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7:21-23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21 耶稣说:“我做了一件事,你们都以为希奇。

22 摩西传割礼给你们(其实不是从摩西起的,乃是从祖先起的),因此你们也在安息日给人行割礼。

23 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礼,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个人全然好了,你们就向我生气吗?

基督对这番毁谤置之不答,接着讲他的道。他在其中向众人讲明犹太人与他争的究竟是什么,又补上第二条理由为此辩白,这理由取自他们自己认可的一件类似之事。大意是:他们虽对他所行的事感到希奇,自己中间却有类似的做法,而且有律法为凭。因为摩西传给他们一条从祖先领受的律法,规定割礼要在第八日施行。若第八日正逢安息日,他们也在安息日行割礼,毫无顾忌,也不算违犯律法,反倒是顺从律法。所以他在安息日叫一个人灵魂身体都得了医治,他们没有理由向他生气。这里的对比,与其说是在基督本人与摩西之间,不如说是在摩西所吩咐、他们所遵行的规条与基督所行的事之间。为讲明这一点,试想:1. 两者相当、相对应之处在于:割礼既是圣礼,是约的印记,便是敬虔的工作;又因有这条命令,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它也是不得不做的工作。基督所行的事也当照同样的理由得蒙辩白:医治人的灵魂,是敬虔的工作;帮助一个困苦了这么久的人,是慈爱的工作,也是不得不做的工作。主为何定要割礼恰在第八日施行,我们不必深究:或许是他要等第七日(医生视之为病情转关的日子)过去,才施行这叫人痛苦的圣礼,却又不许再往后延;或许另有预表上的缘故。对我们来说,神的旨意本身就足以作他命令的理由。2. 两者之间也可找出某些不同之处,这就更有力地为基督的做法辩护。如:1. 施行割礼时在安息日所费的劳力,比他所行的更多,因为他只用一句话就叫那人痊愈了。2. 割礼虽是神的规条,却叫人痛苦,一时也有损于身体;他却相反,医治了那久受痛苦的人。3. 割礼既是因信称义的印证,固然是敬虔的工作;然而许多受了割礼的人,心并未受割礼。所以他所行的更是敬虔的工作,因为他不但医治了那人的身体,也医治了他的灵魂。对比正是这样展开的,这些话也当这样理解:我叫一个人全然好了,或作叫全人都好了,这一点也可从那人在别人挑剔他时仍坚守基督的吩咐看出几分,见第 5 章 10-11 节。教训 1. 跟从基督的人遇见辱骂,应当如聋子不闻;遭遇个人所受的伤害与侮慢,应当谦和自持。基督在这里正是以身作则这样教导的:他们那尖刻的讥讽(第 20 节),他连理会都不理会。2. 极其邪恶放荡的人,竟仍会这样自欺,或想这样欺哄别人,以致看见某些他们以为是恶的事,便满怀惊讶骇异;这些卑劣的人对基督的这件工作都以为希奇,假装憎恶它,说是骇人的亵渎,其实对自己种种粗鄙的妄行和违犯律法之事,却毫无感触。3. 一个人平素无可指摘,并未养成某种过失的习惯,若因他一次的失误(就算真是失误)便跌倒、挑剔,那是极不公道、缺乏爱心的。所以他说:我行了一件事,你们都以为希奇,他在这里不但拿自己这一件事,与他们常在安息日行割礼相对照,也表明:他们能拿来指摘他的只有这一件事,这正是他无辜的有力见证;况且他向来没有这类过犯的习惯,他们这样苛刻地责难他(即便那事不对),也是极不公道的。4. 主以他深奥的智慧安排他的律法:同一时间几条诫命一齐临到,看似彼此相抵,然而凡不在错误良心辖制之下的人,总不会找不到合乎律法的出路,乃能遵守一条命令而不违犯另一条。(在错误良心辖制之下的人,无论转向哪一边,不是在实质上违犯律法,就是越过自己良心的亮光,按其心意而论得罪了神。)基督的辩论正是这样教导的:他举出行割礼而不亵渎安息日的例子,又由此推论,为自己的做法辩白,这就表明这些个别的事例都根据一条普遍的准则:许多看似相反的诫命同时临到时,神的旨意是叫其中一条在那时让位给另一条,而这样行的人并不因此犯罪。这可以分述如下:1. 两者不能同时遵守时,一般的命令要让位给特定的诫命。如这里,守安息日为圣这一般的命令,在第八日正逢安息日时,就让位给第八日行割礼的命令。2. 第一块法版的道德本分与第二块法版的本分相冲突时,以前者为先。人固然有本分供养家室,爱他的朋友、妻子、儿女,然而这一切都必须让位给他对神和神真理的爱;这些若要拦阻他向神尽本分,他就必须撇下这一切,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恨他们。3. 第一块法版中礼仪上的本分和外在的举行,要让位给第二块法版的道德本分。所以基督常表明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以此为自己和门徒在安息日的作为辩白。教训 5. 神的旨意虽是要他的百姓停下平日的工作,守安息日为圣,然而有好些工作仍可在安息日去做,并不算干犯安息日。基督举出在安息日行割礼而不违背摩西律法的例子,又举出自己所行的事,就表明这些事例都根据这条普遍的准则:并非在安息日做任何工作都是干犯安息日。具体说来:1. 敬虔的工作正是守安息日为圣,如这里施行圣礼、造福人的灵魂;祭司在那日宰杀、洗濯祭牲,也是没有罪的,马太福音 12:5。我们在福音之下,更当在那日欢欢喜喜去作这工,因为这事比从前更属灵、更容易。2. 有些工作虽不是敬虔的工作,只要是达成敬虔工作的必要手段,并有助于此,就是合乎律法的。所以他们可以走安息日可走的路程,去赴严肃会和敬拜;人在必要的穿戴、补养身体,以及前往公众敬拜之处上所费的力,只要怀着守安息日的心去做,也不算干犯安息日。3. 怜恤和慈爱的工作在安息日也是可行的。如这里,救济一个困苦的人是可行的,路加福音 14:5 也是如此。只是那必须真是这样的工作:不仅做事的人用意如此,其本质也确是施行怜恤与慈爱所必需的。4. 不得不做的工作,即使是劳役之事,在安息日也可以合法地去做。如这里的割礼(就命令而论)和他医治那人,都是如此。见路加福音 13:15。然而为免我们滥用这一点,借口不得已而干犯安息日,我们应当:1. 分辨两种不得已:一种无可避免,是神的护理使我们陷入的;一种只是因自己先前的疏忽招来的。前者使我们有正当理由去做不得不做的事;后者却使我们陷在罪责中,无论因此做了什么。2. 分辨两种不得已:一种只是迫近的、可能的、恐怕会来的;一种已经临头,就在眼前。前者不能使人有正当理由在安息日做工,后者却能。人不可因怕明日下雨,或怕洪水来把庄稼冲走,就在安息日收割;但眼前洪水正要冲去庄稼时,人可以在安息日抢救、保全它。3. 分辨两样事:一是因在安息日停下正当的职业而少得的利益,一是因神护理中的某些安排而突然临到的损害。前者不能使人有正当理由在安息日做工,后者却能。人为养家,固然必须在正当的职业中经营产业;但他不可借口停业会受损失,就在安息日照常做买卖、操持职业。不过人在那日可以合法地从火灾、水患或其他意外中抢救自己的财物。教训 6. 心中满怀自爱、对别人存有成见的人,往往把邻舍并非过错的事算为过错,又容许自己做他们在别人身上定为有罪的事。基督由他们的做法推论到他所行的事,正含有这意思:他们行这些事,当作蒙悦纳的事奉,事实也确是如此;然而他行同样的事,他们就向他生气。他在别处也照样引大卫和他们祭司的例子来辩白,马太福音 12:3-5。7. 逼迫基督和他百姓的人,无论假托什么,真正激起他们怒气的,乃是基督和他真理日渐兴起的荣耀。所以他们虽为那人在安息日拿褥子的事大肆喧嚷,第 5 章 10 节,他却告诉他们真正的缘故是:我在安息日叫一个人全然好了,我也因此得了荣耀。8. 基督为此辩白,说这是敬虔的工作,正如对比所显明、前面讲解时也已指出的;这就意味着基督医治了这人的灵魂,也医治了他的身体。这教导我们:1. 人有身体的病,也有灵魂的病,而灵魂的病尤其是他们最该察觉的;这病未得医治,人就永远不算完全好了。所以这可以鼓励人带着外面的难处到基督那里去,因为人为这些难处求帮助时,或许连属灵的怜悯也一并得着。他待这可怜人正是如此,那人所关切的只是要医好他多年的病。2. 人被引导带着外面的难处来到基督那里,得了拯救,却在离开之前未从他得着什么属灵的、得救的益处,这是极其危险的光景。因为人带着外面的难处被带到基督面前时,他向来的做法是在他们离开之前医治他们的灵魂。人受了苦难,也有几分样子带着它来到基督那里,甚至得了拯救,却仍旧未得更新,这就大大显出他们属灵的光景已无可救药。教训 9. 他为此辩白,说这是慈爱的、不得不做的工作,这教导我们:基督的怜悯和慈心,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向困苦和有需要的人显出安慰来;他看见他们时,即使是安息日,也不会停下不去帮助他们。有人或许会反驳说:并没有这样的必要,那人既已忍受这病三十八年,再多忍一天也无妨;而割礼就命令而论,却是不能省略的。想到这一层,这一点就更明显了。但这很容易回答:不仅慈爱的本分要求困苦的人立时得帮助;而且不论那人还能忍受多久,基督的爱和怜悯本身就把这事定为不得不做,他不能忍住不做。那人的病虽因日久,或已使他对苦楚麻木,基督向他的怜悯却仍那样温柔,好像那是第一天一样;他忍受得越久,基督的怜悯也越深,虽然基督以深奥的智慧把这医治留待自己亲手施行。这可以纠正神百姓的疑忌之心,他们在长久的试炼下抱怨自己被忘记了。10. 基督宣告摩西传割礼给他们时,加了一句更正:其实不是从摩西起的,乃是从祖先起的,(事实上早在以前就已赐给亚伯拉罕了,创世记 17:10)。他这样做:1. 是要提醒他们,远在摩西颁布律法之前,早已有约和应许立下,并附有印记,好叫他们由此推知,后来的律法不能废掉那应许,正如加拉太书 3:17 所论证的。2. 因为他们过分迷恋摩西,甚至在借他的职事领受的规条上,看他过于看神;所以基督把他放回他本来的位置,表明宝贵的规条不只赐给了他,也赐给了别人。这教导我们:显赫的器皿若被人过分迷恋、奉为偶像,就会惹动主贬低他们,叫人看出他们不过是他的器皿而已,正如他在这里对摩西所行的。

译于 2026-10-17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