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一书 第5章

加尔文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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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5:1-5

  1. Omnis qui credit quod Jesus est Christus, ex Deo genitus est; et omnis qui diligit eum qui genuit, diligit etiam eum qui genitus est ab eo.1、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的;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2. In hoc cognoscimus quod diligimus filios Dei, si Deum diligimus, et praecepta ejus servamus.2、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

  3. Haec est dilectio Dei, ut praecepta ejus servemus, et praecepta ejus gravia non sunt.3、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4. Quoniam omne qued ex Deo genitum est, vincit mundum: et haec est victoria quae vincit mundum, fides nostra.4、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

  5. Quis est qui vincit mundum, nisi qui credit quod Jesus est Filius Dei?5、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1 凡信……的 他借另一个理由确证信心与弟兄的爱是联合的;因为既然上帝借信心重生了我们,他就必须被我们爱为父;而这种爱拥抱他所有的儿女。那么,信心不能与爱分离。

第一个真理是,所有由上帝而生的人,都相信耶稣是基督;在此,你再次看见,基督单独被设立为信心的对象,因为在他里面信心找到公义、生命和一切可渴望的恩赐,以及完整的上帝。因此,相信他是基督,就是从他盼望一切那些曾被应许关乎弥赛亚的事。

称他为“基督”在这里并非没有理由,因为这指明了父为他所安排的职分。正如在律法之下,一切事物的完全恢复、公义与幸福,都是借弥赛亚应许的;今日在福音中,这一切都被更清楚地陈明了。那么,耶稣不能被接受为基督,除非救恩是从他寻求的,因为他为此被父差遣,且每日被提供给我们。

因此,使徒宣告,所有真正相信的人,都是由上帝而生的;因为信心远超人的心思所能达到的,以至我们必须被我们的天父引导到基督那里;因为我们中没有人能以自己的力量上到他那里。这正是使徒在他的福音书中所教导我们的,当他说,那些相信独生子之名的,不是从血气,也不是从肉体生的(约翰福音 1:13)。保罗说,我们所赐的不是这世上的灵,乃是从上帝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上帝所白白赐给我们的事(哥林多前书 2:12)。因为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那上帝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唯有圣灵能透入这奥秘。而且,既然基督赐给我们作为我们的成圣,并带来重生的灵,总之,既然他将我们与他自己的身体联合,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能有信心,除非他是由上帝而生的另一个原因。

爱从神生的 奥古斯丁(Augustine)和古时一些人将这解释为指基督,但并不正确。因为虽然使徒用单数,他包含了所有的信徒;而上下文清楚地表明,他的目的不过是将弟兄的爱追溯到信心这一泉源。这确实是取自于本性通常规律的论证;但在人中所见的,被转移到上帝身上。

但我们必须注意,使徒并非如此只谈到信徒,而将那些在外面的略去,仿佛前者是唯一应当被爱的,而对后者毫不关顾;而是他教导我们,仿佛借这第一个练习来爱一切人,当他吩咐我们从敬虔者开始。

2 从此就知道 他用这些话简短地表明,真正的爱是什么,即对上帝的爱。他到此为止一直教导我们,从来没有真正对上帝的爱,除非弟兄也被爱;因为这始终是它的效果。但他如今教导我们,人被正确地适当地爱,是当上帝居于首要地位。这是一个必要的界定;因为常有的情形是,我们在没有上帝的情况下爱人,如同那些不圣洁、属肉体的友谊,只着眼于私人利益或其他消逝的目标。因此,正如他之前从效果出发,他现在从原因出发;因为他的目的是表明,彼此的爱应当如此培养,使上帝得到尊荣。

对上帝的爱,他加上了守法,这是有理的;因为当我们爱上帝为我们的父与主时,尊崇就必然与爱相联。此外,上帝不能与自己分开。因此,既然他是一切公义与公平的泉源,爱他的人就必在心里预备好顺服公义。那么,对上帝的爱不是闲散的或不活跃的。

但从这段话,我们也得知守法是什么。因为若我们只是迫于惧怕而服从上帝守诫命,我们就距离真正的顺服甚远。那么,第一件事是,我们的心当以甘愿的尊崇归属于上帝,然后,我们的生活当按律法的规则来塑造。这正是摩西在给出律法总纲时的意思,当他说:

“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上帝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爱他、顺服他。”(申命记 10:12)

3 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添加此句,是为了免得困难——如通常情形那样——使我们的热忱减退。因为那些以愉快的心志和极大的热情追求敬虔圣洁生活的人,后来渐渐疲倦,觉得力量不足。因此,约翰为了激励我们,说上帝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但另一方面,可能有人反对说,经验表明事实恰恰相反,而且圣经也见证律法的轭是难以承担的(使徒行传 15:2,原为《使徒行传》误注)。原因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既然克制自我,仿佛是守律法的序幕,我们能说一个人容易克制自我吗?是的,既然律法是属灵的,如保罗在罗马书 7:14 中所教导的,而我们不过是肉体,我们与上帝律法之间就必然有极大的不和谐。对此我回答,这种困难不是出于律法的本质,而是出于我们败坏的肉体;这正是保罗明确宣告的;因为在说律法不能赐给我们公义之后,他立即将过失归咎于我们的肉体。

这一解释充分调和了保罗与大卫所说的——那些表面上看似完全矛盾的话。保罗将律法称为死亡的主人,宣告它除了将上帝的愤怒带给我们之外什么也做不到,说它是赐来增加罪的,说它活着是为要杀死我们。大卫另一方面说它比蜂蜜更甜,比黄金更宝贵;而且他在别的称赞中提到——它使心欢喜、使人归向主、使人活着。但保罗是将律法与人败坏的本性相比较;由此产生了冲突:而大卫表明,那些被上帝的灵更新的人是如何思想和感受的;由此产生了肉体所不知道的甜蜜与喜乐。约翰也没有省略这种差别;因为他将“上帝的诫命不是难守的”这些话限定于上帝的儿女,免得任何人望文生义;他暗示,这是借圣灵的能力而来的,以至顺服上帝对我们来说不是沉重难耐的。

然而,这问题似乎还没有得到完全的回答;因为信徒虽然被上帝的灵所引导,与自己的肉体进行着激烈的争战;无论他们多么劳苦,他们几乎只完成了自己责任的一半;是的,他们几乎在担子下精疲力竭,仿佛站在圣所与悬崖之间。我们看见保罗如何哀叹,仿佛被俘虏,呼喊说他是可怜的,因为他不能完全服侍上帝。对此我的回答是,律法被说成是容易的,在我们被赋予天上能力、胜过肉身情欲的程度上。因为无论肉身如何抵制,信徒发现,除了跟随上帝之外,没有真正的享受。

此外,还应注意,约翰在这里说的不只是律法——那只包含命令的律法——而是将其与上帝的父爱相联,借此律法的严苛得以缓和。既然我们知道,当我们的行为没有达到律法的要求,主白白地宽恕我们,这使我们顺服时更加积极,正如我们在诗篇 130:4 中所见的:

“因为在你有赦免,要叫人敬畏你。”

因此,守律法的容易,乃在于信徒借赦免得以维持,当他们未能达到应当的程度时不绝望。使徒同时提醒我们,我们必须争战,以便服侍主;因为整个世界阻碍我们去主呼召我们的地方。那么,唯有那勇敢抵抗世界的人才遵守律法。

4 这……就是胜了世界的 由于他已说过,所有由上帝而生的人都胜过世界,他也指出了胜过的方式。因为仍然可以追问,这胜利从哪里来?他于是使胜过世界依赖于信心。

这是一段重要的经文,因为虽然撒旦不断重复他可怕可怖的冲击,然而上帝的灵宣告,我们超越危险的范围之外,由此除去惧怕,并激励我们勇敢争战。而且,过去时态比现在时或将来时更为有力;因为他说“胜了”,以便我们可以确信,仿佛仇敌已被击退。确实,我们的争战持续一生,我们的争战是每日的,是的,仇敌每时每刻从四面八方向我们挑起新的各种战斗;但既然上帝不是只为一天武装我们,而且信心也不是一天的信心,乃是圣灵永久性的工作,我们已经是胜利的参与者,仿佛我们已经得了胜。

然而,这种确信不会带来漫不经心,而是使我们在争战上始终积极进取。因为主如此吩咐他的百姓要确信,同时不要使他们安然无虑;反而,他宣告他们已经得胜,是为了使他们争战得更勇敢、更奋力。

这里的“世界”有广泛的含义,因为它包括凡与上帝之灵为敌的:因此,我们本性的败坏是世界的一部分;一切情欲、撒旦的一切诡计,总之,凡引我们离开上帝的,都是。既有如此大的力量要抗争,我们就有无尽的战争要进行,我们在进入争战之前就已然被击败,每天被击败一百次,若上帝没有向我们应许胜利的话。但上帝借应许胜利来激励我们争战。但既然这应许永远为我们保证了上帝不可征服的能力,另一方面,它也消灭了人一切的力量。因为使徒在这里并非教导我们,上帝只给我们一些帮助,使我们借着他的援助而能充分地抵抗;而是他使胜利单独依赖于信心;而信心是从另一处领受它所胜的能力。那么,那些为自己的力量高唱凯歌的人,是从上帝那里夺取了他自己的。

5 胜过世界的是谁呢 这是前面那句话的理由,即我们借信心得胜,因为我们从基督那里汲取力量;正如保罗也说:

“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腓立比书 4:13)

那么,只有那些对自己不抱把握、单单倚靠基督能力的人,才能胜过撒旦和世界,不屈服于自己的肉体。因为借着信心,他所指的是对基督真实的领会,或有效地抓住他,借此我们将他的能力应用于自身。


5:6-9

  1. Hic est qui venit per aquam et sanguinem, Jesum Christum; non in aqua solum, sed in aqua et sanguine; et Spiritus est qui testificatur, quandoquidem Spiritus est veritas.6、这借着水与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来的。有圣灵为他作见证,圣灵就是真理。

  2. Nam tres sunt qui testificantur in coelo, Pater, Sermo, et Spiritus Sanctus; et hi tres unum sunt.7、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有三位,就是父、道、圣灵;这三位是一的。

  3. Et tres sunt qui testificantur in terra, Spiritus, aqua et sanguis; et hi tres in unum conveniunt.8、在地上作见证的也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

  4. Si testimonium hominum recipimus, testimonium Dei majus est; quoniam hoc est testimonium Dei, quod testificatus est de Filio suo.9、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为神的见证是更大的,这见证就是他为自己儿子所作的。

6 借着水与血而来的 为使我们的信心可以安稳地建立在基督上,他说律法诸影在他里面有了真实的本体。因为我毫不怀疑,他用”水”和”血”这两个词来暗指古时律法中的礼仪。此外,这一比较的目的,不仅是使我们知道摩西的律法借基督的来临而被废除,而是要在他里面寻求那些礼仪从前所预表之事的成全。虽然礼仪的种类繁多,然而使徒在这两者之下指代了圣洁与公义的完全成全,因为借水洗去一切的污秽,使人可以洁净地来到上帝面前,借血作了赎罪,给出了与上帝完全和好的凭证;但律法不过是借外在的记号来预表弥赛亚将要真实而完全地成就的。

那么,约翰有力地证明耶稣就是从前所应许的那位主的基督,因为他带来了使我们完全成圣的东西。

诚然,就基督使上帝和好的血而言,是毫无疑问的;但他借水而来是如何,可能有疑问。然而,这是指洗礼的说法是不大可能的。我确实认为,约翰在这里陈述了他在福音历史中所记载之事的果实与效果;因为他在那里所说的,水和血从基督的肋旁流出,毫无疑问当被视为一个神迹。我知道这种事自然地发生在死人身上;但这是借上帝的旨意,基督的肋旁成了血和水的泉源,为了使信徒知道,洗净(古时的洗礼是其预表)在他里面可以找到,使他们知道,所有从前血的洒祭所预表的,都已应验。关于这一主题,我们在希伯来书第九章和第十章注释中有更详尽的论述。

有圣灵为他作见证 他在这个分句中说明,信徒如何认识并感受基督的能力,乃是因为圣灵使他们确信;而且为了使他们的信心不动摇,他补充说,圣灵所作的见证产生了完全而真实的坚定或稳固。他称圣灵为“真理”,因为他的权威是无可置疑的,应当对我们来说是充分有余的。

7 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有三位 整个这一节,有些人已省略。耶柔米(Jerome)认为,这是出于设计而非错误,而且确实只是在拉丁人那边。但由于即使希腊文的抄本也不一致,我不敢在这件事上有任何断言。然而,由于添加了这个分句之后,段落读起来更顺畅,又由于我看见它在最好、最被认可的抄本中,我倾向于将其视为真实的读法。

其含义将是:上帝为了最充分地坚固我们对基督的信心,以三种方式见证我们当安息于他。因为正如我们的信心承认在一个神圣本质中有三个位格,它也被同样数量的方式呼召到基督那里,以在他身上安息。

当他说“这三位是一的”,他所指的不是本质,而是一致;仿佛他说,父和他永恒的道与圣灵和谐地见证同一件事,即基督。因此,有些抄本有”εἰς ἕν”,意为”归于一”。但即使你读的是其他抄本中的”ἕν εἰσιν”,毫无疑问,父、道和圣灵在同一意义上被说成是一的,正如后面血和水与圣灵被说成是归于一的一样。

但由于圣灵——他是一个见证——被提到了两次,这似乎是一个不必要的重复。对此我回答,既然他以不同的方式见证基督,双重的见证就恰当地归于他。因为父连同他的永恒智慧与圣灵,以某种权威性地宣告耶稣是基督,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唯有神性的威严应当被我们所思考。但既然圣灵住在我们心中,是一个保证、一个凭证、一个印记,来确认那旨意,他如此再次在地上借他的恩典说话。

由于并非所有人都接受这读法,我将以这样的方式解释随后的内容,仿佛使徒只是指地上的见证者。

8 在地上作见证的也有三 他将之前关于水和血所说的,应用于他自己的目的,以便那些拒绝基督的人没有借口;因为借着充分有力而清楚的见证,他证明他就是从前所应许的那位,因为水和血,作为救恩的凭证和果效,真实地见证他是被上帝所差遣的。他还补充了第三个见证——圣灵,然而圣灵居于首要地位,因为没有他,水和血就会白白地流出而毫无益处;因为是他将水和血的见证印在我们心上;是他借他的能力使基督之死的果实临到我们;是的,他使为我们救赎所流的血渗入我们心中,或者,用一句话来说,他使基督连同他所有的恩赐成为我们的。因此,保罗在罗马书 1:4,在说基督借复活显明自己是上帝的儿子之后,立即补充说:”借圣灵的成圣。”因为无论基督里面有多少神圣荣耀的迹象闪耀,对我们来说仍是隐晦的,逃出我们的视线,若不是圣灵为我们开启了信心的眼睛。

读者现在可以理解,为何约翰与水和血一同将圣灵作为见证,正因为这是圣灵特别的职责:借基督的血洁净我们的良心,使借此所成就的洁净有效。关于这一主题,在彼得后书开头有一些说明,他用的是几乎相同的说话方式,即圣灵借基督血的洒散洁净我们的心。

但从这些话,我们可以学到,信心所领受的并非赤裸空洞的基督,而是他的能力同时也是使人活着的。因为基督被差到地上是为了什么目的,除了借他死的祭使上帝和好?除了父为他所分派的洗净职分?

然而,可能有人反对说,这里所提到的区别是多余的,因为基督借赎罪洁净了我们;那么,使徒两次提到同一件事。我确实承认洁净包含在赎罪之中;因此,我没有在水与血之间作出区分,仿佛它们是不同的;但若我们中的任何人考虑自己的软弱,就会容易承认,将血与水区分,并非徒劳无故的。


5:9-12

  1. — Porro hoc est testimonium Dei, quod testificatus est de Filio suo.9、——这见证就是他为自己儿子所作的。

  2. Qui credit in Filium Dei, habet testimonium in seipso; qui non credit Deo, mendacem facit eum; quia non credidit in testimonium quod testificatus est Deus de Filio suo.10、信神儿子的人,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人,就是以神为说谎的,因为不信神为他儿子所作的见证。

  3. Et hoc est testimonium, quod vitam aeternam dedit nobis Deus; et haec vita in Filio ejus est.11、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

  4. Qui habet Filium, habet vitam; qui non habet Filium Dei, vitam non habet.12、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9 这见证就是他为自己儿子所作的 “ὅτι”这个小品词在这里不表示原因,而应取作解释的;因为使徒在提醒我们,上帝比人更值得被相信之后,现在补充说,我们若不相信基督,就不能在上帝里面有信心,因为上帝唯独将他设立在我们面前,使我们站立在他里面。他由此推论,我们在基督里的信心是安全而平静的,因为上帝以他的权威保证我们的信心。他并非说上帝从外面说话,而是说每个敬虔者在内心感受到,上帝是他信心的作者。由此可见,那依赖于其他事物的消逝意见,与信心是多么的不同。

10 不信的 既然信徒拥有这一恩惠,即他们知道自己已远离迷失的危险,因为他们有上帝作为他们的根基;使他就使不信者犯了极端亵渎的罪,因为他们控告上帝是说谎的。毫无疑问,上帝最珍视他自己的真实,因此对他没有什么更凶残的冒犯,比剥夺他这一荣誉更甚的了。那么,为了激励我们相信,他从反面的一方取出论证;因为若使上帝成为说谎者是一种可怖可憎的不虔诚,因为那样就夺去了最属于他的,谁还会惧怕拒绝福音呢——上帝在其中愿意被认为是格外真实可信的?这理当被仔细注意。

有些人奇怪,为何上帝如此称赞信心,为何不信受到如此严厉的谴责。但这里牵涉到上帝的荣耀;因为既然他意欲在福音中显示他真实性的特别实例,所有那些拒绝那里所提供的基督的人,就没有将任何东西留给他。因此,虽然我们可以承认一个人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如同天使,然而只要他拒绝基督,他的圣洁就是魔鬼般的。如此,我们看见教皇统治下的一些人,对单纯的圣洁假面极为自满,同时却最顽固地抗拒福音。因此,让我们明白,真正宗教的起点,就是顺服地接受他如此以见证确认的这一教义。

11 神赐给我们永生 陈明这恩惠之后,他邀请我们相信。确实,对上帝我们理当立即接受他向我们所宣告的一切,视之为无可争辩的,以此为对他应尽的尊崇。但既然他白白地将生命提供给我们,除非我们以积极的信心接受这如此甜蜜可爱的教义,我们的忘恩负义就是难以容忍的。而且,使徒的话无疑是意图表明,我们不仅应当以尊崇的态度顺服福音,免得冒犯上帝;而且应当爱它,因为它将永恒的生命带给我们。我们由此也得知,在福音中所尤其要寻求的,就是白白的救恩恩赐;因为上帝在其中劝勉我们悔改与敬畏,不应与基督的恩典分离。

但使徒为了使我们与基督保持在一起,再次重复生命是在他里面所找到的;仿佛他说,父上帝为我们没有指定另一种获得生命的方式。而且,使徒在这里简要地包含了三件事:在上帝借他白白的恩典将我们恢复到生命之前,我们全都注定于死亡;因为他明确宣告生命是上帝的恩赐:由此也推论,我们缺乏它,它不能借功绩获得;其次,他教导我们,这生命借福音赐给我们,因为在其中上帝的恩善与父爱向我们显明;最后,他说,我们不能以别的方式成为这生命的参与者,唯有借着相信基督。

12 没有神的儿子的 这是最后那句话的确证。确实,上帝将生命定在基督里面,使它只能在他里面寻求,这本已足够;但为了避免任何人转向别处,他将所有不在基督里面寻求生命的人,都排除在生命的盼望之外。我们知道持有基督是什么,因为他是借信心所持有的。他随后表明,所有与基督身体分离的人都没有生命。

但这似乎与理性相悖;因为历史表明,曾有伟大的人,被赋予了英雄般的美德,却对基督一无所知;而且认为如此杰出的人没有荣誉,似乎是不合理的。对此我回答,若我们认为在我们眼中突出的东西,就是上帝所悦纳的,我们就大大地错了;因为如路加福音中所说:

“在人为高的,在神看是可憎的。”(路加福音 16:15)

因为心里的污秽对我们是隐藏的,我们便以外在的表象为满足;但上帝看见,在这之下隐藏着最污秽的污物。因此,那些来自不洁的心、且没有趋向任何正当目的的表面美德,在他看来发出恶臭,这并不奇怪。此外,纯洁从何而来,真正的宗教热忱从何而来,除了出于基督的灵?那么,除了在基督里,没有任何值得称赞的事物。

还有另一个理由消除了一切疑惑;因为人的公义在于罪的赦免。若你取去这一点,上帝确实的咒诅和永死就等候着所有人。基督是唯一与父和好我们的那一位,因为他一劳永逸地借十字架的祭平息了他。由此推论,除了在基督里,上帝不对任何人施恩,也没有公义存在于他里面。

若有人反对说,路加所提到的哥尼流(Cornelius,使徒行传 10:2),在他被召入福音信仰之前就被上帝悦纳:对此我简短地回答,上帝有时以这样的方式待我们,即信心的种子在第一天就立即显现。哥尼流对基督没有清楚明确的认识;但既然他对上帝的怜悯有某种感知,他同时也必定对一位中保有某种了解。但既然上帝以隐藏而奇妙的方式行事,让我们放弃那些毫无益处的臆测,单单持守他向我们所显明的那条简单的救恩之道。


5:13-15

  1. Haec scripsi vebis credentibus in nomen Filii Dei, ut sciatis quod vitam habetis aeternam, et ut credatis in nomen Filii Dei.13、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是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

  2. Atque haec est fiducia quam habemus erga eum, quod si quid petierimus secundum voluntatem ejus, audit nos.14、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什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3. Si autem novimus quod audit nos, quum quid petierimus; novimus quod habemus petitiones quas postulavimus ab eo.15、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

13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 既然在信心上每日应当有进步,他说他是写给那些已经相信的人,使他们可以更坚定、更有把握地相信,从而对永生享有更充分的确信。那么,教义的用途,不只是引导无知者认识基督,也是越来越坚固那些已受过教导的人。因此,我们应当勤勉地致力于学习,使我们的信心在整个生命过程中都得以增长。因为在我们里面仍有许多不信的余孽,我们的信心如此软弱,以至我们所相信的,若没有更充分的确证,尚未真正被相信。

但我们应当注意信心被坚固的方式,即借着对基督的职分与能力的解释。因为使徒说,他写了这些事——即永生只能在基督里寻求——是为了使已经是信徒的人可以相信,即在相信上有长进。因此,一位敬虔教师的责任,为了坚固门徒的信心,应当尽可能地称颂基督的恩典,使他们以此为满足,别无他求。

由于教皇党人以各种方式遮盖这真理并将之减弱,他们凭这一件事就充分地表明,他们对正确的信仰教义丝毫不关心;是的,正是因此,他们的学校应当比世界上所有的查利布底斯(Scyllas)和海怪(Charybdises)更应当被躲避;因为进入那里的人,几乎必有信心的肯定沉船。

使徒在这段话中进一步教导,基督是信心特别的对象,附于他名之上的信心,连着救恩的盼望。因为在这种情形下,相信的目的,是我们成为上帝的儿女和后嗣。

14 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 他借其果实来称赞他所提到的信心,或他说明我们的确信尤其在于何处,即信徒敢于坦然地呼求上帝;正如保罗也在以弗所书 3:12 中说,我们借信心坦然无惧地进到上帝面前;并且在罗马书 8:15 中说,圣灵使我们有口呼喊”阿爸,父”。毫无疑问,若我们被驱离进到上帝的途径,就没有什么使我们更加可怜;但另一方面,只要这避难所向我们开启,我们即便在极度的患难中也是有福的;是的,唯有这一件事使我们的患难成为有福的,因为我们确实地知道,上帝将是我们的拯救者,倚靠他对我们的父爱,我们逃奔他。

因此,让我们记住使徒的这一宣告:呼求上帝是我们信心的主要试验,而上帝若非以信心被呼求——即我们若非完全确信祷告不会徒然——就不能被正确地被信心所呼求。因为使徒否认那些疑惑犹豫的人是有信心的。

由此可见,在教皇统治下,信仰的教义被埋没,几乎已熄灭;因为所有的确定性都被夺走。他们确实低声念诵许多祷告,喋喋不休地谈论向上帝祷告;但他们以疑惑动摇的心祷告,也告诉我们照此祷告;然而他们甚至谴责这种确信,而使徒视之为必不可少的。

照他的旨意 他用这一表达,是顺带地提醒我们祷告正确的方式或规则,即当人将自己的愿望服从于上帝时。因为虽然上帝应许做他百姓所求的一切,然而他并不允许他们放纵地求任何进入脑海的事;而是他同时为他们规定了一条他们当依循的律法。而且,对我们来说,这限制无疑是最好的;因为若允许我们每人求他所喜悦的,若上帝顺从我们的心愿,那就是为我们打算得很糟糕了。因为什么对我们是有益的,我们并不知道;是的,我们沸腾于败坏有害的欲望。但上帝提供了双重的医治,免得我们以任何不按他旨意所规定的方式祷告;因为他借他的话教导我们当求什么,他也派他的灵为我们的向导与管理者,约束我们的感情,使其不超越适当的界限流荡。因为我们不知道当怎样祷告,保罗说,但圣灵以难以言说的叹息帮助我们(罗马书 8:26)。我们也当求主的口来引导和指引我们的祷告;因为上帝在他的应许中已为我们固定了,如已所说,祷告的正确方式。

15 既然知道 这并非如表面看来的多余重复;因为使徒关于祷告成功所普遍宣告的,他现在以特别的方式肯定,信徒向上帝求的每一件事都能得着。但当他说信徒的一切祈求都被垂听,他说的是正确而谦逊的祈求,以及与顺服规则相符的祈求。因为信徒不放纵他们的欲望,不在任何取悦他们的事情上放肆,而总是在他们的祷告中着眼于上帝所命令的。

那么,这是普遍教义对每个人特殊而私人益处的应用,免得信徒怀疑上帝对每个人的祷告是有恩惠的,以便他们以平静的心等候主成就他们所祈求的,从而从一切的烦扰与焦虑中得到解脱,将忧虑的重担抛给上帝。然而,这种安闲与平静,不应减弱他们祷告的热忱;因为那对美好结局有把握的人,不应停止祷告上帝。因为信心的确定性绝不产生漠然或懒惰。使徒的意思是:每个人将自己的叹息存放在上帝的怀里时,在这些需要上都当平静。


5:16-18

  1. Si quis viderit fratrem suum peccantem peccato non ad mortem, petet; et dabit illi vitam peecanti, dico, non ad mortem: est peccatum ad mortem; non pro illo, dico, ut quis roget.16、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也必将生命赐给他,就是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人。有至于死的罪,我不是说要人为这罪祈求。

  2. Omnis injustitia peccatum est; et est peccatum non ad mortem.17、一切不义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3. Novlinus quod quisquis ex Deo genitus est, non peccat; sed qui genitus est ex Deo servat seipsum, et malignus non tangit eum.18、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

16 人若看见 使徒将他所提到的信心的益处进一步延伸,使我们的祷告也可以为弟兄有所裨益。这是件大事,即一旦我们受压迫,上帝亲切地邀请我们到他那里,随时准备帮助我们;但他垂听我们为他人所作的祷告,这对我们信心的确证并不是小事,使我们可以完全确信,在自己的情形中,我们永远不会遭到拒绝。

使徒同时劝勉我们,彼此关切对方的救恩;他也希望我们将弟兄的跌倒,看作激励祷告的刺激。当我们看见被基督宝血所救赎的灵魂走向灭亡,若不被怜悯所触动,确实是铁一般的刚硬。但他说,有一种医治就在手边,弟兄可以籍此帮助弟兄。他说,为那将要灭亡的人祷告的,就必将生命赐给他;虽然”他必将”这些话,可以归于上帝,仿佛说,上帝将应你们的祷告,将一位弟兄的生命赐给他。但含义仍是相同的,即信徒的祷告能够达到从死亡中拯救一位弟兄的程度。若我们理解所指的是人,说他将把生命赐给弟兄,这是一种夸张的表达;然而它没有包含任何不相称的内容;因为上帝白白的恩善所赐给我们的,是的,为我们的缘故赐给他人的,我们就说是我们赐给他人的。如此大的恩惠,理当大大激励我们为弟兄求罪的赦免。而且,当使徒向我们推荐同情,他同时提醒我们,应当多么回避那定罪弟兄的残忍,或在对他们救恩绝望上的极端严苛。

不至于死的罪 为了避免我们对那些犯罪之人的救恩抛弃一切盼望,他表明上帝不会如此严厉地惩罚他们的跌倒,以至拒绝他们。由此推论,我们应当将他们视为弟兄,既然上帝将他们留在他儿女之列。因为他否认罪是至死的,不只是那些圣徒每日所犯的,甚至当上帝的愤怒被他们严重激怒的情形下也是如此。因为只要还有赦免的余地,死亡就没有完全掌权。

然而,使徒在这里并非像后来通常所做的那样,区分可宽宥的罪与死罪。因为在教皇统治下盛行的那种区分,是完全愚昧的。索邦人承认,除了最粗暴的卑劣行为,几乎没有什么是死罪,只要它是有形可触的。如此,在可宽宥的罪中,他们认为可以有最大的污秽,只要它藏在灵魂中。总之,他们设想,原罪一切的果子,只要不在外面显现,就被一点点圣水的微小洒散所洗去!怪不得,既然他们不视为亵渎的罪行——对上帝恩典的疑惑,或者任何情欲或邪恶的欲望,除非它们被赞同?若人的灵魂被不信所袭击,若不耐烦诱惑他向上帝发怒,无论多么可怕的情欲引诱他,所有这些在教皇党人看来比被视为罪更轻——至少在洗礼之后。那么,他们将最大的罪行视为可宽宥的过失,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们用他们自己的秤而不是上帝的秤来权衡它们。

但在信徒中间,这理当是无可争辩的真理:凡与上帝律法相悖的,就是罪,且在本质上是死罪;因为凡违背律法之处,就有罪与死。

那么,使徒的意思是什么?他否认罪是死的,虽然那些罪是该死的,上帝却没有以此来惩罚。因此,他不是按本身来估量罪,而是按上帝父爱的仁慈来判断它们,那怜悯在过失仍存在的地方赦免了罪咎。简言之,上帝不将他已将其恢复到生命的人交给死亡,虽然这并不取决于他们自己,以至他们没有离开生命。

有至于死的罪 我已说过,那没有赦免盼望的罪,被如此称呼。但可以追问,这是什么罪;因为当上帝如此严厉地惩罚时,它必定是极为凶残的。从上下文可以得出,这不是,如他们所说,某一种部分的跌倒,或违背一条诫命,而是背道,借此人完全地将自己与上帝疏离。因为使徒随后补充说,上帝的儿女不犯罪,即他们不离开上帝,也不完全将自己降服于撒旦,成为他的奴隶。这样的叛离,怪不得它是死的;因为上帝从不如此剥夺他自己的人圣灵的恩典;他们总是保留某种真正宗教的火星。那么,那些如此跌倒,以至对上帝没有任何敬畏的人,必是被弃绝的、注定灭亡的。

若有人问,对他们的悔改,救恩的门是否关闭;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既然他们已被交给败坏的心,已没有圣灵,他们就只能以顽梗的心越来越坏,罪上加罪。此外,既然对圣灵的罪与亵渎总是带来这种叛离,毫无疑问这里所指出的就是它。

但可以再次追问,凭什么证据我们可以知道一个人的跌倒是致命的;因为除非对这一认识是确定的,使徒就无缘无故地作了这个例外,即人们不当为这种罪祷告。那么,有时候确定一个人是否无可救药,或者是否仍有补救的余地,是正确的。这确实是我所承认的,且从这段话的证据来看是不可辩驳的;但由于这种情况极为罕见,而且既然上帝在我们面前呈现了他恩典的无限丰富,吩咐我们按照他自己的榜样仁慈待人,我们就不应轻率地断定任何人已将永死的审判加诸自身;相反,爱应当使我们抱有美好的盼望。但若某些人的不虔诚在我们看来仿佛是无可救药的,好像主用手指指出那样,我们就不应与上帝公正的审判争辩,或寻求比他更加怜悯。

17 一切不义 这段话可以有不同的解释。若你取作对立的意义,其含义将不是不适当的:”虽然一切不义都是罪,然而并非每一种罪都是至死的。”同样适当的是另一种含义:”既然每一种不义都是罪,由此推论,并非每一种罪都是至死的。”有些人将”一切不义”取为完全的不义,仿佛使徒说,他所指的罪,是不义的最高点。然而,我更倾向于接受第一或第二种解释;而且由于结果几乎相同,我将其留给读者判断,哪一种更为恰当。

18 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 若你假设上帝的儿女是完全纯洁、脱离一切罪的,如狂热分子所主张的,那么,使徒就自相矛盾了;因为如此他就夺去了弟兄之间彼此代祷的责任。那么,他所说的,那些不完全背道于上帝恩典的人不犯罪;由此他推论,应当为上帝所有的儿女祷告,因为他们不犯至死的罪。有一个附带的理由:凡由上帝而生的人,都保守自己,即在上帝的敬畏中保守自己;他不让自己如此被引离,以至失去一切宗教感,将自己完全降服于魔鬼和肉体。

因为当他说,“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这是指致命的伤害;因为上帝的儿女不是不受撒旦攻击的,但他们用信心的盾牌抵挡他的打击,使其不透入心里。因此,属灵的生命在他们里面从不熄灭。这就是不犯罪。虽然信徒确实因肉身的软弱而跌倒,然而他们在罪的重担下哀叹,厌恶自己,不停止敬畏上帝。

保守自己 他将本属于上帝的归于我们;因为若我们中的任何一人是自己救恩的保护者,这就是悲惨的保护了。因此,基督求父保守我们,暗示这并非靠我们自己的力量所成。自由意志的倡导者抓住这一表达,以便从中证明,我们是一部分借上帝的恩典、一部分借我们自己的力量,来防止犯罪。但他们没有意识到,信徒没有从他们自己那里获得使徒所说的保守能力。而且,他实际上说的也不是他们的能力,仿佛他们可以凭自己的力量保守自己;他只是说明,他们应当抵抗撒旦,使他们永远不被他的箭所致命地击伤。而且,我们知道,我们所争战的武器,不过是上帝的武器。因此,信徒保守自己远离罪,是在他们被上帝保守的程度上。(约翰福音 17:11)


5:19-21

  1. Novimus quod ex Deo sumus, et mundus torus in maligno positus est.19、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2. Novimus autem quod Filius Dei venit, et dedit nobis intelligentiam, ut cognoscamus illum verum; et sumus in ipso vero, in Filio ejus Jesu Christo: Hic est verus Deus, et vita aeterna.2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神,我们也在那真实的神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

  3. Filioli, custodite vos ab idolis. Amen.21、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阿们。

19 我们是属神的 他从他前面的教义引出一个劝勉;因为他将关于上帝儿女所普遍宣告的,如今应用于他所写信的那些人;他这样做,是为了激励他们谨慎地远离罪,并激励他们抵挡撒旦的冲击。

让读者注意,唯有真正的信心,将上帝的恩典——可以这样说——应用于我们;因为使徒所承认为信徒的,唯有那些有荣幸成为上帝儿女的人。他也确实不以可能的猜测,如诡辩派所说的,来代替确信;因为他说我们“知道”。其含义是,既然我们是由上帝而生的,我们就应当努力,以从世界的分别和生活的圣洁,来证明我们被召进如此大的荣耀不是徒然的。

现在,这是对所有敬虔者都极为必要的一个劝诫;因为他们所望见之处,撒旦有他准备好的诱惑,借此他寻求将他们从上帝那里引离。若他们不如此珍视自己的呼召,以至无视世界一切的拦阻,他们就会很难持守在自己的道路上。那么,为了充分预备来面对这争战,心里必须牢记这两件事:世界是邪恶的,而我们的呼召是从上帝而来的。

“世界”这个词之下,使徒无疑包括整个人类。他说世界“卧在那恶者手下”,表明它处于撒旦的管辖之下。因此,我们没有理由犹豫地回避这个定罪上帝、将自己交给撒旦奴役的世界;也没有理由惧怕它的敌视,因为它是与上帝疏离的。总之,既然败坏浸透了整个本性,信徒就当致力于自我否定;既然在世界上只见到邪恶与败坏,他们就必须无视血肉,跟随上帝。与此同时,另一件事也应当加上:上帝是呼召他们的那位,他们在他的保护下可以抵抗世界和撒旦的一切阴谋。

20 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 既然上帝的儿女从四面八方受到攻击,他,如我们所说,激励和劝勉他们坚持抵抗仇敌;其原因是,他们在上帝的旗帜下争战,确实知道他们被他的灵所引导;但他如今提醒他们,这认识尤其可以在何处找到。

他于是说,上帝已如此向我们显明,以至现在不再有疑虑的余地。使徒在这一点上停留,并非没有理由;因为除非我们的信心真实地建立在上帝上,我们就永远不会在争战中站立。为此目的,使徒表明,我们借基督获得了对真实上帝的确切认识,以至我们不在不确定中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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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年4月30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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