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三书 第1章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第一章

在这封书信里,使徒为该犹灵魂的兴盛而向他致贺(第 1-2 节),又因他在敬虔的基督徒中所享有的好名声而向他致贺(第 3-4 节),并为他对基督仆人的爱心和款待而向他致贺(第 5-6 节)。使徒申诉那野心勃勃的丢特腓如何用蔑视的态度对待他(第 9-10 节),并推荐低米丢(第 12 节),且表达盼望不久要去探望该犹的心愿(第 13-14 节)。
问安与祷告(主后 90 年)
1 作长老的写信给亲爱的该犹,就是我诚心所爱的。 2 亲爱的兄弟啊,我愿你凡事兴盛,身体健壮,正如你的灵魂兴盛一样。
这里我们看到:
I. 写这封信、寄这封信的圣笔者;这里没有写出他的名字,而是用一个更普通的称号:"作长老的"——他无论按年纪还是按职任都是长老;这两方面都当受尊敬和谦让。有人质疑他是否就是使徒约翰,但这封信的笔风和气质似乎都映射出他来。被基督所爱的人,必为基督的缘故爱众弟兄。该犹是不会怀疑这信出自谁手的。使徒原可以用许多更显赫的头衔,可是基督的仆人不应当看重那些浮夸的名号。他几乎把自己摆在教会更一般的牧者的同列,自称为"长老"。或者,可能是因为大多数特别的事工人——使徒们——那时都已离世,这位圣洁的余生者愿意以"长老"这一更普通的头衔来支持那持续的常驻教导职份:"我这作长老、又作长老中之一员的"(彼得前书 5:1)。
II. 这封信所问安、所尊重的对象。前一封信(约翰二书)写给"蒙拣选的太太",这一封写给"亲爱的男士";这等人都值得敬重和看重。这里把他指明:1. 用他的名字——该犹。我们读到圣经里有好几位同名者,其中一位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施洗的(罗马书 16:23),他可能也是保罗在那里的房东和热情款待的人;若不是同一个该犹,那也是与他同名、同等地位、同等性情的弟兄。然后,2. 用使徒亲切的称呼:"亲爱的,就是我诚心所爱的。"流露的爱常能点燃爱。这里要么是使徒诚挚之爱的表达,要么是这爱的属灵性。诚挚的:'我诚心所爱的',为真理的缘故爱他,因他常在那"如同耶稣里的真理"中而行。为真理的缘故爱我们的朋友,乃是真爱,是合乎福音的属灵之爱。
III. 问安或祝福,包含一个祷告,由一个亲切的称呼带出——"亲爱的",亲爱的弟兄啊,你这在基督里蒙爱的人。想要赢得别人之爱的传道人,自己必须先显出爱来。这里有:1. 使徒对他朋友的高度评价:他的"灵魂兴盛"。世上确有"灵魂兴盛"这回事——这是今生此岸最大的福气。这意味着重生,里面有属灵生命的财富;这财富正在增加;属灵财富既然在增长,灵魂就在朝向荣耀的国度迈进。2. 使徒为他的朋友所求的好愿——他的身体也如他的灵魂一样兴盛、健康。恩典与健康乃是两位富有的同伴;恩典必善用健康,健康必发挥恩典。常有这样的事:富足的灵魂却寄居在虚弱的身体里——恩典必须在顺服这种安排中操练;可我们仍然可以为那灵魂兴盛的人祷告,求神也让他们的身体健康,使他们的恩典在更广的场域里发出光辉。
该犹的为人(主后 90 年)
3 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乐。 4 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 5 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 6 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 7 因他们是为主的名(原文是那名)出外,对于外邦人一无所取。 8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
在这几节里我们有:
I. 使徒所听见关于他这位朋友的好名声:"有弟兄来证明你心里存的真理"(第 3 节),"他们在教会面前证明了你的爱"(第 6 节)。这里我们看到:1. 关于该犹所作的见证——他心里存的真理,他信心的真实,他敬虔的真诚,他对神的委身;这一切都藉着他的爱心显明出来——包括他对众弟兄的爱、对穷人的怜悯、对来作客旅的基督徒的款待、以及乐意为福音的工作而供给他们的需要。信心要藉着爱心运作;信心在爱心的各种工作里、并藉着这些工作发出光辉,使别人不能不嘉许其纯正。2. 从该犹那里出来的弟兄们——他们出来作证,发出见证。凡是从别人那里得过好处的,理当替他们说好话;虽然"好名声"对昂贵的服事来说只是微薄的报酬,但它比贵重的香膏更好,敬虔正直的人也不会拒绝。3. 这报告和见证所发的会众或法庭——"在教会面前"。这似乎是使徒当时所驻的教会。我们不能确知是哪一间教会;也无法说出他们在何种场合下要在教会面前如此见证该犹的信心和爱心。可能是因为心里满了,口里就发出来——他们不能不见证他们所看见、所感受到的;也可能他们希望整个教会一同为这等护教之友的生命与有用性祷告,让他凡事兴盛、身体健壮,如他的灵魂兴盛一样。
II. 使徒自己关于该犹所发的见证,又一次以亲切的称呼开始:"亲爱的兄弟啊,凡你向作客旅之弟兄所行的,都是忠心的"(第 5 节)。1. 他有款待之心——对众弟兄甚至作客旅的也都好;只要他们是属基督的,这就足以让该犹接待他们到家中。或者说,他不仅对自己教会的弟兄们好,也对远方来的弟兄们好;凡属信主之家的,他都欢迎。2. 他似乎有一种大公的胸怀;他能越过敬虔基督徒之间的小小差异,把善意分给所有承载着基督形象、做着基督工作的人。还有,3. 他做事认真凭良心:"凡你所行的,都是忠心的(你都做得忠心);你是作忠心的仆人去做的,你也可指望从主基督那里得着产业的赏赐。"这样忠心的灵,能听见自己受人称赞却不至骄傲;称赞我们身上的善,目的不是要叫我们骄傲,而是要鼓励我们继续行善——我们也当照这样去回应。
III. 使徒因这美名本身和它的真实根据所发的喜乐:"有弟兄来证明,等等。我就甚喜乐"(第 3 节)。"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按基督信仰的规矩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我们拥有真理最好的明证,乃是我们按真理而行。良善的人因别人灵魂的兴盛大大喜乐;他们听见别人有恩典、有美善,就欢喜。"他们也因我归荣耀给神"(参加拉太书 1:24)。爱不嫉妒,反在别人的好名声里喜乐。正如这是敬虔父母的喜乐,敬虔的传道人也以此为喜乐——见自己的儿女在信仰上显出真诚,并以其敬虔的行事庄严了他们所承认的信仰。
IV. 使徒指示他朋友对那些当时随他一同的弟兄们当如何进一步对待:"你若配得过神,帮助他们往前行,这就好了。"在那个充满爱心的时代,似乎送行客旅的传道人和基督徒、至少陪一段路,是一种习惯(哥林多前书 16:6)。对作客旅之人来说,能有人指引道路,是莫大的恩情;旅人遇到合宜的同行者,也是一大喜乐:这种事完全可以"配得过神"地去做——即按合乎神的样子来做,与我们对神的敬畏和与神的关系相称的样子。基督徒不仅当考虑自己必须做什么,也当考虑可以做什么、最体面地、最值得称赞地可以做什么——"君子谋虑乐善之事"(参以赛亚书 32:8)。基督徒即便是日常生活和邻里相帮的事,也当配得过神地去做,把这些当作事奉神,为他的荣耀而做。
V. 如此行的两条原因:1. 因为"这些人是为主的名出外,对外邦人一无所取"。可见这些是传道的弟兄——他们出去是传福音、传扬基督信仰;他们也可能是被这位使徒亲自差派出去的;他们出去要使外邦人归主,这是何等卓越的服事;他们为神、为他的名出去——这是传道人最高的目的,也应当是他们主要的动机:为他的名招聚并造就一群百姓;他们出去还带着一份"白白的福音"——所到之处不收任何费用:对外邦人一无所取。这等人配得加倍的尊敬。许多人虽未蒙召亲自传讲福音,却仍可以为福音的推进出一份力。福音传给那些初次听见的人时,原应是不收费的。那些尚不认识福音的人,岂能指望他们珍视福音呢?教会和有公益心的基督徒,应当协力支持把圣洁的信仰传扬到外邦地区;公益心的人当按各自的能力联手出力;那乐意把基督福音白白传出的人,也当得着那愿意分享钱囊之人的帮助。2. "所以我们应该接待这样的人,叫我们与他们一同为真理做工",与真宗教一同做工。基督的设立,乃是真宗教;这宗教是有神的明证作凭据。凡在其中守真理、又向真理忠心的人,必热切地渴望、为之祷告、并出力推进它在世上的传扬。真理可以藉许多途径得着援助;那不能亲自传扬真理的,仍可以接待、陪伴、帮助、支持那些传扬真理的人。
丢特腓的为人(主后 90 年)
9 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但那在教会中好为首的丢特腓不接待我们。 10 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就是他用恶言妄论我们;还不以此为足,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 11 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I. 这里有一个截然不同的榜样和为人——一位职任者,教会里的一位牧者,竟比那些平信徒更不慷慨、更不大公、更不肯分享。传道人有时确会被人比下去、被人胜过去。论到这位牧者,我们看到: 1. 他的名——一个外邦的名:"丢特腓",伴随一种不像基督徒的灵。 2. 他的脾气和心灵——满了骄傲和野心:"好为首"。这种酵很早就发作运作了。这是基督仆人极不相称的特征——爱居首位,爱在神的教会中争长。 3. 他蔑视使徒的权柄、书信和朋友。(1)对使徒权柄的蔑视:"他所行的事,与我们的吩咐相反,用恶言妄论我们。"奇怪的是,蔑视竟到这个地步!但野心容易在那阻挠它的人身上生出恶意来。心里的恶意和不善必从口里发出。所以心和口都当被看守。(2)对使徒书信的蔑视:"我曾略略地写信给教会"(第 9 节),即推荐这等弟兄。"但丢特腓不接待我们"——不接受我们的信和其中的见证。这似乎就是该犹所在的教会。一间合乎福音的教会,应该是这样的群体——可以向它写信、并把消息传给它。合乎福音的教会理当向那些渴望加入它的"客旅"要求并核对凭据。使徒似乎是藉着、并和这些弟兄一同写信。对一个野心勃勃的灵来说,使徒的权柄或书信都意义不大。(3)对使徒朋友——他所推荐的弟兄们——的蔑视:"他自己不接待弟兄,有人愿意接待,他也禁止,并且将接待弟兄的人赶出教会"(第 10 节)。犹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之间或许有些差别或不同的习惯。牧者当严肃地思想哪些差异是可容忍的。牧者不享有绝对的自由,也不是"神产业的主"。自己不行善已是不好;但拦阻别人行善就更糟。教会的权柄和教会的惩戒常被滥用。许多本该被欢迎接纳的人,竟被赶出教会。但那些把主基督要接纳进自己相通和国度中的弟兄们赶出去的人,有祸了! 4. 使徒对这位骄傲专横之人的告诫:'所以我若去,必要提说他所行的事'(第 10 节)——要记得纠正他的所为。这话似乎暗示使徒的权柄。但使徒似乎不是要召集"主教法庭"传唤丢特腓——他乃是要亲到丢特腓所属的教会中、就这事公开作判断。这等教会里的专擅暴行行为应当受到斥责。但愿大家更好地达成共识:这一权柄到底属于谁!
II. 接着,使徒就这截然不同的为人给出告诫,劝人不要效法这样的榜样,也不要效法任何的恶:"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只要效法善"(第 11 节)。不要效法这种不像基督徒、有害的恶;要追求与之相反的善——以智慧、纯洁、平安、爱心来追求。对已是良善的人来说,告诫与劝勉也并非多余。带着爱心的告诫和劝勉,最容易被接受:"亲爱的兄弟啊,不要效法恶。"对这一告诫和劝勉,使徒又分别附上理由。1. 对劝勉而言:"只要效法善",因为"行善的(凭本性、由衷地行善,以行善为乐的人)属乎神",是神所生的。行善的实践乃是我们与神有"父子福乐之关系"的明证。2. 对告诫而言:"不要效法恶",因为"行恶的(用心地追求恶的人)未曾见过神"——他对神圣洁的本性和旨意尚未有应有的体会。作恶的人徒然假装、或夸口说自己认识神。
低米丢的为人;结尾与问安(主后 90 年)
12 低米丢行善,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你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 13 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 14 但盼望快快地见你,我们就当面谈论。 愿你平安。众位朋友都问你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
我们这里看到:
I. 另一位的为人——低米丢,别处没多提到他。然而在这里,他的名字必长存。福音里的一个名字、众教会里的一份美名,胜过儿女满堂。他的为人就是他的褒奖。这褒奖:1. 是普遍的——"低米丢有众人给他作见证"。少有人能被众人都称许;甚至这有时还是一件可疑的事。可是普遍的纯正与善良,乃是赢得(有时也赢得)普遍称许的途径。2. 这褒奖是当之无愧、根基稳固的——"又有真理给他作见证"(第 12 节)。有些人虽有美名,却不为真理本身所证。那因灵和品行而被神和人称许的人,是有福的。3. 这褒奖又得到使徒和他朋友们的见证作印证:"就是我们也给他作见证。"并且使徒诉诸该犹自己的认识:"你(你和你的朋友们)也知道我们的见证是真的。"很可能这位低米丢在使徒当时所驻的教会和该犹所在的教会都有人认识。"被众人所认识、或因善而被认识",是好事。我们当乐意为那些善人作见证;当那称许他们的人,能诉诸那些最了解他们之人的良心时,被称许的人也就格外有福了。
II. 这封书信的结尾,我们可以看到:1. 把一些事留到当面交谈:"我原有许多事要写给你,却不愿意用笔墨写给你,但盼望快快地见你"(第 13-14 节)。许多事比起书信,倒更适合当面沟通。一次短暂的面谈,可以省去许多书信的时间、劳烦和花费;良善的基督徒也都乐意彼此相见。2. 祝福:"愿你平安"——愿你万事如意。自己良善又有福的人,也愿别人如此。3. 公众的问安传给该犹:"众位朋友都问你安。"凡是为信仰之传扬作朋友的人,都值得彼此惦念。这些敬虔之人显出他们既是信仰的朋友,也是该犹的朋友。4. 使徒特别向该犹教会或邻里的基督徒们问安:"请你替我按着姓名问众位朋友安。"我想这些必须一一被点名问安的人,应该不会很多。但我们当学谦卑,也当学相爱。在基督的教会里,地位最低的人也当被问安;那些盼望在天上一同居住的人,自然也可在地上彼此问安、彼此称呼。这位使徒曾安歇在基督的怀里,他也把基督的朋友们安放在自己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