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6:55

George Hutcheson

对照其他注释

55 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为要坚固这勉励确实可靠,他接着加上几条论据,这些论据既证明了他所说的,也都是激励他们以他为食的动机。第四,他从这食物的美好来证明,以他为食的人必得生命:这食物不是假冒的,乃是真实的食物,能赐人生命,也能维持生命。由此可学:一、人固然需要身体上的滋养,并且(他们若不以基督为食)也不会缺少自己所求的满足;然而这一切与基督相比,不过是虚空无物的,不过是哄人的食物、必坏的食物,其中最好的也不过是豆荚,所给的不过是他所赐的甘甜、滋养、力量和生命的影儿而已。真是可吃的……这句话正表明:人除了身体上的滋养,以及在外在享受中可有的正当满足之外,还会把别的东西放在基督的位置上;然而与他相比,这一切其实都不是它们看上去的样子。二、人在受造之物中所找到的美好或满足,无论有怎样的影儿,其实体都要在基督里寻得,且唯独在他里面;因为人对饮食无论怎样看重,那一切,并且远比那更美的,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三、基督里的这甘甜与美好,应当吸引有需要的灵魂以他为食;基督为此目的称许自己,就表明他们是何等被许可这样行。所以他提出这称许,作为一个理由和勉励,叫他们前来,并且保证他们必得生命:我的肉真是可吃的……

译于 2026-10-17 22:13