的粗鄙或肥腻,必须被圣灵的火炼净,好向神治死。而这简明的意思已使我满足,就是:律法既准许他们吃圣物,便加上一条例外,把最好的部分留在神手中;其次,那本最能引动贪食之人的部分,被火焚烧,作为对他们贪吃的约束。此处也如别处一样禁止吃血,因为血是分别归神以行赎罪的;但禁止吃血还有另一更高的缘由,创世记 9 章已经提过,我们论到第六诫时还要再加论述。

利未记 4

前往 利未记 4:1-35

3. 或是受膏的祭司犯罪。 他如今在不同的人之间加以区分,先从大祭司说起,惟有他独负那圣膏的崇高尊荣——除非有人以为把它理解为整个最高的祭司阶层更好。 15 然而它多半只指一人而已。他的尊荣愈显赫,他的生活就愈当殷勤热切地照圣洁的样式去成全;因此那在别人身上尚可容忍的软弱,在他身上却格外可责。这就是为何要他用更大的祭牲为自己赎罪的缘故。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关乎一切利未人,因为他们被拣选归入圣洁的一类;如今它更推及教会一切的执事与牧者,并非说他们要用一只牛犊为自己赎身,乃是说他们当殷勤地防备一切的罪,更加专心追求圣洁。「照百姓的罪」这句话也可译作「以致百姓犯罪」等,仿佛摩西是说:祭司藉他坏的榜样以罪败坏了百姓;因为他的生活既是圣洁公义的准则,他的过失便给别人的错谬开了端。然而我所采取的意思较为简明,就是:祭司的过犯虽属寻常,但顾及他的职分,便显得更为严重,更当受重罚。

5. 受膏的祭司要取些血。 众所周知,此处关于洒血、倒血,以及焚烧脂油和腰子的吩咐,与别的祭一样;第10节的比对也充分证明:在其他细节上也遵守了通常的形式。但既然那自身有罪的祭司来到神面前执行和好之职,似乎有些荒谬,就有必要更精确地规定细节,以消除一切疑虑。因此,他虽不配近前来到神面前,然而祭司职分的律法既不可废,他便得以受纳、执行己职;因为设立更多的中保是不合法的。这样,为使律法的礼仪更受尊敬,也使人不去寻求别的和好之路,神便将祂的恩典延及祭司的过失。血要洒在耶和华面前,好叫百姓学到:藉着这祭的景象,罪便被遮盖、被埋葬,以致在神面前不再被记念;其余的血则倒在坛前,因为它是圣的,绝不可像俗物那样弃于别处。

13. 以色列全会众若犯了罪。 那吩咐祭司所献的同一祭,也是向百姓所要求的;因为那奉众人的名进入圣所、在神面前代表众支派的,正代表着整个身体。这里所说的无知,似乎与前一种不同;因为经上说「这事若隐而未现」;然而我认为这里所包含的,乃是人常有一时被蒙蔽的那种软弱。 16 因为许多人不省察自己,因此在罪中沉睡;他们若诚实地省察自己的行为,良心便立刻责备他们。这样便可能发生:全体百姓因待己过于宽纵,竟全然不觉自己的罪。所以意思是:他们起初虽毫无罪感来激动他们悔改,然而若后来被唤醒,以致开始承认自己的过犯,神便必藉祭得以挽回;否则百姓便可拿自己的错误作遮掩了。

22. 官长若犯了罪。 也为官长的过犯定了特别的赎罪;他虽用单数说到官长,然而既然那立一人执掌治权的律法尚未颁下,他所指的无疑是首领与官长的通称,因为执掌治权的人以其坏榜样所造成的损害,远过于私人。这样,众审判官或官长中若有人因错误犯了罪,他固然可以用比祭司或全体百姓所献更小的祭牲得以开释,然而彼此之间在个别上仍有此差别,就是他们要献母山羊或羊羔,而官长要献一只公山羊;其用意乃是要叫在位掌权的人更谨慎地保守自己脱离一切过犯,免得他们照常放纵自己,仿佛他们的地位与尊荣容许他们有更大的放任。至于我们所译作「(那罪)若被察知」(si innotuerit)之处,

译者们意见不一。 17 所用的词本是表示「或」的分离连词; 18 但它有时也用作条件连词,我们在下一章便可看到。那些保留该词首要、本义的人,却曲解了前一节末字的意义,把它译作「若得罪了」,而非「若觉得自己得罪了」;然而既然从许多经文可见 או,o,等同于 אםim,就无需把这些字词硬扭到不当的意思上去。他们译作及物动词「使人知道」的 הודעhodang,也很可以承受我的译法,除非有人更喜欢「他若知道了」(si cognoverit)。摩西不断重复的话——「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有些人冷冰冰地把它局限于外在的、民事上的洁净,仿佛摩西只是免去了他在人前的定罪;其实神乃是向罪人施行赦免,向他们保证祂必恩待他们,免得惧怕或疑惑拦阻他们坦然求告祂。而那些不承认律法礼仪乃是圣礼的人,实在连信仰最起初的要道也不认识。如今,一切圣礼——至少是教会公共的圣礼——都附有属灵的应许:由此可见,赦免确实应许给了列祖,他们藉献祭与神和好,并非因为宰杀牲畜能赎罪,乃是因为那是确定无误的记号,敬虔的心可安息其上,从而敢以安稳的信心来到神面前。总之,正如今日在洗礼中罪得以圣礼式地洗去,照样在律法之下,祭牲也是赎罪的方法,只是方式不同;因为洗礼把基督摆在我们面前,仿佛祂亲身临在,而在律法之下,祂不过隐约地被预表。诚然,那本只适用于基督的,藉预表转移到了记号身上,因为惟独在祂里面,一切属灵恩福的成全才向我们彰显,也惟有祂终于藉那独一而永久的祭涂抹了罪;但既然此处所论的不是律法礼仪本身的价值,那么只要知道它们确实见证了它们所预表的神的恩典,便足够了;因此,不可听信那亵渎的臆想,说这些祭只是在政治上、在人前,使献祭者脱离罪咎与定罪。

民数记 15

前往 民数记 15:22-29

22. 你们有错误的时候。 他教导人:全体百姓或各人的罪当用何等的祭来赎,尽管他只列举了利未记所提四类中的两类;因为那里也吩咐祭司和官长各有特别的赎罪。但此处也未描述献祭的礼仪,因为摩西只是要顺便重温他们无论公开或私下当如何与神和好。这「错误」一词, 19 如我们所说,涵盖那种带着藐视神之意、出于过度安逸的疏忽,就是人不加思量地陷入那诱他们私欲的罪中;因为下文又把蓄意的不敬与错误相对照,就是人故意冲犯律法。但既然人再没有比犯错更容易的了,这补救之法便极为必要,免得犯了罪的人陷入绝望。这样,免得百姓或私人一见自己的罪咎便对赦免绝望、抛弃追求圣洁,神就先一步临到他们,向他们指明祂可藉何法得以挽回,好使已发生的罪不至打断祂的事奉。然而,既然摩西此处只是重述已经解释过的,就无需多加着墨,只是有一点他似乎立下了与前面不同的律法;因为他在那里吩咐为百姓和好要宰两只公牛, 20 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然而后者若不易得着,便准许以一只山羊代替。因此在利未记中所传的是正规而完备的礼仪;此处只是加上那准予变通的更改;摩西也没有自相矛盾,只是为求简略,只提及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末了又附上一句更清楚的解释,就是:这同一律法当为众人所共守,因为断不可引入任何差异。

利未记 5

前往 利未记 5:1-13

1.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 摩西在本章开头所提的三种过犯,彼此似乎大不相同;因为头一种,就是人隐匿自己所知之事,似乎不可能出于错误,然而我却把他所论的这种隐匿归入错误一类,因我设想这是指:人被羞耻或惧怕所诱,对某桩他被查问的罪行或过犯默不作声、佯装不见,并非存心起假誓,乃是自蔽其目,把那本当说出——若他细加省察便必说出——的话隐瞒下来。然而这些话须更细致地探讨,因为人对其意思众说不一。有人以为 אלה21 alah,是指「咒诅」,仿佛是说:人若听见某桩当受咒诅的恶行或可憎的罪行;然而这解法被紧接着的话所驳倒,「他本是见证,或是看见,或是知道」。另有人虽把它解作「誓」,却不当地把它局限于起假誓,仿佛摩西是说:凡听见人起假誓而不加拦阻、反以自己的默许或缄默遮掩其伪誓的,便有罪了。因此我宁可赞同那些把它解作「叫人起誓」(adjuration)的人;因为这样这些话便极好地连贯起来:「若有人被传为见证,听见那叫人起誓的声音,被要求奉神的名就所问之事据实回答,却因情面、好意或别的虚假托词,仿佛裹在一片错误的云雾中,把他若肯留心便本已知道的隐瞒下来,他便有罪了。」这样我们就当把那分离连词当作条件连词来译。按字面则是:「若有人听见那叫人起誓的声音,而他自己(就是)见证。」但他为何要说「他若是见证」,又加上「或是知道」,仿佛指着不同的事?我所说的便与此极其吻合:人被传为见证,却不就他所知之事回答,便自己有罪了。如今,「听见那叫人起誓的声音」是什么意思,若不解作他是被审判官亲口叫起誓的呢?我们也当留意:这里首先列举的三种罪彼此相连,因为它们所论的乃是被别人的不洁所沾染的罪人;因为摩西既已笼统吩咐:因错误所犯的过犯当得赎除,如今又补上那先前未曾说得够明白的,就是:那些被别人的污秽所玷污的,也需赎罪。这样,头一种便与其余两种极其吻合,就是说:人若藉着间接的伪誓,使自己成了别人过犯的同谋,他在献上挽回之祭以前便是不洁的;因为这正是「担当他的罪孽」一语所传达的意思;仿佛摩西是说:人被查问作见证,却隐匿了一桩罪行,便招致了罪咎。

2. 或是有人摸了不洁的物。 这条诫命似乎不但多余,而且荒谬;因为摩西已经充分说明,因摸死尸或别的不洁之物所染的不洁当如何洁净,也已规定了一种简易而不费钱的洁净之法。因此这重复似乎是无用的。但把一桩因错误为托词而得减轻的过犯,反倒比那与错误毫无干系的施以更重的刑罚,也是不公的。然而我们必须记住:这里所罚的不单是那不洁本身,更是那疏忽——就是那被玷污之人竟因疏忽而略去了洁净之礼。因为那些如此在罪中麻木沉睡的人,可能一时之间玷污神的事奉。因此无怪乎要施以更重的刑罚,因为那出于懒惰与粗鄙安逸的错误,会滋生更多的罪,好叫信徒被激动到更大的警醒。所以,愿读者记住:如今所指的过犯,不在乎单单摸了死尸,乃在乎那疏忽本身;因为众人若都殷勤默想神的律法,那使人丧失是非之别的健忘,便不至如此轻易地悄然临到。下一条例的缘由也是如此,摩西把凡摸了不洁或被玷污之人的,也置于同样的刑罚之下:这样,妇人在某一特定时期,一经触碰便使人染上不洁。

4. 或是有人嘴里冒失发誓。 这过犯也归于错误与无知,就是人不加思量地行了自己曾起誓不行之事;因为在那种情形下,誓言并未被违背——若被违背便是有罪的了; 22 然而在这种粗心里已足见其错,因为纯正的宗教本会使人重新想起所许的愿。所以,凡不见有(履行的)挂虑之处,便无真心去行的意愿。但这诫命是必要的,因为常有这样的事:人既在誓愿中已然许诺,又因疏忽而毁了它,便自以为从此得着开释,日后便放纵自己;然而这般放荡到极处的人,只会愈发刚硬,直到终于抛尽对神的敬畏。因此神愿人忠实守愿,免得那藐视誓愿的人就此冲入不敬。这样,人若不加思量地失了信,便奉命要向神赎罪;不是因他的轻率——如某些人所想,仿佛他鲁莽许了本不该许的愿——乃是因他的疏忽,因他未曾殷勤在适当的时候记起所许的愿。如今,天主教徒若照其惯例愚蠢地曲解这段经文,用以确立各样誓愿的约束力,驳倒他们是容易的;就是说:神只就那合法且正式所许的愿,才要求这般的坚守。我们已从摩西的教训明白何为敬虔许愿的准则;由此我们断定:凡亵渎神名的愿断不可守;因为我们若起初就行恶,固执行下去便是双倍的罪。所以在这段经文里,「行恶」并非指行什么不当之事,乃是指承担某件在别的情形下会使血气觉得为难、沉重之事;譬如削减家中的用度,或使自己戒绝奢华,或立志戒除某件能满足或有益于我们之物。

6. 他要因所犯的罪牵赎愆祭牲。 他继续论述我们已经思想过的——藉献祭除去罪咎;但他开始在贫富之间加以区分,这区分也适用于前面所论的;由此可见摩西并未严格按次序而行,因为他所插入的这些情形,似乎打断了他论述的脉络;然而事实依旧清楚:凡因错误跌倒的,在献上赎罪之祭以前都是不洁的。但此处插入了先前所略去的,就是:贫穷困乏的人不可被逼超过他力所能及;不,还规定了不同等次的供物,好叫那不便献两只斑鸠或雏鸽的,可以用少量的细面了结。由此我们推知:神惟一的用意乃是要向百姓指明那独一真实的和好之法,好叫他们投奔那中保和祂的祭;因为此处吩咐贫穷人献两只斑鸠或少量的面,这能使神向他们施恩,正如向富人所要求的祭牲一样有效。然而,我们的解经者从某诗人那里所作的引证, 23 却是站不住脚的,就是:「凡把心地的纯全带进殿中的,便是献上了五谷之祭」;因为这瞎眼之人没有看见献祭的目的何在,从而藐视一切的赎罪,仿佛惟有纯洁无辜才使人蒙神悦纳。因此我们必须记住:祭牲本身无关紧要,然而古时的百姓在这些礼仪中受操练,是要教导他们:惟有付上赎价,神才得以息怒。

利未记 5

前往 利未记 5:14-19

14.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祭牲的不同清楚表明:此处所指的是另一种过犯;因为神如今要求公的,而非母的。先前祂以一只母绵羊羔或母山羊为足;但既然公绵羊更为贵重,可见如今所罚的乃是更重的过犯。过失的严重程度取决于行为的性质,就是说:当人所干犯的不只是必死的人,乃是神自己,所违背的不只是第一版诫命中的一条,乃是没有还所许的愿,或献了有残疾的祭牲,或在任何供物上夺去了神当得的权利;因为这正是「在耶和华的圣物上」这句话的意思。摩西在这话里既包括甘心所许的愿,也包括合法的供物,如十分之一、初熟之物、头生之物的献上;因为在这一切事上,以色列人都被严严嘱咐要以至诚待神。人若偶然被贪婪蒙蔽,为求私利而向神少纳了当纳的,他的鲁莽便当受更重的刑罚。然而必须明白:此处所指的过犯,是其中并无欺诈或恶意诡计的;因为人若故意狡诈地据取圣物,这亵渎的不敬便不那么容易赎除。但既然常有这样的事:贪得无厌的人太易于宽待自己,神便在这种情形下命人献祭,就是当私利藉疏忽胜过了敬虔之心的时候。至于「按你所估定的」,有人把它归于摩西,有人归于祭司;但我更愿被动地把它理解为神所规定的估价;这被称为百姓的估价,因为他们当安于祂所定的律法,不可任意更改其价值。摩西把公绵羊估为圣所的二舍客勒,相当于四普通舍客勒, 24 折合法国货币约二十八苏(asses)。

16. 他因在圣物上的差错要偿还。 由此更清楚地显明,如我方才所言:凡夺去了神完全权利之物的人,便被称为「在圣物上」犯了罪;因为吩咐他们要偿还,并加上五分之一。然而愿我的读者记得:那些被迫偿还的,并非诡诈地侵吞圣物的人,乃是那些以某种虚妄的托词一时自我陶醉、对自己的过失毫无自觉的人。因此这祭的用意,乃是要唤起百姓的留心,好叫他们撇下私利,甘心偿付所当归神的。 25

那些以为摩西先论了罪(peccata),如今又规定为过犯(delicta)赎罪之法的人,不过是愚妄的空谈,因为他在一切场合都不加区别地用这些同一的词,也用同一的名称呼一切祭牲。而把过犯说成比罪更大,实在是极大的无知;这也无需长篇驳斥,因为显然可见:在这段经文里所传的乃是一条特别的规则,是论到人因疏忽、未曾省觉自己没有完全履行所许的愿或供物时,当如何得赦。

17. 若有人犯罪。 这些话虽似笼统,仿佛他只是简略地重申前面所说的,然而必须把它们与末句相连,或至少限于某些情形。前一种解释在我看来才是对的;这重复也无任何荒谬之处,乃是要断绝那悖逆之人一切推诿的余地。然而我并不否认末了所加的缘由,适用于他所论的一切赎罪方式;就是说:人虽可托词无知——无论是不加思量地陷入罪中,或非故意犯罪,或因健忘而染了不洁——他在赎罪以前,在神面前仍是有罪的。因此,当他再次吩咐要献一只无残疾、足值的公绵羊时,他便再一次表明:那些在供物上太过吝啬的人当如何洁净自己。紧接着他又补上一条适用于其余一切错误的缘由;仿佛他是说:那些拿无知作过失遮掩的人,在神面前并未得开释。

利未记 6

前往 利未记 6:19-22

前往 利未记 6:1-7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摩西如今不再论述罪人因疏忽而有罪时赎除错误之法;乃是规定人若故意蓄谋地得罪了神,当如何与祂和好。这一点极值得留意,免得那些犯了甘心之罪的人怀疑神是否会向他们施恩挽回——只要他们投奔基督那独一的祭,律法一切影儿的全部实体尽在其中。我们固然当谨防:不可假借神的仁慈与乐于赦免而放纵自己——因为血气的私欲已足以催逼我们犯罪,何需再添这网罗——也不可拿神乐于赦免这一事实作犯罪的借口与许可,这无异于亵渎地侮辱神。因此,愿敬畏神的心在我们里面掌权,如同缰绳勒住我们邪恶的私欲,好叫我们不故意陷入罪中;也愿祂的怜悯在我们心里生出对罪的憎恶厌弃,而非激动我们放胆妄行。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须审慎防备:免得我们若把神想成对我们的甘心之罪断不宽容,这过度的严厉便会连那至圣之人心中的救恩盼望也一并倾覆。因为即便今日,也有些狂人,向凡因血气软弱而跌倒的人一概拒绝赦免,因为这般严厉对那些性情乖僻之人自有其魅力,古时诺瓦图(Novatus) 26 便是藉这幻觉大大搅扰了教会。但我们众人若都诚实地省察自己,便必明明看出:那些以过度苛刻博取圣洁之名的严酷督察者,正是最彻底的假冒为善之徒。因为他们若肯撇下骄傲、省察自己的生平,其中有谁会发现自己脱离了私欲?又有谁的良心不常常责备他?

把披着人肉之躯的人高抬到这般完全的地步,以致他们的良心不为任何过失或罪咎所定,实在是可怕的瞎眼。而魔鬼这一诡计——把那些明知故犯的人排除在赦免的盼望之外——再没有比它更害人的了;因为连神最好的仆人中也没有一个,血气败坏的情感从不曾在他里面一时得势;因为他们纵然既非奸夫,亦非盗贼,亦非凶手,然而律法最末一条诫命——「不可起贪心」——却没有一个人是它所不能定罪的。而且的确,人在追求纯洁上愈有长进,就愈发觉得、愈发承认自己离那目标还甚远。因此,我们若不有意向自己关上救恩之门,就必须持守:神向凡信靠自己的罪已藉基督的祭得赦的人,都是可劝可回的;因为神并未改变,我们的境况也不比列祖更差,何况在律法之下,神连甘心之罪也设立了赎罪的祭。由此可见:我们虽被定为犯了甘心之罪,然而福音中已为我们摆出得赦之法;否则这些古时的表征便不止是虚妄,因为它们别无他意,只为作那终于在基督里向我们彰显之恩典的见证与镜子。若律法之下恩典的外在表征,与基督所带来的属灵果效之间,本当彼此相符,那么显然可见:如今罪赦免给我们,绝不亚于赦免给古时的百姓;这样,信徒便藉这记号得着提醒:只要他们不以罪为乐,就不当对和好绝望,倒要大胆地在那永久的祭中寻求赦免,那祭不断地使神向一切敬虔人施恩。而且,既然悔改与信心是神恩眷确实的凭据,那么凡有这两样恩赐的人,断没有不被纳入祂恩典之理。此外,罪的赦免乃是无可估量的珍宝,神已将它存放在祂的教会中,作祂儿女特有的恩福;正如《信经》所宣认的:「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罪得赦免。」保罗所宣扬那托付他的使命,若非基督的补赎天天使神向信徒施恩,也就说不通了(哥林多后书 5:20)。

此处所论的不是什么微不足道的过犯,乃是那因加上伪誓而加倍的不忠之罪。经上固然先提背信、诡诈或强暴,以标明此罪的粗重;但罪咎主要在于亵渎神的名,就是把加在人身上的亏负藏在假誓之下。无论如何,那既狡诈地欺骗了弟兄、又不敬地滥用了神名的人,仍得蒙赦免。由此可见:神竟宽容可怜的罪人,尽管他们已因不忠玷污自己,又藉伪誓侮辱神,从而加重了得罪人的罪。但摩西虽只列举违犯第八诫之事,然而他照惯例,以举隅(synecdoche)之法,教导人在别的过犯上也当如此行。这样,若有人用强暴或诡诈夺取了什么,又加上伪誓,他便吩咐:不但当向那受亏负的邻舍作出补偿,也当向神献上赎罪的赎价。其缘由明明道出:因为不但必死的人受了亏负,神也受了冒犯,祂本愿人彼此公义、敬虔相待;而这罪又因干犯了神的圣名而登峰造极。这祭固然不是向盗贼、强盗,或抵赖所寄存之物者、或据取失物者所要求的,除非他们也起了假誓;然而摩西的话却字字有分量:若有人藉抵赖寄存之物、藉偷窃或抢夺,「干犯了耶和华」;他藉此表明:每逢有亏负加于人,神在他们身上也受了冒犯,因为凡违犯律法的,都侵犯并颠倒了祂的公义。

关于偷窃或抢夺——尤其是查出有罪时——所当作的偿还,我们在别处还要详论。然而此处所直接论到的只有这一点,就是:凡亏负弟兄或使弟兄受损的,在神面前便招致罪咎与定罪;但他若固执到这般地步,竟妄用神的圣名以遮掩其罪,他便被双重的罪孽玷污,以致单单赔偿损失还不够,还必须向神赎罪。但我们须把这话理解为那些已脱离刑罚之惧、甘心悔改的人。有些注释者把连词改作分离连词,把伪誓当作所指诸罪之一,这看法我以其与摩西的意思相违而弃之。另有人这样解:「若有人抢夺或偷窃,或就本身合法之事起了假誓」;但我看不出为何要这样曲解字句;何况上下文本身便驳倒了他们的错误,因为其中偿还与献祭是相连的,而这惟有伪誓与诡诈或强暴相连时才说得通。随后的分离连词也帮不了他们;因为他既已吩咐把强夺或诡取之物偿还——因各样情形不能一一分别陈明——便补上说:「或是他所起假誓的一切物」,并非说别的事上也沾染了伪誓之罪,乃是要断绝一切推诿之路,这重复也印证了这一点;因为他既已引入起假誓之罪,便又仿佛更清楚地解释他所说的,吩咐把本物连同五分之一一并偿还。但他所吩咐偿还的,若不是那欺诈者藉誓言所扣留之物,又是什么呢?这一点在第八诫下有更清楚的阐述。

因此,与献祭一同,也吩咐向人作出补偿。神吩咐他们要在献祭之日补足损失,也不是没有缘由的,免得假冒为善之人靠着别人的财物富足了自己,还自许可以逍遥无罚。他们固然可以在藉祭挽回神以前先把财物归还他人;但神不愿祂的坛被玷污,而盗贼或强盗献上属别人之物,正会玷污它。因此祂要那献祭之人的手洁净、脱去污秽。的确,凡从不义所得之掳物中向神献祭牲的,都在某种程度上把神牵连进去,仿佛使祂作了他们罪行的同伙。由此可引出有益的教训,就是:假冒为善之人若不诚实归还所不义夺取的,便徒然忙于使神与自己和好。同时我们必须留意摩西话中的分别:向人所作的补偿,与那挽回神的赎罪祭,是两回事;因为我们由此断定,如我所言:凡愿继续靠所偷之物富足的人,得不着神的赦免;然而除了祭,神也不因别的息怒。这后一点的明证可从整部律法中得着,因为律法只规定了一种与神和好之法,就是:罪人藉献祭牲为自己赎罪。由此那关乎补赎的魔鬼虚构便被驳倒了, 27 天主教徒藉这虚构妄想自己得从神的审判中赎出;因为他们虽承认神已免了罪咎,却仍以为受罚的责任依然存留,直到罪人以己功自赎为止。为此他们发明了「余功」(works of supererogation),说它有功可赎去刑罚;炼狱也由此而生。但你若研读摩西一切的著作,殷勤衡量律法中一切关乎息神之怒的启示,便必发现犹太人处处都被带回到献祭上。如今可以确定:凡归于献祭的,便是从人自己的功劳上取去的。而神若无意把祂古时的百姓限于外在的礼仪,那么可见:惟有藉那独一的中保、藉祂血的浇奠,人才得从一切罪咎与刑罚的责任中开释,从而蒙神恢复恩眷。

7. 祭司要为他赎罪。 从这一常常出现的说法,我们也当学到:祭牲本身并非赎价,赎罪乃是建基于祭司职分之上。因为他们愚妄地虚构了一种谬见,说人在圣礼中自己作成了什么功效, 28 其实圣礼的效力与果效乃出于全然不同的源头。因此,严格说来,献祭就人而言与其说是主动的,不如说是被动的。 29 这一点从天主教徒的谬误中可更清楚地看出。他们固然被迫承认:人在圣礼中是被动的,就他们领受那里所赐的恩典而言;但他们随即又发明所谓「事效」(opus operatum),把这道理歪曲了。然而,摩西不断地叮咛:安抚神、藉赎罪涂抹罪,乃是祭司特有的职任,免得百姓以为他们是从自家(domo)带来了自己得赎的赎价。他又加上「在耶和华面前」,也值得留意;因为这句话驳倒了那亵渎的谬见,说人藉律法之祭得洁净,不过是民事上的、如他们所说在人前的,仿佛其中并无属灵的应许。如今若果真如此,列祖便无从藉任何外在的记号得着蒙赦的确据了,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但摩西宣告他们是「在耶和华面前」得开释的,这一句便除去了一切含糊。

利未记 6

前往 利未记 6:8-15, 23-25, 30

9. 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 他更清楚地解释那似乎被略去之事;他这样仔细地陈述这些详情也不是没有缘由,因为神既看重顺服过于一切祭牲,祂便不愿在这些外在的礼仪上留下丝毫可疑之处——这些礼仪本身虽无甚要紧——好叫他们学会精确无误、以极其严谨的心遵守律法一切的吩咐,不擅自添加什么,因为哪怕最微小的臆造也会败坏圣物的纯洁。因此祂不愿把任何事留给百姓自行判断,乃在最微不足道的事上也以定规引导他们。至于燔祭,祂吩咐:在被火烧尽以前,不可从坛上撤去;祭物一经放上,便吩咐用不断的火焚烧,直到次日早晨。为此祂明说:火要终夜在坛上燃着,因为若不添柴,祭牲便烧不成灰。其次,祂吩咐祭司照他行圣职时的惯例,穿上细麻布衣和裤子,走到坛前,把灰收起来,倒在坛旁或坛的某处;但当他离开坛时,便吩咐他脱下圣衣,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至于先前只略略提及的添柴之事,祂随即更充分地说明,其用意乃是免得火熄灭。祂又派祭司每早晨把柴摆列整齐的职任。但既然平安祭 30 的律法只吩咐焚烧脂油,摩西如今在第12节补上说:脂油要在同一火上焚烧。特别值得留意的是:他末了附上一条吩咐,就是要这样看守那火,叫它永不熄灭。

这永存之火的用意,乃是要祭物用天上的火焚烧;因为在亚伦受膏那日,祭牲化为灰烬并非藉人为的方法,乃是奇迹般地,作为蒙悦纳的凭证。诚然,神并不愿天天施展这大能;然而祂以这样的方式介入人的手与劳作,好使那圣火的本源仍是从天而来。后来在所罗门圣殿的奉献礼上也发生了同样的事,因为神圣定规的那次更易需要一个记号(tesseram),免得有人以为圣殿的辉煌胜过帐幕乃是出于人意。末了,以利亚的祭也蒙同样的殊荣,那时他重建了已被废弃的律法事奉;那时神也维护了祂在律法中所设立的,抵挡一切腐败堕落的礼仪。同时,为防一切掺杂,祂拣选叫火昼夜不断地在坛上燃着,也不许从别处取火。诚然,波斯人中间 31 有永存之火,罗马也有由维斯塔贞女看守的圣火; 32 也许他们在愚蠢的仿效中,把所听闻犹太人所守的习俗挪到了自己身上;因为魔鬼为要欺哄不信的人,常如此假冒某种神圣之事,仿效神,正如猿猴仿效人一般;但神弃绝凡火的用意,乃是要把百姓保守在祂律法所规定祂自己纯正的定规之内,免得任何人的臆造悄然潜入;因为禁止凡火,无异于禁止人引入任何己意之物,或增添于律法纯正的教义,或偏离其准则。同时,神既已一次作了见证,仿佛从天伸手(接纳他们, 33表明这些祭是祂所悦纳的,信徒便藉那永存之火的凭据,在这确信上得了坚固。

14. 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 我们已经看到,这素祭有各样种类;如今略去了饼与薄饼, 34 只提未经烹煮的细面,神吩咐祭司要把其中一满手焚烧在坛上。但这律法是必要的,好叫信徒充分确信:神因这一部分的合宜献上便得了挽回,也叫无人因大部分归了祭司而抱怨。然而,为免这祭的尊荣受损,只准祭司用它做无酵饼,在圣所里吃,正如我们在别处所见。惟有祭司的素祭是例外,我以为这有两重缘由:第一,他们的供物既蒙特权尊荣,其卓越与尊贵便当激励祭司在敬虔上更加发奋,不以寻常敷衍的态度操练神的事奉;第二,也是要拦阻他们矫情地过于频繁献上。因为这祭若只费他们一点细面,便给虚荣开了门;他们便会不住地献自己的 35 素祭,其利益又归回自己;也许他们甚至会以此为业,正如我们所见天主教的献祭者,用他们那虚饰之虔诚的排场,诱使愚昧的百姓在供物上大肆花费。因此,免得他们叫自己那过度的供物既满足虚荣又满足贪婪,神便定意叫祭司的素祭全然焚尽。

25. 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 我们处处看见神何等细心地供备,好叫百姓对任何事都无可疑惑。真宗教确实以这独特的标记与虚妄的臆想相区别,就是:神自己规定当行之事。宗教既当以确据为根基,而这确据除了从祂自己的口,别处无从得着。如今,既然燔祭与赎罪祭有别,若不预先防范这错误,人本会自然地把它们分别宰于不同之处;但当神指定二者同在一处宰杀时,一切疑惑便都消除了。由此我们也断定:一条律法便足以正当地敬拜神,只要人不自作聪明,乃单单倚靠祂的口。因为这两类供物既彼此有别,何以在这一点上却同守一规,若非因神如此喜悦,又是为何呢?因此这段经文充分提醒我们:我们当以何等的清明与谦逊,去遵循神话语中向我们所指示的。然而,与此同时又加上一个缘由,可引人对赎罪祭存敬畏之心,就是把特别的圣洁归于它们,照希伯来文的惯用语,称之为「圣中之圣」。此外,摩西开始区分 חטאהchateah36אשםasham,就是拉丁人译作 peccatum(罪)与 delictum(过犯)的,虽然他先前不加区别地用它们表示同一事物。其间的分别究竟何在,我承认我不知道;我看见别人的臆测,却无一确定。

30. 凡赎罪祭。 这例外被重申,既指第四章所提的祭,也指那庄严的祭,就是每年为祭司和百姓所行的和好之礼:因为私人各自赎罪所费较少,只把那立在院中较大的坛用血弹洒;但祭司若为全体百姓、或为自己使神与之和好,为使代求更为有效,便要进入圣所,在幔子对面倒血。神如今又吩咐把这样的祭牲全然焚烧。因此这段经文不过是对其余诸处同样吩咐的印证。由此使徒作了一个恰切的引申,推知食物的分别已经废止;因为他说,那在律法之下隐藏的较小的坛,如今向我们敞开了(希伯来书 13:10),所以我们不再吃律法之祭;不,既然我们独一的祭司已把祂的血带入圣所,我们所余的便只是出到营外,与祂同去。

利未记 7

前往 利未记 7:1-5

1. 赎愆祭的条例乃是这样。 我方才已经承认:חטאהchateah,与 אשםasham,这两个词彼此有何分别,我并不十分明白;因此我依从通行所受的意思,把它们称作赎罪祭与赎愆祭(hostiam pro peccato vel pro delicto)。他在这第二种祭中虽吩咐遵守与前一种相同的礼仪,然而也提及一些他先前所略去的,如把血弹洒在坛的四围、献脂油、腰子等,这些是先前未曾言明的。其要旨归结为:他们为罪与为愆当以同样的方式、同样的礼仪献祭,丝毫不可更改所立给他们的准则。

利未记 7

前往 利未记 7:11-18

<032229> LEVITICUS 22:29, 30

29. 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要献得可蒙悦纳。

29. Quum vero sacrificaveritis sacrificium gratiarum actionis Jehovae, in acceptationem vestri sacrificabitis.

30. 要当天吃,一点不可留到早晨。我是耶和华。

30. 30 Die ipsa comedetur: non relinquetus usque mane ex eo; ego Jehova,

前往 利未记 19:5-8

利未记 7:11. 献与耶和华平安祭的条例乃是这样。 我在别处 37 已陈明我把这种祭称作「诸般亨通之祭」的缘由。它们不但为表白感恩而献,也在人祈求神帮助时献上,这从本处及别处都是显明的;然而无论如何,犹太人都藉此见证他们承认神是一切美物的创始者,无论他们是为某样显著的恩福感谢,或求祂帮助脱离危难,或笼统地表白他们的敬虔,或偿付那单纯无条件所许的愿;因为偿付有条件之愿本身便是感恩之举。无论如何,既然他们在这一切事上都以神当得的事奉尊崇祂,便显出了他们的感恩。因此这名称正当地被赋予这些祭,因为他们在其中或向祂求顺遂,或承认所已得的乃出于祂的恩典,或求在患难中得纾解,或为自己的康泰平安而庆贺。然而,摩西仿佛把其中一种与其余分别出来,就是感谢祭,藉此他们明明地为某样显著的拯救献上感谢,这祭并非常常献的。 38 在这种情形下,他吩咐要献用油调和的无酵饼、抹油的薄饼、用油调和的细面,连同有酵的饼;也吩咐这祭牲的肉要在献的当天吃尽,一点不可留下。至于所许的愿与甘心祭,则准予较大的自由,就是他们可以次日再吃所剩的,只要不留到第三日。在我从第二十二章所插入的那段里,我译作「使你们蒙悦纳」的话,也可译作「合祂的心意」(in beneplacitum),因为神白白的恩眷被称为 רצוןratson。因此其意是:你们若愿自己的祭蒙神悦纳,就当留意不叫一点肉存到次日。然而另有人把它理解为人的心意,仿佛是说「随你们的意」,或「照你们所喜悦的」。我固然承认 רצוןratson,有时是用在这个意义上;但既然在同一章里 39 它只能解作神的恩眷或悦纳,我便宁可避免歧义;不过若有人更喜欢那另一种读法,我也不反对。但我的读者若细细衡量那对句——就是紧接着所说的:肉若存过了应有的时限, 40 这祭便不蒙神喜悦——他们便会同意我。此处确有一处表面的矛盾,因为照这样,摩西便是吩咐甘心祭也要当天吃尽,然而他并未如此吩咐。我们若宁愿把它理解为人慷慨的心意,那么他便是劝百姓欢欢喜喜地献上感谢的祭牲。然而我已表明我所赞同的意思,这样便容易调和这些话,因为神的恩眷并不要求这种一致, 41 也不必遵守同样的献法他们的祭才蒙悦纳;乃是当他们不掺入任何败坏、纯正合宜地献上时,便被说成是「献得蒙悦纳」。若问这分别的缘由,我不比那饼与薄饼或饼之间的差异更清楚。诚然可以确定:神有其从严或从宽的缘由;但如今就那些未知、又于敬虔毫无裨益之事去查究,既不正当,也无益处。

16. 若所献的是为还愿。 我在稍前已经说过:此处所指的不是有条件的愿,乃是单纯的愿;因为人若负有还愿的责任, 42 他的偿付便是感恩之举,这样他的祭便归在第一类之下了。把相似之事当作有别而加以区分,未免荒谬。但既然许多人许的是甘心的愿,摩西便把这类祭与甘心祭并列,视为同等。也已说过:那分别为圣的肉不可留得太久,免得腐坏变质,以致宗教遭轻慢。也许藉此也预防了虚荣;因为肉若可以腌了再吃,许多人便会毫不费钱地作夸耀的献祭。因此神加以约束,好叫他们更节制、更敬畏地献祭。又附上刑罚,就是那祭不但不蒙神悦纳,反成可憎,因此凡吃的都有罪。此外,摩西说被玷污的祭不「算为」(蒙悦纳的),我们由此可推知:凡合宜献上的,在神面前都记入账,以致祂算它们为向祂所付出的。然而我们不可想象它们是使祂负债的功德;乃是因祂甘愿如此慷慨待我们,以致我们向祂所尽的本分无一是徒然的。

利未记 7

前往 利未记 7:19-25, 28-31, 37, 38

19. 挨了污秽物的肉。 吃任何被玷污的肉固然是不合法的,但在祭上另有一层特别的缘由,就是:这不洁牵涉亵渎。为此他吩咐把它焚烧,正如那没有在合法时限内吃尽的一样;其刑罚是: 43 若有不洁的人挨了那分别为圣的肉,他就要从民中剪除。有人因这刑罚的严酷或过分,以为「剪除」不过是逐出营外而已。但神对那些明知故意玷污圣物之人如此严厉相待,并不足为奇;因为人若因错误犯罪,便不受这判决,惟有那藉不敬亵渎圣物、显出公然藐视神的人才受。

23. 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既然在一切祭中脂油都分别归神、焚烧在坛上,神便禁止祂的百姓连平日的饭食也不可吃脂油,好叫他们连在家中也操练敬虔。因为这无疑是敬虔的操练:那些远离圣殿的人,仍在日常饮食中习于事奉神。至于某些解经者所耽溺的寓意, 44 我并非不知,但我甘愿安息于神所启示的缘由,就是:百姓被禁止吃脂油,因为祂已把它归给自己。虽然如此,律法却准许把自死的、 45 或被(野兽)撕裂之牲畜的脂油作别的用途,只要他们戒除那些本可合法献上之牲畜的脂油。

37. 这就是燔祭的条例。 摩西在这结语中表明:已充分预防,免得有人的臆造潜入败坏这些祭。他说,在神于西奈山吩咐向祂献祭的那日,凡当遵守的祂无一遗漏,免得人擅自引入祂所规定以外的任何事。的确,祂既这样细心地包罗了一切礼仪,我们便容易由此推知:我们当何等恳切地避免一切臆造上的鲁莽妄为。因此摩西的用意,是要在这简短的劝诫中勉励百姓存节制的心,免得他们越过神所设的界限。

民数记 15

前往 民数记 15:1-16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他在此一面重提那些他在利未记中已更分别、更充分论过的诫命,一面把他先前在各处更隐晦所论的归拢到一处。因为直到此时,他尚未就素祭所附的油与酒之副品下达确切的规条;如今他把先前专用于个别情形的定为通例,又把先前论得较精确的轻轻带过;因为他并不详述细目,只禁止献祭时不可没有细面、奠酒和油。我们在别处已经看到:在那些祭与供物上,神顾念百姓蒙昧的光景,便仿佛取了人的样式,如同祂在那里与他们亲密地同席欢宴。在这意义上,祂在别处称这些祭为祂的食物, 46 并非因为那自有生命、又赐万物生命的祂需要维生之物,乃是因为祂若不俯就人,便不能把他们的心提升到上面的事。然而,另一方面也有危险,就是百姓恐怕会引入许多空洞多余的排场,正如我们看见外邦人在他们的圣宴中愚妄地、无度地奢华,仿佛他们的珍馐能使神喜悦;因此每一样的分量都被规定,免得他们擅自妄造。较可信的推测是:那先前已充分明说的,此处又被重新提醒他们记念。但既然这缘由未曾明说,那么只须持守屡次所述的一点便够了,就是:礼仪虽属细微,然而仍有必要小心把合法的与未经许可的分别开来,好预先防范人的放纵,否则他们必不免掺入自己的酵。这段经文的要旨是:无论在律法所要求的庄严之祭上,还是在甘心祭上,他们都当遵守我们在别处所论的那份适当的比例。

14. 若有外人和你们同居。 他所指的并非一切外人,乃是那些从外邦而出、明明归向神、从而被接纳入教会身体的人;因为那些仍留在未受割礼中之人的不洁,把他们排除在律法的事奉之外。我认为神愿人遵守同一形式有两个缘由:第一,那些新近被接纳进来的归化者,一见自己与亚伯拉罕的子孙同处一样的地位,便会更欢然地献身于敬虔的操练;第二,免得一有分别,败坏的掺杂便立刻悄然潜入。因此,免得神的敬拜因荒谬的仿效渐渐被败坏,就把那通常引人偏向四方的纷歧之门关上了。

利未记 22

前往 利未记 22:17-25

<051701> DEUTERONOMY 17:1

1. 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1. Non sacrificabis Jehovae Deo tuo bovem, aut agnum, in quo fuerit macula, aut quidpiam vitii, quia abominatio Jehovae Dei tui est.

利未记 22:17.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他如今更清楚地教导、更详尽地叮咛他先前屡次提及的,就是:把有残疾的瘦弱的或别样不完全的牲畜献给神,乃是有罪的。如今这外在的完好提醒古时的百姓:人若只用一半的心事奉神,便是把神事奉得不合宜,因为祂憎恶三心二意的心。 47(箴言 11:20。)同时,这记号也表明那终必使神得以挽回之祭牲的完全纯洁。我们知道世人在事奉神上何等放任自己;因为它一面轻率藐视地拿纯然的儿戏搪塞祂,仿佛祂是个孩童,一面仍自以为已妥当地尽了本分。因此它为任何渣滓(sordibus)也索取赏赐,又在纯然戏弄神的事上洋洋得意,仿佛使神欠了它的债。这种愚蠢安逸的显著例子,今日在教皇制中可见,他们戏弄神的胆量,不亚于摆弄一块木头。别的无数例证姑且不论,还有什么比他们这般狂傲更荒诞的呢——他们一面咕哝着祷告,心思却不但游荡到无聊之事,甚至游荡到污秽的想象中,却仍佯称那所谓「末了的意向」是有功的、蒙神悦纳的? 48 假设有个祭司(sacrificus)打算诵念他日课经里那些敬虔的祷文,然而话未说到三句,心思便被菜肴占据,一忽儿跑去想他的酒杯,一忽儿想掷骰或别的消遣,然而他仍要夸口说:仿佛他的功课已尽,他已向神献上了敬拜。因此,为要防范这过失,神吩咐要把毫无残疾的祭献给祂。由此便有祂在玛拉基书 1:7、8 那番尖锐的责问,因为犹太人玷污了祂的坛,又藐视祂的桌子,说他们那瞎眼、瘸腿、有病的祭牲不算为恶。祂说:「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并非因神在乎牲畜的肥美或多汁,乃是因为如此便显明了真敬虔遭到忽视,甚至被全然藐视。这样我们便看出:一切有残疾的祭都被弃绝,好叫以色列人学会真诚、严肃地把自己完全分别归神,不像常有的那样,孩子气地与祂嬉戏。我们在别处固然看到神弃绝一切不洁;但我们必须记住:正当的敬拜要求两样:第一,凡亲近神的人当洁净脱去一切污点;第二,他所献上的,除了纯洁、毫无瑕疵的,别无他物。所罗门所说的「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箴言 15:8)固然是真的,纵然那祭又肥又美。但为使善人所献的蒙神喜悦,还须留意另一点,就是:所献的不可寒酸、吝啬、有缺欠;再者,如我所言,他们也藉这记号被引向基督,除祂以外,任何足以使神满意的完全,无处可寻。

19. 要献得可蒙悦纳。 49 有人固然把这译作「随你们的意」,但上下文不容如此;因为摩西有时用 רצהratseh,意为「蒙悦纳」,是同一意思,有时用 רצוןratson,这只能指神的恩眷,通常称作祂的「喜悦」。再者,他此处既用复合词 לרצנכםleretsoncem,随即又加 לרצון לכםleretson lecem,在那里他宣告有残疾的祭不蒙「他们悦纳」,因为它必被神弃绝。因此要旨是:他们若愿自己的供物蒙神嘉纳,就当谨防其中有任何缺陷。不过,若有人愿把神白白的恩眷理解为「喜悦」一词所表达的,我也甘愿承认,因为我们的事奉惟有在神以慈父的宽容俯赐它本不配有的价值时,才蒙祂喜悦。虽然如此,同时让我们学到:我们不可与神嬉戏,乃当以完全真诚的心事奉祂,好使我们的祭与祂的喜悦相称。因为对祂敬拜之疏忽亵渎,正是由此而来,就是我们不够思量祂的完美所配得的。诚然可以确定:从我们而出的,没有一样是各方面纯洁的;

但至少让我们向那与我们相称的境地竭力而趋,也让我们为自己的心愿远远达不到目标而哀恸,好使基督藉祂的恩典补足我们所缺的;因为毫无疑问:只要我们的祭是真重生的果子,祂便以自己的血洗去它们的瑕疵。

22. 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若肢体有余的。 此处就甘心祭说出一条例外;因为在这些祭上,神并不拒绝一只瘦小的牲畜,或一只肢体或萎缩、或过大的牲畜。而且无疑当给予更大的自由,就是当人并不负有还愿或别样责任之时。然而我们仍须记住:凡有显著缺陷的祭牲,没有一样是蒙神悦纳的。

25. 这类的物,你们从外人的手,一样也不可接受。 神在此禁止把这样的祭牲献给祂,纵然它们可以从外邦人手中买来。然而希伯来人却臆造出另一种意思,就是:连从外邦人手里也不可收取那些连教会的儿女自己也不许献的祭牲。但既然律法完全禁止不洁的外邦人献圣物,这难处便仍须另寻别解。 50

因此他们以为,那些被称为「外人」的,是指遵守挪亚子孙诸诫命的人,就是敬畏神、不以乱伦玷污自己、戒绝流人血、戒绝偷窃、又不拜偶像的人。但上下文与此不符,因为摩西在末了补上说:这类祭连从犹太人自己也不蒙神悦纳,这便与外邦人所献之说不合。因此,在我看来,这乃是对前面吩咐的印证,是以防范的方式引入的;因为本会有人以为,他们若买了那牲畜,纵然有残疾,献上也无妨;而神却宣告:凡他们不许从自家圈中献上的,即便买来,也照样不蒙祂悦纳,因为残疾在祂总是不喜悦的。我也不像他们那样把这话局限于前一句,仿佛它只指被阉割的、或睾丸受伤的牲畜,我乃把疣、疮以及别的残疾也一并包括进去。为使这禁令更有分量,他又把这些祭称作「神的食物」,并非因神——这生命的泉源——需要食物,或吃那必朽坏的肉,因祂是永恒的灵;乃是要人更殷勤地留意合宜地举行圣礼,就是他们在其中亲密亲近神的圣礼。如今,若无人胆敢把陈腐或败坏的食物献给地上的君王,那么用任何有残疾之物玷污神的桌子,就更不可容忍了。

申命记 23

<052318> DEUTERONOMY 23:18

18. 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是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18. Non offeres mercedem meretricis, nec pretium canis in domum Jehovae Dei tui, pro quocunque voto: quia abominatio Jehovae Dei tui utrumque est.

18. 娼妓所得的钱……你不可带入。 这吩咐与前面的相近,因为神弃绝一切藉不法污秽的交易所得之物,教导我们在圣事上当守至洁;祂不但拒绝娼妓所得的钱,也拒绝狗所得的价,免得坛的圣洁被任何不洁的供物所玷污。不过,狗似乎是相较于别的牲畜出于藐视而被弃绝的;因为杀猪与杀狗同样是错的,然而猪的价却可以献上。因此狗被弃绝,不但因它是不洁的牲畜,也因它是卑贱可鄙的。总之,神是要在他们心上铭刻对祂殿与坛当有的敬畏。

利未记 22

<032226> LEVITICUS 22:26-28

26.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26. Loquutus est Jehova ad Mosen, dicendo:

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或是山羊,七天当跟着母;从第八天以后,可以当供物蒙悦纳,作为耶和华的火祭。

27. Bos, vel agnus, vel capra, quum natus fuerit, erit septem diebus sub matre sua, a die autem octavo et deinceps, placebit in oblationem sacrificii igniti Jehovae.

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

28. Bovem autem, vel pecudem, et fillum ejus non mactabitis die una.

<022230> EXODUS 22:30

30. 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f197]:「平安」——此词一般指一切亨通、指对一切美物的完全享用;它与「战争」相对(传道书 3:8);与「纷争、仇恨」相对(以弗所书 2:14、15;路加福音 12:51);与「扰乱、混乱」相对(哥林多前书 14:33);又与一切患难相对(创世记 43:27;列王纪下 4:26;约伯记 16:33);故此常被加在诸般祝福之末(诗篇 29:11、诗篇 125:4;彼得前书 5 章)。英王钦定本作「其中上好的」。旁注:「希伯来文作『脂油』。」据法乔拉提(Facciolati),adeps 指不易凝固的液态脂肪;pinguedo 则单指脂肪,即「动物及他物中的油质」。 [^f225]: yk 意为「因为」,或「由于」。——W. 「也可译作:虽然这是你们的赏赐。」——法文。 [^f226]:「约在此时,亚基帕王将大祭司职分授予以实玛利,就是法比的儿子。当时大祭司们竟嚣张放肆到这般地步,甚至胆敢差遣仆人到禾场上,夺去本当归给祭司的十分之一,以致有些较贫穷的祭司竟因穷乏而死。」——惠斯顿英译《约瑟夫著作集·犹太古史》卷二十第八章。

<023426> EXODUS 34:26

26.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6. Non coques hoedum in lacte matris suae.

<051421> DEUTERONOMY 14:21

21.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21. Non comedetis ullum cadaver: peregrino qui est intra portas tuas dabis illud, et comedet illud, aut vendes alienigenae: populus enim sanctus es Jehovae Deo tuo.

利未记 22:27. 才生的公牛,或是绵羊。 神禁止把刚出母胎的幼畜带到坛前,不但因为这坏榜样很可能从祭牲蔓延到日常的食物上,也因为这样的供物是欺诈的。我们已经看到,这些祭被称作神的食物,为的是叫人在这事上更慷慨,不献瘦弱的祭牲;但把才出母胎的幼畜宰了,便是藐视的记号;虽然这里也顾及仁慈,免得他们因吃这样的祭牲而渐渐习于残忍。所定的是第八天,从这天起献祭才算合法。我恐怕某些人所给的缘由过于精微,就是:牲畜在七天内得以完全,因为神在七天内成全了创造之工。何况照这理由,第七天倒最宜献祭,因为神在六日内完成了祂一切的工,第七日被分别为圣归祂的事奉。对我而言,只要知道这里所顾及的乃是年岁的成熟,便足够了,正如割礼的情形一样。 51

28. 无论是母牛是母羊。 这诫命固然也定残忍为罪,然而我毫不怀疑摩西所论的首先是祭。我承认他所用的 שחטshachat,是个通用词;但既然他通篇明明在论述祭,又在这些话之后附上论及分别祂圣名为圣的结语(第32节),上下文便要求我们把它视为对神事奉之纯洁的叮咛。若有人宁愿把它引申得更广,我也不与他争辩;这样这句话便成了第六诫的补充。然而我依从那看来最可信的意思,我盼望判断健全的读者会同意我。同时我承认:这样一切的野蛮与残忍在祭上都被禁止,而且在祭上立下这准则,就是人在日常的食物上也不可残忍。眼见母畜与其子一同被宰,对温柔的心绝非悦目之景;这若成了寻常的习俗,人便容易对流血一事变得麻木。因此神不愿把宗教的操练与仁慈的本分割裂开来;这诫命的用意乃是:神的坛不可成为独眼巨人的屠场。

出埃及记 23

<022319> EXODUS 23:19

19.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19. Non coques hoedum in lacte matris suae.

19.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这诫命三次重复,提醒我们所论的乃是一件严肃之事;否则,若如某些人所设想,它不过是禁止一种略为不卫生的食物,那便是件轻微、近乎无谓的小事了。但犹太人不思其用意,却在琐碎幼稚之事上矫饰圣洁,竟不敢把奶酪与山羊羔或羊羔的肉一同尝食,非要先把牙齿洗净不可。然而我毫不怀疑:这禁令乃是关乎祭的,因为在所引的头一段里,它是与献初熟之物相连而附上的;在第二段里,我们读到:「地里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华—你神的殿。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在第三段里也是如此:「凡自死的,你们都不可吃……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固然承认摩西有时把关乎不同之事的诫命混在一处;但这连贯的上下文表明:这诫命乃是在礼仪之中传下的,因此必须算作律法事奉的一部分。由此我断定:百姓不但被禁止吃这类食物——仿佛他们要吃那浸在血中的肉——更是不可用这种血肉的掺杂玷污了祭。然而很可能,用奶调味的肉被视为一种美味;但既然他们吃母奶中的羊羔或山羊羔可能渐渐变得残忍,神便禁止把那连平日饭食也不许的东西献给自己。有些人解作:山羊羔在断奶以前不可上桌,这不合情理;因为它们那时才开始有膻味。而那缘由却极其恰切,就是:神不愿在祂的祭中容让一件怪异之事,就是把幼畜的肉在其母的奶中烹煮,仿佛在它自己的血中烹煮一般。

  1. 此处所用的两个希腊词,与 <460413> 哥林多前书 4:13 所用的相同。wv perikaqa>rmata(或作 wJsperei< kaqa>rmata)tu~ ko>smu ejgenh>qhmen, pa>ntwn peri>yhma e[wv a]rti;英王钦定本译作「我们成了世界上的污秽,万物中的渣滓,直到如今」。注释者们似乎一致认为,这是保罗引用 <250345> 耶利米哀歌 3:45 的希伯来文,英王钦定本译作「污秽和渣滓」。加尔文(《哥林多前书注释》卷一,第1650页)说,ka>qarma「指一个人为要洁净城邑等,藉公开的咒诅被献上」。 

  2. 「Piaculum」(赎罪祭)。——拉丁文。「Une beste maudite」(一只受咒诅的牲畜)。——法文。 

  3. 加尔文采纳 S. M. 的看法,把阿撒泻勒当作地名。多数辞书编纂者一致认为,lzaz[ 若如此分为 lza z[,其必然的译义除了「离去的羊」之外,很难另指他物。——W. 

  4. 例如向丘比特如此呼求:——Dw~ron ajlexika>koio Dio<v——奥尔弗斯《宝石之歌》一。拉克坦提乌斯说,在以弗所有一尊阿波罗尼乌斯的像受人敬拜,「立于『驱祸者赫丘利』之名下」。——《论神圣公义》五章三节。 

  5. 「Pour faire ce perfum exquis et solennel」:为献那精美而庄严的香。——法文。 

  6. 英王钦定本旁注。 

  7. 加尔文引自己的译文「tunc offeret hircum vivum」(那时要把活的公山羊献上)。洛里努斯(Lorinus)就此处说:「希腊文 prosa>xei 意为他要带来或牵近(offeret vel adducet)。」不过 byrqh,hikriub,也不罕见地被译作『献上』。 

  8. 拉丁文作「piaculum」(赎罪祭)。法文作「mais aussi de la malediction a cause du peche」(也是因罪而来的咒诅)。 

  9. 波纳(Bonar)就此处说:「值得注意的是,欧特拉姆(Outram)、维齐乌斯(Witzius)等人似乎已证明:在列祖时代,人人都可献自己的祭。列祖时代的人受教知道:各人都必须亲自为自己接受基督。然而在摩西的体制下,这一点改变了;另有一层真理要显明出来。任何人(<143017> 历代志下 30:17)——任何普通的利未人,甚至献祭者本人——都可宰那牲畜,因为执行神忿怒的可有许多人。天地阴间都被用来执行父对生命之君所定的旨意。但施行怜悯却只有一条所指定的途径,因此惟有祭司才可从事那表征赦罪之赐予的举动。」不过,他认为除利未人之外别人也可宰祭牲,这看法似乎是他一家之言。 

  10. 此词仅见于此处,以及第12节和第8章20节。S. M. 说,犹太解经者宣称它意指肝上的脂油,或脂油之网,头被放到火上时,割断之处(locus de-collationis)便用它遮盖。谁曾说它意指割下的头,殊难查考。——W.「有些人把它译作(普勒〔Poole〕就此处说)身体,或躯干(或许加尔文的错误便由此而来)。古代希伯来人如此,见法吉乌斯所引;瓦塔布卢斯、格罗提乌斯、马文达、以及博卡特所引的梅瑟鲁斯也如此。」 

  11. 它们的说法确实繁多。「拉比撒罗门(考尼流·阿·拉皮德就此处说)以蜜指甜美的果子,如无花果、枣子。斐罗(《论祭牲》)以为蜜之所以在祭中被禁,是因蜂乃不洁之物,由牛腐烂的尸体所生。」奥雷阿斯特(Oleaster)所给的缘由是蜜燃烧时发出难闻的气味;许多注释者则以为,是因外邦人的祭中常献蜜。 

  12. 见前文第139页及注。 

  13. 英王钦定本作「在耶和华面前」。 

  14. 这类寓意,洛里努斯搜集了许多。波纳说:「当留意:牲畜这些部分都是最肥美的,也是深藏在内、靠近心脏的。在感恩与相交之祭中,规定所献的当是那深藏于内的部分,再合宜不过了。」考尼流·阿·拉皮德的旁注推论也与此相仿:「Mystice, adeps est devotio et intentio, quae in omni opere ad Deum est dirigenda」(奥义地说,脂油乃是虔敬与心志,凡百工作都当以此归向神)。 

  15. 「Sur toute la maison d’Aaron」(指亚伦全家)。——法文。 

  16. 「D’estre comme estourdis pour un temps, et n’y voir goutte」:仿佛一时被弄昏了,一点也看不见。——法文。 

  17. 法文版没有本句及以下诸句,而是说:「Les expositeurs font bien ici quelques difficultez literales, mais pource que la deduction ne serviroit rien a ceux, qui ne sont point lettrez, je les passe.」注释者们在此确实提出了一些字面上的难处,但既然陈述这些对没有学问的人毫无用处,我便略过不论。 

  18. wa,意为「或」。诺尔迪乌斯(Noldius)在其《虚词汇编》中举例,如 <092010> 撒母耳记上 20:10,说明这连词等同于「若」。µça 是第22节的末字,S. M. 译作 deliquerit(他犯了过失);但英王钦定本译得更妥,作 is guilty(他有罪)。[dwh,S. M. 说,此处是用来代替 [dwn,即 [dy 的 niphal 式;但把它看作 [rwh 即 hophal 式的一种不罕见的变体更为简明,严格意为「被使人知道」。——W. 

  19. 「Ce mot d’inadvertence」(「疏忽」这个词)。——法文。 

  20. 「此律法与 <030413> 利未记 4:13、14 不同。欧特拉姆认为:当以色列全会众虽在其余各方面仍守自己的礼仪、事奉真神,却因一个共同的错误,不知不觉违犯了某条禁令时,便要照那律法献一只公牛。而那以公山羊作赎罪祭、并伴以公牛作燔祭的(见第24节),欧特拉姆说他认为,是当百姓忽略古礼、忘记神的律法(这在恶王手下常有发生)、被引诱去随从异邦敬拜时所要求的。<142824> 历代志下 28:24,29:3、21、24 所记载的,欧特拉姆认为大大增添了他这看法的可信度。参欧特拉姆《论祭》卷一第14章第2节。」——布莱特韦尔就此处所言。 

  21. 加尔文是在 S. M. 那里读到:有人以 hla 为咒诅、亵渎或伪誓之意;但 S. M. 自己却认为它等同于 h[wbç,即「叫人起誓」,并把这段解作:「若有人被叫起誓,却不肯道出真情等。」——W. 

  22. 「Ce qui seroit repute a crime enorme」:那将被算为极大的罪行。——法文。 

  23. 「Un poete payen a dit, ‘que celuy qui offrira un grain d’encens, ou un espi de ble en integritd de coeur, appaisera Dieu autant que s’il tuoit une centaine de bestes.’ Or, Il n’a parle qu’a demi, et m’esbahi comment les Chrestiens osent alleguer ceste sentence comme vraye」:一个异教诗人曾说,凡以纯全的心献上一粒香、或一穗麦子的人,其使神息怒,不亚于宰了一百只牲畜。其实他只说了一半的话;我很诧异基督徒竟敢引这句话为真。——法文。此处所指大概是佩尔西乌斯《讽刺诗》二末尾——「心中公义与虔诚兼备,胸怀圣洁,浸透着高尚的正直,容我把这些带到殿中,我便以五谷献祭而蒙悦纳。」贺拉斯也有近乎相同的意思,《颂歌》三卷二十三首17–20行——「若无罪之手摸了坛,纵不以奢华的祭牲,也能以虔敬的五谷和跳跃的盐粒,抚慰那转脸的家神,胜过更贵重之物。」 

  24. 「Ainsi revienent a vingt huit sols de roy, ou environ」:这样折合约二十八苏王币。——法文。参前注,卷一第483页。 

  25. 这是庞弗雷里乌斯(Bonfrerius)在普勒《汇纂》中的注解。 

  26. 诺瓦图(Novatus),迦太基的一位长老,与罗马长老诺瓦提安(Novatian)联合,于主后251年创立诺瓦提安派,又称清洁派(Cathari)或至善派(Aristeri)。他们「视基督真教会为一个德行与无辜普遍作王的团体,凡一度堕入不义的人,便不再承认其为教会的成员」。——沃丁顿《教会史》卷一第165、166页。加尔文在《要义》卷四第1章第23节(加尔文学会译本卷三第35页)提到,当日重洗派所持的某些看法与诺瓦提安派相似。 

  27. 关于这教义的陈述,见天特会议教规,第6期教规30;第14期第8、9章,教规12、13、14、15。参加尔文《天特会议教规之解毒剂》(加尔文学会版)第160页。 

  28. 「Qu’ils apportassent rien du leur aux sacremens」:他们把自己的什么带到圣礼中。——法文。 

  29. 法文版加了一句:「c’est a dire, qu’il n’y apporte rien du sien, mais qu’il y recoit」:就是说,他并不把自己的什么带到其中,乃是从其中有所领受。 

  30. 或作平安祭,见前文第105页。 

  31. 「波斯人对太阳和各样的火存敬畏之心。他们殿中不断燃着的火被视为神圣。它是从琐罗亚斯德声称从天上带下的火点燃的,用一种特别的木料喂养,甚至凡近前之人的呼气也被认为会玷污它。」——希尔《古希腊论集》第20论。这圣火连在他们行军途中也保持不灭。——库尔提乌斯,三卷三;阿米安·马塞利努斯,二十三卷六。 

  32. 「Virgines Vestales in urbe custodiunto ignem loci publici sempiternum」(愿维斯塔贞女在城中看守那公共圣所永存之火)。——西塞罗《论法律》二卷八。 

  33. 由法文版补入。 

  34. 「Omettant les gasteux, et les tourtes, et bignets, tant cuits au four que frits」:略去那些饼、糕与煎饼,无论是炉中烤的还是油煎的。——法文。 

  35. 「Leurs belles parades」(他们华丽的排场)。——法文。 

  36. 英王钦定本作「赎罪祭与赎愆祭」。米迦勒斯(Michaelis)断言:前者是为作为之罪所献的祭,后者是为不作为之罪所献的祭;但希伯来文辞书编纂者 J. 西门斯(J. Simons)指出,这一区分绝非在一切经文中都说得通。詹姆斯·罗伯逊教授在《五经之钥》就 <030403> 利未记 4:3 的注中列出关于这区分的别的看法,但表明他最赞同的是:前者是为干犯十诫第一版之罪所献的祭,后者是为干犯第二版之罪所献的祭。——W. 

  37. 见第105页。 

  38. 这些话在法文版中略去。 

  39. 即在第19节,见下文第380页。可见在这两处,英王钦定本都作「随你们的意」,而安斯沃思(Ainsworth)则都译作「为使你们蒙悦纳」。 

  40. 即在 <032220> 利未记 22:20。 

  41. 法文版对这段较隐晦的话有所阐明:「D’autant qu’il ne s’ensuit pas, que quand ils offriront au bon plaisir de Dieu, il doyvent garder une facon pareille, et egale」:因为并不能由此推论说,当他们照神的喜悦献祭时,就必须遵守一种一模一样、划一的方式。 

  42. 拉丁文作「damnatus esset」(他曾被定责)。法文作「si quelqu’un avoit voue, et obtenu ce qu’il demandoit」:若有人许了愿,又得着了所求的。 

  43. 「La punition est raise bien grieve」:所定的刑罚甚重。——法文。 

  44. <030316> 利未记 3:16 的注,前文第334页。 

  45. 见英王钦定本旁注。 

  46. 「Son pain et sa viande」(祂的饼和祂的肉)。——法文。 

  47. 英王钦定本作「心中乖僻的人,为耶和华所憎恶」。然而 çq[ 一词,考奇乌斯(Cocceius,泰勒《汇编》所引)说,「刻画出一个行两样道路之人的品性」等。 

  48. 「因此,经院学者大大错了,他们立论说:我们祷告时并不需要他们所谓的『实际的专注』,只要我们有他们所谓的『潜在的专注』便够了,因为他们断言我们的心不在我们自己权下;故此,只要起初我们定意愿向神祷告,便足够了。」——彼得·墨米利《神学要义》三集第13章第11节。路德在其《简易祷告法》(维滕贝格,1558)卷七第132页讥讽这种祷告方式:「正如那乡下的祭司在祷告中不住地掺入不相干的话,如此这般:『神啊,求你帮助我』(喂,仆人,把马的挽具卸下!);『主啊,求你速来帮助我』(去,使女,挤牛奶去!);『荣耀归与父』云云(还磨蹭,小子?神灭了你!)。这样的祷告我在教皇制下听过许许多多,他们几乎一切的祷告都是这般样式。」 

  49. 英王钦定本作「随你们的意」,见前文第370页。 

  50. 这是 S. M. 的解法,其后有丰塞卡(Fonseca)、维列特(Willet)从之。波纳说:「有人把这话理解为禁止他们让外人供应献祭的牲畜,意即:不可从外人的羊群或牛群中取来。但这与后世所认可的做法相违,如古列所赐、大利乌所命别人供应的。其真意显然乃是:对外人所献之祭当守与对本族所献之祭同样的准则。『那外人』可以是归化者,如第18节;也可以是像古列那样的人。」 

  51. 此末句在法文版中略去。 

Published 2026-07-2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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