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概要

加尔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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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人居住在亚细亚的何处及其城邑的边界所在都已为人所知;但对于他们源于何方,在史学界尚无定论。人们普遍认为他们源自高卢,并因此称他们为高卢—希腊人。但他们来自高卢的哪一部分,便难以判定了。斯特雷波(Strabo,古希腊地理学家)认为特克托萨季人(Tectosages)来自纳尔邦高卢(Gallia Narbonensis),其余的则属于科尔提人(Celtae),这种看法被广泛认可。但正如普林尼(Pliny)所列举的特克托萨季中的昂比亚尼人(Ambiani),他们普遍被认为与居住于莱茵河畔的托利斯托波伊人(Tolistobogi)同源。我想他们更可能是比利时人,他们的领土沿着莱茵河流域的远端延伸至英吉利海峡一带。托利斯托波伊人居住在克莱沃(Cleves,德国中西部一城市)和布拉班特(Brabant,荷兰一地区和原公爵领地),这两个地方由其现今的居民而得名。在我看来,造成这一错误的原因在于,闯入纳尔邦高卢的特克托萨季人保留了他们本身的名号,并以此为他们所征服的城市命名。奥苏尼曾暗示:”至于特托萨季人(Teutosagi),他们原名比利时人。”因为他称他们为比利时人,并说他们先时被称作特托萨季人,后来改为特克托萨季。诚然,凯撒(Caesar)认为特克托萨季位于赫尔希尼安(Hercynian)森林,但我却将此归因于迁徙,认为这确实位于他们迁移的路线上。

关于这个民族的起源问题,就本文所涉,已经足矣。普林尼告诉我们,在亚细亚,加拉太人所居住并命名的那片土地上,他们分为三个主要的民族:特克托萨季人、托利斯托波伊人以及特罗克米人(Trocmi),他们也相应地占据了三个主要的城市。他们一度统治着他们不好战的邻邦,他们的势力如此庞大,以致小亚细亚绝大部分地区都向他们献供。由于他们最后丧失了昔日的勇猛,耽于逸乐,因而被罗马执政官赛纽斯·曼琉斯(Cneus Manlius)轻而易举地征服。在使徒保罗的时代,他们臣服于罗马人的统治。保罗曾将纯正信实的福音教导他们,但当他离开,假师傅进入后,真理的种子即被虚假错谬的教义所败坏。他们教导说礼仪律仍需遵守。这似乎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保罗毫不妥协,如同为基督教信仰的基本信条争辩一样。熄灭福音之光,为良心编织网罗,将新旧两约混为一谈,这岂为小恶?保罗意识到,这些错谬甚至牵扯到一个邪恶且危险的认识,这涉及到如何称义的问题。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对假使徒展开的论战才会如此坚定而激烈。当我们清楚了这一争论之本质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就更应当集中精力阅读此书——这也是我们的责任。那些接受了俄利根和耶柔米的注释之观点的人,会惊讶地发现保罗对外在仪式的兴趣竟如此之深;无论是谁,但凡看到问题的根源,都会承认这些严厉的责备都具有充分的理由。加拉太人因着过度的轻信,甚或因肤浅与愚蠢而置真理的教导于不顾。所以保罗愈加严厉地指责他们,有人将这话语的严厉归因于加拉太人迟钝的理解能力,而我不以为然。以弗所人和歌罗西人也历经同样的诱惑,他们既情愿聆听说谎者的蜚语,我们还认为保罗应该对待他们更温柔一些吗?这种大胆的指责并非因人的性情所促成,而是迫于他们卑劣的行为。

确定了作者著此书信的目的后,让我们来留意一下其论述的顺序。在此书信的一二两章,除了维护其使徒职分以外,只在第二章末顺带提到了人称义的问题。至第三章,他就明确而直白地对此展开论述。尽管在前两章里,作者似乎有数个目的,而实际上,作者唯一的目的在于证明他丝毫不在最大的使徒以下,若有人认为他职分的荣耀低于其他任一使徒,这纯属无稽之谈。但我们必须清楚是何原因致使他如此不辞劳苦地要求确立其自身荣耀的地位。只要基督作王掌权,且教义的纯正不受玷污,他与彼得的地位孰高孰低,抑或是否平等又有何关系呢?假使所有人都必衰微,唯基督兴旺,那么人的地位之争就毫无意义了。此外,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何将自己与其他使徒比较,他与彼得、雅各及约翰之间有何争执?将冲突带入那些原本同心合意、亲密无间的人中间,有何益处呢?我的回答是,那些欺骗了加拉太人的假使徒,他们假装是受命于众使徒,以此努力博取人的欢心。他们最主要的影响,是在潜移默化中使人相信他们代表了使徒并且传递他们的话语。另一方面,他们拒绝承认保罗使徒的名分及权威,理由是保罗不在我们主所拣选的十二使徒之列,而他也从未被众使徒所承认;并且其教义并非来自基督,甚至亦非来自使徒。这一切不仅贬低了保罗的威望,而且要把保罗置于教会中普通会众之列,从而使那些做此妄言之人的地位远凌驾于保罗之上。对保罗而言,如若这仅是件私事,那么被列为普通信徒也无关紧要。但当保罗发现他所阐释的教义日趋丧失其重要性和权威时,便无法保持缄默,他有责任奋起抗击。既然撒但惮于公然抨击教义,那它便藉着间接的攻击以减轻教义的影响力。我们不要忘记,一旦以保罗为代表的福音真理遭到攻击,而保罗又默许其使徒的荣耀被剥夺,那么就将导致保罗丧失他所一直要求具有的权利,并且这种错误的夸耀将使他很容易在其他事情上也受到怀疑。对于其教义的评价,正如有些人一开始所认为的那样,取决于此教义是源自普通信徒还是来自基督的使徒。另一方面,他实在被那些伟大名字的光彩淹没了。那些假借彼得、雅各、约翰的名义鼓吹的人,妄称具备使徒的权威。假如保罗未果断地予以抵抗,他就给谎言让了路,并亲自允许神的真理再次受到损害。故此他切切地就以下两点进行争辩:第一,他为使徒乃是奉主差遣;第二,他与别的使徒享有同等的职分,且权威和等次不在他们以下。

保罗围绕这一主题直至第二章章末。他继续就此教训争辩说,我们在神面前称义是藉着白白的恩典,而不是藉着遵行律法。理由是,礼仪律既无益于称义,遵行律法也就变得无用。当然,我们必须留意,保罗所论到的并非仅限于礼仪律,而是就整个”行为”而言,否则整个辩论也就无关紧要了。倘若有人认为这样我们就把问题扯得太远了,就请他留意以下两个理由:首先,若非定下我们称义是藉着神白白的恩典这一总原则,这个问题就无法得到解决。这一原则不仅废除了那些礼仪律,也否定了其他种种行为。其次,在保罗看来,与礼仪相比,”因行为而得救”这一邪恶教训更为严重。因此我们当看到,保罗有充分的理由重回那总原则。所以他必须追究问题的根源,并警告读者这场争论所涉及的并非无关紧要的琐事,而是关乎”如何得救”这一头等大事。因此,对使徒保罗完全局限于礼仪律这一具体问题的猜测是错误的,这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历史上也有相似的例子(徒15:2):基于礼仪律是否必须遵守的问题,便起了纷争。在辩论的过程中,使徒们对是否应背负律法的重轭,抑或藉着白白的恩典而赦罪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探讨。这样做的目的何在?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看似愚蠢,但事实恰恰相反,若非先假定一个普遍适用的原则,就无法完满地驳倒一个特定的错谬。例如,倘若要我为”不可吃肉”去争辩,我就不能仅从各种食物本身去讨论,而应提出普遍的原则:人的遗传无权辖制人的良心。我会引用这一句话:”设立律法和判断人的,就是那能救人也能灭人的。”(雅4:12)简而言之,此处保罗采用从普遍到特殊这一最普通的论证方法,给予了否定性的论证。直至加拉太书三章末,保罗都在证明”人称义唯独靠着神的恩典”。在书中我们能够看到他对此原则的证据和论证。在四章伊始,保罗探究了礼仪律的正确功用以及被设立的原因,同时表明现在它们已被废除。有人会愚蠢地提出异议,”这样,礼仪律还有何作用?它们是无用的吗?先祖们遵守律例是徒然的吗?”而我们必须给予应对。保罗在此简要地阐明了两个观点:第一,在先祖的年代它们并不多余;第二,但如今,基督降临,礼仪律便废止了,因为基督就是礼仪律的真像和目的。因此,我们必须在基督里遵行。简要叙述了现今与先祖时代的区别后,保罗得出结论,假使徒所传的教义邪恶且危险,因为其以古时的影儿败坏了清洁无瑕的福音。而如今,使徒的教导中加入了感人的劝勉。临近章末,保罗用一个巧妙的比喻使他的辩论愈加生动。在加拉太书第五章,保罗告诫他们当紧守因基督的宝血而得来的自由,以免他们因人的观点而使自己的良心落入陷阱。但他同时提醒他们,当如何正当地使用这自由。又适时地指出基督徒当如何行事,以免陷入无用的宗教礼仪当中,却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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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5月9日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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